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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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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17-046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2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7年6月29日在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宇顺天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6人,实际出席的董事6人,其中独立董事刘力先生、冯科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旸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及审查,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名朱剑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自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朱剑楠先生简历附后。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以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经审议,同意聘任蒋振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许淼先生不再代行总经理职责,仍为公司副总经理。蒋振康先生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6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陈垚先生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陈垚先生简历附后。

四、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7年7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47)于2017年6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

附:简历

1、朱剑楠先生简历

朱剑楠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光华活彩传媒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现任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兼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中植融云(北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600107)监事会主席、大连三垒机器股份有限公司(002621)监事会主席。

朱剑楠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中植融云(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朱剑楠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2、蒋振康先生简历

蒋振康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英国斯旺西(Swansea)大学国际管理专业研究生毕业。曾任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沙井分公司总经理、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总经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植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蒋振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蒋振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3、陈垚先生简历

陈垚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在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任职,现任公司内审部总监。

陈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公告编号:2017-047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7月18日下午14: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2017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⑴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7月18日(周二)下午14:30开始

⑵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7月17日(周一)-2017年7月18日(周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17日下午15:00至2017年7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17年7月13日(周四)

7、出席对象:

⑴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⑵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⑶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⑷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1栋A座13层(1302)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内容明确并在法定期限内公告。

(一)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⑴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⑵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⑶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在2017年7月17日17:00之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但不接受电话登记。来信请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52(信封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7月17日之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1栋A座13层宇顺电子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52。

4、会议联系方式

⑴会议联系人:胡九成、刘芷然

⑵联系部门: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⑶联系电话:0755-86028112

⑷联系传真:0755-86028498

⑸联系邮箱:ysdz@szsuccess.com.cn

5、注意事项:

⑴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办理参会手续。

⑶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289”,投票简称为“宇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⑴本次股东大会表决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⑵本次股东大会仅审议一项议案,因此不设置总议案;

⑶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7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7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单位(委托人)现持有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股(普通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

1、请在“表决意见”下面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如委托人未作出明确投票指示的,委托人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否□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