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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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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
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
股东会及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
股东会决议公告

2017-06-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7-56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

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

股东会及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

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17年6月26日召开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以下简称“A股类别股东会”)及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以下简称“H股类别股东会”)。有关会议的决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6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6月25日 - 2017年6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上午9:30 ~ 11:30,下午13:00 ~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25日下午15:00至2017年6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11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刘韧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1)2016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其股东代表共109人,代表股份 411,265,301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6.36%。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表106人,代表股份为377,257,684股,占本公司A股股份总数的54.9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2人,代表股份 69,486,335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83%);出席本次会议的H股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为34,007,617股,占本公司H股股份总数的16.99%。出席本次会议除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其股东代表(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99人,代表股份 106,488,918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2.00%。 (2)A股类别股东会

出席本次会议的A股股东及其股东代表共106人,代表股份为 377,257,684 股,占本公司A股股份总数的54.91%。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表14人,代表A股股份307,771,3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81.58%,参与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及其代表92人,代表A股股份 69,486,33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18.42%。

(3)H股类别股东会

出席本次会议的H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为 35,454,013 股,占本公司H股股份总数的17.71%。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长刘韧先生主持,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6年度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述议案:

1、 关于本公司2016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2、 关于本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3、 关于本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4、 关于本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5、 关于本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6、 关于续聘本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厘定其2017年酬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7、 关于本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8、 选举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

8.01 选举刘韧为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8.02 选举李永鹏为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8.03 选举张凯为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8.04 选举刘伯仁为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8.05 选举邓谦为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8.06 选举黄艺明为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9、 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9.01 选举朱征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9.02 选举曲久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9.03 选举黄显荣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1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01 选举张岸力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10.02选举黄伟明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11、 关于拟订第六届董事及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12、 关于公司向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13、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14、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15、 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16、 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17、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18、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19、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2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的特别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21、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

21.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21.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21.03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21.04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21.05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21.06 限售期安排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21.07 股票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21.08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21.09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21.10 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22、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2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24、 关于公司与具体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25、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26、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27、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二)A股类别股东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述议案:

1、 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2、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的特别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4、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

4.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4.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4.03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4.04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4.05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4.06 限售期安排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4.07 股票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4.08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4.09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4.10 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5、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6、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7、 关于公司与具体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8、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9、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1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三)H股类别股东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述议案:

1、 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2、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的特别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4、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

4.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4.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4.03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4.04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4.05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4.06 限售期安排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4.07 股票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4.08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4.09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4.10 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5、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6、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7、 关于公司与具体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8、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9、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1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见附表)。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经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7日

附表:

(1)2016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情况如下表:

(2)2016年度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如下:

(3)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表决情况如下表:

(4)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表:

(5)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表决情况如下表: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7-57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已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鉴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项下授予的激励对象合计6人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股权激励资格,公司决定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9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由此公司总股本将由887,152,102股(其中:A股687,384,602股,H股200,137,500股)减少为886,857,102股(其中:A股686,719,602股,H股200,137,500股),同时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87,152,102元减少至886,857,102元。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计划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申报债权方式:

拟向公司主张上述权利的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须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按以下地址寄送债权资料:

邮寄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10楼

收件人: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

邮政编码:518057

特别提示:邮寄时,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按以下传真电话发送债权资料:

传真号码:(+86) 0755-86676002

特别提示:传真时,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联系电话:(+86)0755-86676092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