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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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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7-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7-062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债券代码:143016 债券简称:17智慧0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远东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福斯特”)、上海艾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能电力”)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远东福斯特提供的担保金额分别为14,995万元人民币、4,400万美元、10,000万元人民币,为艾能电力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139,000万元人民币(4,400万美元以远东福斯特向银行提出申请当日汇率折算人民币为30,005万元)、65,400万元人民币

●本次为远东福斯特的担保无反担保、为艾能电力的担保有反担保

●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远东福斯特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申请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14,995万元人民币、4,400万美元;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1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上述授信业务分别提供担保,并于2017年6月28日分别签订了《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

公司控股子公司艾能电力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宝山支行申请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该笔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并于2017年6月29日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公司于2017年5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7年6月16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5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预计公告》(编号:临2017-048)。

公司为远东福斯特、艾能电力审议通过的新增担保额度分别为人民币230,000万元、100,000万元,本次对远东福斯特、艾能电力的担保在已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远东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远东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蒋承志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离子动力电池(组)、锂离子储能电池(组)、新型电池、电芯、电池材料、电动车辆、电动自行车、环卫专用设备、驱动控制技术等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及相关服务;汽车租赁;计算机软件研发与销售;从事自营物资、技术进出口业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上项目国家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书经营)

远东福斯特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上海艾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艾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企业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塘浜路103号287室C座

法定代表人:蒋承志

经营范围:工程勘察设计及咨询、工程项目管理(以上凭资质),合同能源管理,工程设备及材料、计算机软件的研发、销售,对电力行业的投资,投资管理,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艾能电力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为远东福斯特、艾能电力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远东福斯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艾能电力为公司持股70%的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远东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14,995万元人民币、4,400万美元、10,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2、上海艾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期间: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反担保情况:反担保人为艾能电力两位自然人股东,反担保金额为《最高额保证合同》的30%。反担保方式为反担保人连带共同保证。保证期间为自公司履行代偿责任后次日起算两年,至反担保责任履行完毕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申请授信是为了满足远东福斯特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满足艾能电力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远东福斯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艾能电力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均有管控权,远东福斯特、艾能电力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风险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除公司对远东宜能电气有限公司的担保外(宜能电气实际控制人王曦昕及其配偶已提供了反担保,公告编号:2016-182号),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进行的担保,担保总额为462,925.41万元(含本次),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82.27%,不存在其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