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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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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7-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7-054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5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2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44),本次分红派息距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2016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的利润分配案为:2016年度,公司以2016年末总股本444,066,9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4,406,697.80元;2016年度,公司以2016年末总股本444,066,978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股本222,033,489股,转增后公司股本为666,100,467股。

2016年11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同意激励对象夏赛群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对持 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459股(根据2014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股数为 7,799股,已解锁2,340股,未解锁5,459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回购价 格为9.76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44,066,978股减少至 444,061,519 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回购注销事宜 已于 2017年6月9日完成。

2017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未达到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按照《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 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公司2016年度公司业绩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要求的解锁条件,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888,314股;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91,789股;激励对象中姚军、姜克锋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对离职激励对象分别持有的第四个解锁期对应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120股和936股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444,061,519股减至443,077,360股。由于公司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实施,2017年6月23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程序,公司总股本由444,061,519股减少至443,077,360股。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公司2016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派发现金红利仍为44,406,697.80元,转增股仍为222,033,489股。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43,077,3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223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201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002233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11167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447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22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443,077,36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665,110,824股。

二、 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7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7月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7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送(转)股份于2017年7月7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一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红利将于2017年7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公司因实施股权激励所授予且尚未解锁的股份应得的现金红利由公司暂时留存,在该部分股份解锁后直接发放给激励对象,若该部分股份不能解锁,则公司不再发放此部分现金红利,由公司收回。

4、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得起始交易日为:2017年7月7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七、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按照新股本总数665,110,824股摊薄计算,2016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16元。

八、咨询机构: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宝龙五路2号尚荣科技工业园

咨询联系人:陈凤菊 欧阳韵寒

咨询电话:0755-82290988

传真电话:0755-89926159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