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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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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延期披露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
并继续停牌的公告

2017-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农业 公告编号:2017-076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延期披露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

并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6月15日,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7年6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相关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后有关监管事项的通知》的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草案及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

2017年6月2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7】第5号《关于对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及中介机构在2017年6月30日前对重组问询函的有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和出具核查意见。公司收到重组问询函后,协同交易各方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涉事项进行了沟通、讨论,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条落实和回复,并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补充和完善。鉴于问询函涉及的相关数据及情况需核实、查证,并需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出具相关核查意见,涉及的工作量较大,公司预计无法在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回复。经向深圳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披露回复问询函。公司将积极协商各方加快推进上述问询函的回复工作,预计将于2017年7月31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并披露。延期回复期间,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待回复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并披露后再申请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