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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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7-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7-037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19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6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确保各项生产经营目标完成,公司拟适时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5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品种为成套和高技术含量产品出口卖方信贷贷款,币种为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4个月(自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具体事宜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