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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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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7-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17-033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22日以通讯等方式发出,并于2017年6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文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申请撤回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回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公告》(临2017-035)。

(二)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临2017-036)。

(三)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17-037)。

(四)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于2017年7月14日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临2017-038)。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9日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17-034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17年第三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2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17年6月28日在公司技术中心大楼六楼2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小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此前全体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认为董事会作出的决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申请撤回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于2015年10月9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拟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含11.5亿元)的公司债券,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公司于2016年3月24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了相关申请文件。

综合考虑目前的市场环境和公司的发展战略,经与中介机构协商,监事会同意申请撤回本次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

(二)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因尚未取得房地产开发等资质,未能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同意取消公司经营范围中“房地产开发(需取得房地产资格证书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内容,并按照相关要求修订《公司章程》经营范围,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章程》相应的第十三条修订如下:

原条款:“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制造、销售:普通机械、金属制品、汽车零部件、橡胶制品、服装;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冶炼;矿产品(含铁矿石)销售(涉及需取得审批许可的未取得审批许可前不得经营);信息咨询和计算机技术服务;设备及物业租赁;园林设计;室内装饰及设计;房地产开发(需取得房地产资格证书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产品设计;水电设备安装及维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不涉及前置审批许可的商业物资供销业批发和零售。”

修订后:“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制造、销售:普通机械、金属制品、汽车零部件、橡胶制品、服装;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冶炼;矿产品(含铁矿石)销售(涉及需取得审批许可的未取得审批许可前不得经营);信息咨询和计算机技术服务;设备及物业租赁;园林设计;室内装饰及设计;产品设计;水电设备安装及维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不涉及前置审批许可的商业物资供销业批发和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6月29日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17-035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申请撤回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7年6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回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于2015年10月9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拟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含11.5亿元)的公司债券,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详见公告临2015-046、临2015-048、临2015-051)。公司于2016年3月24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了相关申请文件。

综合考虑目前的市场环境和公司的发展战略,经与中介机构协商,公司拟申请撤回本次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17年6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申请撤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申请撤回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尚需取得相关监管部门的同意,公司将就该等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9日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17-036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7年6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李杏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提出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申请自董事会收到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李杏女士在公司担任的其他职务不变。公司董事会对李杏女士在任职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董事会同意聘任朱东奇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聘期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朱东奇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朱东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朱东奇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电话:0753-3327282、传真:0753-3338549、电子邮箱:gdmzh@gdmzh.com 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9日

附件:

朱东奇女士简历

朱东奇:女,1991年07月出生,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2014年末至2015年就职于广州菲勋贸易有限公司,2016 年1月进入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于 2017年4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17-037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6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公司因尚未取得房地产开发等资质,未能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拟取消公司经营范围中“房地产开发(需取得房地产资格证书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内容,并按照相关要求修订《公司章程》经营范围,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变更前的公司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制造、销售:普通机械、金属制品、汽车零部件、橡胶制品、服装;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冶炼;矿产品(含铁矿石)销售(涉及需取得审批许可的未取得审批许可前不得经营);信息咨询和计算机技术服务;设备及物业租赁;园林设计;室内装饰及设计;房地产开发(需取得房地产资格证书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产品设计;水电设备安装及维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不涉及前置审批许可的商业物资供销业批发和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制造、销售:普通机械、金属制品、汽车零部件、橡胶制品、服装;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冶炼;矿产品(含铁矿石)销售(涉及需取得审批许可的未取得审批许可前不得经营);信息咨询和计算机技术服务;设备及物业租赁;园林设计;室内装饰及设计;产品设计;水电设备安装及维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不涉及前置审批许可的商业物资供销业批发和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上述经营范围变更及章程条款的修订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82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公告编号:临2017-038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7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7月14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兴宁市官汕路99号本公司技术中心大楼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7月14日

至2017年7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与上述议案相关的公告于2017年6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是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须加盖公章)。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17年7月13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

2、登记时间:2017年7月13日8:00-12:00、14:30-17: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兴宁市官汕路99号本公司技术中心大楼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广东省兴宁市官汕路99号本公司技术中心大楼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杏

联系电话:0753—3327282

传真:0753—3338549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7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