嘉实丰安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6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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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17年6月29日起对本基金的申购投资限额调整为:本基金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500万元,如超过5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
2)在实施限额申购业务期间,本基金管理人将正常办理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恢复办理本基金的正常申购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网站www.jsfund.cn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关于嘉实丰安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6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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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 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2017年6月29日(含该日)至2017年7月5日(含该日)为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开放期以及开放期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见招募说明书或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但若有代销机构特别约定首次申购单笔及追加单笔最低限额并已经发布临时公告,则以该等公告为准。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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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业务实行申购费率优惠,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但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持卡人,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费率执行;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0.6%时,按实际费率收取申购费。个人投资者于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通过汇款方式申购本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优惠费率执行。
注:2014年9月2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开通后端收费基金产品的公告》,自2017年6月29日起,增加开通本基金在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含电话交易)的后端收费模式(包括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业务)、并对通过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交易的后端收费进行费率优惠,本基金优惠后的费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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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和代销机构暂不开通后端收费模式。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公告。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00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1.00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1.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但若有代销机构特别约定单笔赎回最低份额并已经发布临时公告,则以该等公告为准。
4.2 赎回费率
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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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100%计入基金财产。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5.1直销机构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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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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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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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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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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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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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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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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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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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嘉实基金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通过直销网上交易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定期定额赎回、定期定额转换、查询等业务。具体参见相关公告。
5.2其他与基金销售机构相关的事项
(1)各代销网点的地址、营业时间等信息,请参照各代销机构的规定。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基金开放期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基金管理人将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嘉实丰安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契约型、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2016年12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的“嘉实丰安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进行查询。
(3)投资者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在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基金管理人或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与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7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国盛证券
为嘉实丰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代销机构和确权业务受理机构的公告
嘉实丰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355)由原丰和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4721)转型而成,由于嘉实丰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是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因此原丰和价值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丰和”)退市时,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基金份额,在实施封闭式基金转型时将统一转登记至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者需要对其持有的基金丰和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机构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后,方可进行基金的赎回及其他交易,此过程称之为“确权”。
本公司已于2017年4月17日发布公告《嘉实丰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基金丰和)基金份额“确权”登记指引》,为方便投资者办理确权业务,以下代销机构自2017年6月27日起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嘉实丰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申购、确权等业务。
代销机构和确权业务受理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1.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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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投资者可通过上述“确权服务受理机构”咨询有关事宜。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7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国金证券等为嘉实合润双债两年期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上述代销机构自2017年6月27日起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嘉实合润双债两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详情:
(1)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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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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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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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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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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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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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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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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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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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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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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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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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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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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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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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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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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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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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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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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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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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网址:www.jsfund.cn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惠顾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7日
嘉实3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第四期运作期收益支付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6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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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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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嘉实3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第四期运作期已于2017年6月23日结束本期运作,运作期共91天。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该运作期A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年化费率为0.20%,该运作期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运作期实际年化收益率为4.073%。该运作期E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年化费率为0.20%,该运作期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运作期实际年化收益率为4.311%。
(2)投资者在第四期运作期的到期赎回申请将被自动发起。2017年6月26日,本基金A类和E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相应全部赎回款将从托管账户划出,划往该投资者预留的银行卡账户。
(3)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或“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告中的收益支付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不构成对其后本基金运作期实际收益的承诺或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