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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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常鑫2号)的公告

2017-07-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28证券简称:常熟银行 公告编号:2017-020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常鑫2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委托人”)以信贷资产为基础资产,委托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信托计划,发行人民币145,288.75万元的信托产品。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以信贷资产为基础资产,委托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设立常鑫2号资产支持财产权信托计划。信托期限内,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及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受托人以信托财产所形成的收入或权益作为信托利益的来源,向受益人进行分配。

信托成立时,公司即成为原始受益人,并通过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向合格投资者转让信托受益权。截至2017年6月30日,信托受益权已全部转让完毕,公司实际收到款项为人民币145,288.75万元。

(二)公司董事会授权情况

2017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六届董事会对行长授权书》。高管层可以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开展信贷资产买卖业务,单笔业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即不超过31.29亿元。

二、受托人情况介绍

名称: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黄晓峰

注册资本:25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763号36楼

主营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与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为个人信贷资产。具体指委托人办理人民币贷款业务而依法持有的贷款及其附属担保权益,即取得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贷款利息及其他借款人应付款项、基础资产任何转让、处置等收益的权利,且该等贷款由委托人在信托成立日为设立信托而信托予受托人。

基础资产共有36495笔,涉及36011户融资人。基础资产项下每笔贷款均为5级分类中的正常类贷款。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实施本次资产证券化项目,提升了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合理配置了核心资产、拓宽了盈利渠道。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常鑫2号资产支持财产权信托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