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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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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56证券简称:海兴电力公告编号:2017-036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06月27日,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06月22日以邮件和电话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良璋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及审核,同意聘请王守臣先生为公司副经理,同意李小青女士辞去财务负责人职务,仍担任公司董事及公司副经理,同时聘请许广安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2017年06月27日至2020年06月26日。

王守臣先生,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产品总经理、北京中兴高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许广安先生,中国国籍,1974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国际财资管理师;浙江省会计领军人才、浙江省管理会计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浙江省会计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浙江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社会导师、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认为:

本次聘任公司副经理的提名、审议及聘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定;经审阅,王守臣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能力符合所聘岗位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的任何处罚或市场禁入。

本次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提名、审议及聘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规定;经审阅,许广安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能力符合所聘岗位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的规定,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的任何处罚或市场禁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关于推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张勇先生辞去副董事长的职务,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推选李小青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自2017年06月27日至2018年08月26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7年07月13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06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56证券简称:海兴电力公告编号:2017-037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监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06月27日,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占全体监事的人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06月22日以邮件和电话的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雍湘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增补戴应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陈斌先生辞去监事的职务,增补戴应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戴应鹏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东台市粮油食品供应公司财务科长、富士康国际控股宏讯电子工业(杭州)有限公司经管专理、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现任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风控部经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06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56证券简称:海兴电力公告编号:2017-038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董事长、监事、财务负责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于近日收到本公司副董事长张勇先生、监事陈斌先生和财务负责人李小青女士的辞职申请。其中,张勇先生申请辞去所担任的本公司副董事长职务,辞职后,张勇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陈斌先生申请辞去所担任的本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陈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李小青女士申请辞去所担任的本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李小青女士仍担任公司董事、公司副经理职务。

公司对张勇先生担任副董事长、李小青女士担任财务负责人及陈斌先生担任监事职务期间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17年06月27日召开第二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独立董事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守臣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经理、许广安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2017年06月27日召开第二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推选李小青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公司于2017年06月27日召开第二届第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戴应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增补戴应鹏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增补戴应鹏先生为公司监事尚需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06月28日

附件:

王守臣先生简历: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产品总经理、北京中兴高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许广安先生简历:中国国籍,1974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国际财资管理师;浙江省会计领军人才、浙江省管理会计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浙江省会计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浙江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社会导师、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戴应鹏先生简历:中国国籍,1970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东台市粮油食品供应公司财务科长、富士康国际控股宏讯电子工业(杭州)有限公司经管专理、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现任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风控部经理。

证券代码:603556证券简称:海兴电力公告编号:2017-039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中“浙江省海兴电力研究院建设项目”、“巴西建设智能电力计量产品生产线项目”两个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67,240,541.15元(实际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092号文《关于核准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05,624,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17,846,740.11元。上述募集资金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11月7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16)验字第60975741_K01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上述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注:上述拟使用募集资金美元金额按2016年8月30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于2016年11月09日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浣纱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各方均能按照协议约定严格履行,不存在违反协议条款的情形。

二、“浙江省海兴电力研究院建设项目”、“巴西建设智能电力计量产品生产线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内容

(一)“浙江省海兴电力研究院建设项目”、“巴西建设智能电力计量产品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17年5月31日,上述两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①节余总金额包括募投项目资金本金和募集资金理财及存款收益扣除手续费后的金额;②“巴西建设智能电力计量产品生产线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将于近期到期,最终节余总金额将视实际到期理财收益调整。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截至2017年5月31日,“浙江省海兴电力研究院建设项目”、“巴西建设智能电力计量产品生产线项目”两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项目产生节余资金的主要原因为:

1、公司严格控制募投项目成本,根据募投项目在具体建设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本着合理、有效及经济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通过加强各项成本、费用控制,在保证募投项目品质及进度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开支。

2、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取得了相应的理财收益。

(三)“浙江省海兴电力研究院建设项目”、“巴西建设智能电力计量产品生产线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浙江省海兴电力研究院建设项目”、“巴西建设智能电力计量产品生产线项目”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资金状况,公司拟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67,240,541.15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 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程序

2017年06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浙江省海兴电力研究院建设项目”、“巴西建设智能电力计量产品生产线项目”两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监事会认为:“浙江省海兴电力研究院建设项目”、“巴西建设智能电力计量产品生产线项目”两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鉴于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已达成预期效益,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1、海兴电力本次以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和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本次以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金状况,降低财务费用,没有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此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 上网公告附件

(一)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06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56证券简称:海兴电力公告编号:2017-040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权

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7年06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对离职的激励对象陈杰文、蔡勇、殷磊、刘道磊持有的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共33.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相关内容主要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7年0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17年02月27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17年02月14日起至2017年02月23日止,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3、2017年03月10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17年0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5、2017年05月0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及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38,052.7万股;

6、2017年06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的激励对象陈杰文、蔡勇、殷磊、刘道磊持有的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33.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激励对象陈杰文、蔡勇、殷磊、刘道磊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共计33.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因本次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已实施完毕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第十四章第一条的规定:

“公司按本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时,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计划需对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

一、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

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增发等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对激励对象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获得的其他海兴电力股票进行回购。调整方法如下:

4、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回购价格P= P0-V=21.64-0.25509,即21.38491元/股。

公司本次拟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716.3945万元人民币。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38,019.2万股。

单位: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陈杰文、蔡勇、殷磊、刘道磊因离职导致其不符合激励条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对陈杰文、蔡勇、殷磊、刘道磊持有的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共计33.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激励计划》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陈杰文、蔡勇、殷磊、刘道磊因离职导致其不符合激励条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持有的已获授权但未解除限售的33.5万股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激励计划》及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

1、本次回购注销已经海兴电力董事会决议通过,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现阶段已履行的程序符合《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3、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资、修订《公司章程》以及股票注销登记手续;

4、本次回购注销确定的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及《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1、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独立董事意见;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首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06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56证券简称:海兴电力公告编号:2017-041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权

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宜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06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陈杰文、蔡勇、殷磊、刘道磊因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已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共计33.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本次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已实施完毕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按照《激励计划》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即回购价格为21.3849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2017年3月10日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及2017年06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8,052.7万股变更为38,019.2万股,注册资本由38,052.7万元人民币减至38,019.2万元人民币。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以公告形式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具体如下:

1、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5号董事会办公室

2、 邮编:310011

3、 联系人:娄小丽

4、 联系电话:0571-28032783

5、 传真:0571-28185751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06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56证券简称:海兴电力公告编号:2017-042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陈杰文、蔡勇、殷磊、刘道磊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共计33.5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8,052.7万股变更为38,019.2万股,注册资本由38,052.7万元人民币减至38,019.2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2017年06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章程修订条款具体如下: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章程内容详见修订后的《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17年06月)》。

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权激励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因此,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06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56证券简称:海兴电力公告编号:2017-043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7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7月13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7月13日

至2017年7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06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A股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 登记时间:2017年7月11日09:00-11:30 14:00-17:00。

(二) 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 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7月11日17:0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人:娄小丽

(三)联系电话:0571-28032783 传真:0571-28185751

(四)联系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号(上城工业园区)

(五)邮编:310011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7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