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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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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知修订的提示性公告

2017-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7-052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知修订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7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22日发布了《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通知发布后于2017年6月26日接到单独持有公司股份4.48%的股东刘泽军提出临时提案并发布《公司关于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增加的临时提案为:《关于完成股权激励股份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提案》及《关于完成股权激励回购注销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现对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及后附的授权委托书修订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7月7日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中关村环保科技园高能环境大厦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7月7日

至2017年7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14经公司三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或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可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6议案9-11议案15-1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6议案9-1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

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 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17 年7月5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 号院中关村环保科技园高能

环境大厦)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郝女士、肖女士

电话:010-85782168

传真:010-88233169

邮箱:stocks@bgechina.cn

3、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 号院中关村环保科技园高能环境大厦证券

邮编:100095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7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7-053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在减持计划公告前,公司副董事长刘泽军先生持有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能环境”或“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546,180股(转增前),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刘泽军先生计划以不低于30元/股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不超过280万股(转增前)高能环境(603588)股份。(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及价格做同比例调整。)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日,自刘泽军先生减持计划公告发布日起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刘泽军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340万股(转增后),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1%。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股东持股及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刘泽军先生持有高能环境 16,546,180股(转增前),转增后为33,092,36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发行上市后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方式取得的股份。

2017年3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高能环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7-015),公司副董事长刘泽军先生于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不超过280万股的高能环境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30元/股。由于公司于2017年5月2日实施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每股转增1股,故本次减持计划相应调整为以不低于15元/股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不超过560万股高能环境(603588)股份。

二、股东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及相关持股变动情况

(一)股东实施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情况: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与刘泽军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关于意向、承诺的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2017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7-015)。

2、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刘泽军先生不属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针对持股5%以上股东的权益变动情况,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刘泽军先生于2017年5月17日发生减持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尚未发布,故在其减持股份过半时未发布相关减持股份实施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