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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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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间接股东股权变动的补充更正公告

2017-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17-032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间接股东股权变动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6月27日,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龙实业”)接到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盐集团”)的《关于收购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间接股东股权的函》后,发布了《关于间接股东股权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31),现根据相关情况对该公告补充并更正如下:

一、补充内容如下:

“1、自然人转让方任职情况及承诺事项

汪国清为公司现任董事,曾任公司总经理,于2016年11月离职。李角龙曾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于2017年5月离职。吴华未在公司担任职务。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作为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汪国清、李角龙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25%,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根据上述首发前承诺事项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汪国清及李角龙本次股权转让将导致违反上述首发前承诺事项。

2、受让方基本情况

受让方名称: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福州路197号

注册资本:42625.6079万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91360000158260136N

法定代表人:胡世平

经营范围:食盐、工业盐、盐化工产品、塑料制品、包装物料的生产及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建筑材料、装璜材料、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化肥、农资(不含种子和农药)的销售。科技及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轻工机械制造、销售。

主要股东:宁波信达汉石龙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昌晶实投资有限公司,南昌晶通投资有限公司,厦门国贸投资有限公司,中新建招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南昌市井冈山北汽一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南昌晶联投资有限公司。

二、更正内容情况如下:

原内容:“上述股权转让事项仅为相关间接股东与江盐集团达成的框架性协议,不代表世龙实业及其他股东的意向。上述股权转让事项需要江盐集团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且转让方、受让方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公开承诺事项及相关协议约定。

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还需要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能否通过前述合规性审核亦存在不确定性。”

更正为:

“3、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股权转让事项仅为相关间接股东与江盐集团达成的框架性协议,不代表世龙实业及其他股东的意向。

上述股权转让协议在满足下列条件后生效:(1)需要受让方江盐集团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2)国资主管部门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协议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股权转让的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如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成功实施,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电化高科的股权仍较为分散,电化高科单个股东控制的股权未超过其总股本50%,根据电化高科《公司章程》,股东会通过决议,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方为有效,本次股权转让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进行,公司根据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股权转让的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媒体刊登公告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