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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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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2017-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会稽山 股票代码:601579 编号:临2017—026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29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集团”)通知,精功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情况

2017年6月28日,精功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股票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4.02%)及限售流通股股票1,9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3.94%)分别质押给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合计3,96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7.96%),并于2017年6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7年6月28日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精功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64,000,000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32.97%;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164,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97%。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的其他披露事项

1、股份质押的目的

精功集团本次股份质押主要用于补充日常经营性流动资金。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精功集团本次质押股份融资的还款来源以自有资金为主,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运营产生的现金、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精功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目前,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后续出现质押股份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控股股东将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控股股东的上述股份质押事项的进展,并依法持续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会稽山 股票代码:601579 编号:临2017—027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度通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收购了浙江唐宋绍兴酒有限公司(原绍兴县唐宋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宋酒业”)100%股权。非公开发行过程中公司与唐宋酒业原股东朱清尧先生签订了《关于绍兴县唐宋酒业有限公司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唐宋酒业原股东朱清尧先生承诺,唐宋酒业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1,000万元。唐宋酒业若无法达到承诺业绩,则朱清尧先生应在下一个年度6月30日前以现金方式向本公司进行补偿。

2016年度,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唐宋绍兴酒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830号),唐宋酒业2016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960,804.49元,小于承诺的盈利数1,000万元,差额为7,039,195.51元,未完成2016年度业绩承诺指标。根据公司与唐宋酒业股权转让协议之业绩承诺条款的约定,唐宋酒业原股东朱清尧先生须对以上差额部分进行补偿,最迟于2017年6月30日前,以现金形式将2016年度利润承诺补偿款7,039,195.51元支付给公司。相关公告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会稽山被收购公司2016年度的业绩承诺指标实现情况的公告》(编号:临2017-015)

截至2017年6月28日,公司已收到唐宋酒业原股东朱清尧先生2016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补偿款7,039,195.51元。至此,朱清尧先生遵照协议约定,已经履行完毕其对公司2016年度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