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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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度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7-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2016年度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6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55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公开发行2016年度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6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重要提示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所提供的2016年度审计报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光大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光大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光大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一章 发行人概况

一、公司名称: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地址: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55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刚

四、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联系人:陈雪银

五、联系电话:0752-2119396

六、联系传真:0752-2119353

七、登载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www.sse.com.cn

八、发行人聘请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第二章 已发行债券的情况

一、债券名称: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1、债券简称:16联讯01

2、债券代码:136884

3、债券期限:3年

4、债券利率:4.19%

5、债券发行规模:10亿元

6、债券还本付息方式: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7、债券发行首日:2016年12月13日

8、债券上市交易首日:2016年12月30日

9、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第三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以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制定受托管理业务内部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对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了持续跟踪和监督。

2016年度,经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和调查了解,发行人的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资信状况良好,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承诺一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规范,不存在可能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项。同时受托管理人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所述,受托管理人较好的履行了职责,为保护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利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四章 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1) 流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融出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应收利息+存出保证金-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短期借款+应付短期融资款+拆入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款项+应付利息);

(2) 速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融出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应收利息+存出保证金-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短期借款+应付短期融资款+拆入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款项+应付利息);

(3)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

第五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11月25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2854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本次债券第一期发行完毕,2016年12月13日发行“16联讯01”,募集资金10亿元。

一、“16联讯0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6年12月15日确认收到“16联讯01”募集资金9.975亿元人民币。按照“16联讯01”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截至2017年3月31日,“16联讯0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注1:“16联讯01”募集资金共计1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合计9.975亿元存放于债券募集及偿债资金专户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金提取和管理执行情况以及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发行人已发行债券尚无兑付兑息情况,亦没有迹象表明发行人未来按期偿付存在风险。

第七章 发行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对募集说明书其他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

发行人2016年度财务报告经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天健审字[2017]7-14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7年5月26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7年跟踪评级报告》,经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16联讯01”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上述跟踪评级报告已于2017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017年4月6日,发行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借款余额(含拆入资金、发行的公司债券、收益凭证等,下同)为人民币19.98亿元,较公司2015年末借款余额6亿元增加13.98亿元,占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49.82亿元的比重为28.06%,己超过20%。针对此事项,发行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4.9条、《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第八号等相关规定出具了《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公告》,于2017年1月1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光大证券作为“16联讯0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文件、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出具了《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于2017年1月1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除上述事项外,2016年度发行人未发生其他《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重大事项。

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2016年度,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九章 与本期债券增信相关的主体或者实体(包括但不限于保证人和担保物)发生的重大变化情况

“16联讯01”未设置担保、质押等增信机制。

第十章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2016年度,无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情况的存在。

第十一章 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2016年度,无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情况的存在。

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