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7-52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取消、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6月2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6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27日下午15:00至2017年6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深圳文化创意园二期B座三楼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梦龙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18人,代表股份65,184,9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40,480,000股)的比例为46.4016%。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63,991,1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5.5518%;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3人,代表股份1,193,8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8498%。
2、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84,9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147%。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管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情况:同意65,181,9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81,9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种类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65,181,9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81,9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分配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65,181,9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81,9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日和禁售期
表决情况:同意65,181,9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81,9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65,181,9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81,9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6、限制性股票的获授条件、生效安排和解除限售的条件
表决情况:同意65,181,9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81,9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7、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表决情况:同意65,181,9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81,9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8、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表决情况:同意65,181,9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81,9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9、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解除限售程序
表决情况:同意65,181,9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81,9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0、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表决情况:同意65,181,9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81,9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1、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表决情况:同意65,181,9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81,9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2、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表决情况:同意65,181,9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81,9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181,9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81,9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181,9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81,9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孙林、方啸中;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7-053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6月28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6月2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递送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梦龙先生主持,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7-054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11月29日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4)。周蕊女士鉴于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因此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应专门委员会的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周蕊女士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因此,周蕊女士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任独立董事补选工作完成。
2017年6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的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补选王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补选王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王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的不适合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规定的任职条件。王俊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8日
附件:王俊先生的简历
王俊先生,196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特许公认会计师(FCCA)。曾任职于南太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新美亚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单位。2013年5月至今,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7-055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会议决定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7月14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7月13日-2017年7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1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13日下午15:00至2017年7月14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7年7月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7月6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深圳文化创意园二期B座三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1、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17年7月12日16: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
2017年7月1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17年7月12日16:00送达)。
3、会议登记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深圳文化创意园二期B座三楼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深圳文化创意园二期B座三楼
邮政编码:518048
联系人:王震强、刘康康
联系电话:0755-3667660-8022,0755-36676600-8613
传真号码:0755-83830798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附件
1、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8日
附件1: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751,投票简称:易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总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13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7月1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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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签名、盖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致: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14日下午14:30举行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请拟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7年7月12日16:00之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通过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