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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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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苏州金控大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提供差额
补足增信的补充公告

2017-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17-061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苏州金控大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提供差额

补足增信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22日披露了《关于为苏州金控大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差额补足增信的公告》,现将有关情况补充如下:“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姜剑先生以间接持有的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股权提供反担保,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2016年期末净资产为58.48亿元,截至目前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的股权不存在质押情况。”

除以上内容,《关于为苏州金控大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差额补足增信的公告》没有其他改动,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为苏州金控大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差额补足增信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17-062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苏州金控大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提供差额

补足增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方名称: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优先级出资方)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37650万元整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0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基本情况

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实业”)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出资9900万元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大通智远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苏州金控大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投资基金”)。该投资基金以有限合伙的形式设立,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

本次拟签订的差额补足协议中约定,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优先级合伙人在投资期间的预期投资收益及实缴出资额负有差额补足的义务。差额补足属于实质意义上的担保行为,本次为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37650万元。

亚星实业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13.57%的股份,苏州大通智远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亚星实业100%控股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董事会审议表决的情况

2017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苏州金控大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差额补足增信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苏州金控大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

2、基金规模:40000万元

3、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4、认缴出资额:亚星实业作为有限合伙人、劣后级出资人出资9900万元,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优先级出资人出资30000万元,苏州大通智远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并购基金普通合伙人、合伙事务执行人出资100万元

5、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6、存续期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成立,存续期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0年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方名称: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债权人: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优先级出资方)

基金规模拟定为40000万元,其中优先级资金为人民币30000万元,基金存续期按3年计算,优先级应获得本金和收益不超过37650万元,因此公司对优先级资金本金和收益不超过37650万元履行差额补足义务。

本次担保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姜剑先生以间接持有的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股权提供反担保,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2016年期末净资产为58.48亿元,截至目前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的股权不存在质押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为亚星实业提供担保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本次提供担保事宜未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为亚星实业提供担保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本次提供担保事宜未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提供差额补足增信事宜,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341268.5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

七、其他

本次公告首次披露后,公司将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展及变化公告。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17-063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2017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除取消议案外,原股东大会通知中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

一、原定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召开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7年07月07日下午14:50分开始。

4、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07月03日。

6、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豁免股东夏东明先生杜绝关联交易承诺的议案

(3)、关于为苏州金控大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差额补足增信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上述内容详见2017年6月2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大通: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取消议案的说明

1、取消议案的名称:关于豁免股东夏东明先生杜绝关联交易承诺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2017年6月2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大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深大通: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除取消上述议案外,公司2017年6月22日披露的《深大通: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其他事项均不变。

2、取消议案的原因

根据监管部门指导意见,经公司董事会讨论,暂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取消议案后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召开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7年07月07日下午14:50分开始。

4、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07月03日。

6、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为苏州金控大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差额补足增信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上述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大通: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取消议案后)》。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17-064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取消议案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取消《关于豁免股东夏东明先生杜绝关联交易承诺的议案》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召开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07月07日下午14:50分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07月0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07月06日下午15:00至2017年07月0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07月0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07月0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委托书需经公证处公证)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与武夷山路路口青岛广顺房地产开发公司傲海星城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1)、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为苏州金控大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差额补足增信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2、披露情况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大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深大通: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说明:议案(2)属于关联交易,涉及的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需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式: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经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07月4日(上午8∶30—11∶30 下午1∶00—5∶00)。

3.登记地点:深圳福田区深南大道6023号耀华创建大厦905。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文涛 联系电话:0755-26926508 传真:0755-26910599

邮箱:datongstock@163.com

6.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38;投票简称:大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07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07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07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单位对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注:非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议案:同意打“√”,反对打“×”,弃权打“О”;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议案:在“获得表决权股数”栏填写欲投实际票数。

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以/不得)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人股东帐号: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