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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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2017-07-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600557 公告编号:2017-028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针对《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

因筹划本次股权激励事项,公司股票于2017年6月6日停牌。公司于2017年6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于2017年6月13日首次公开披露并复牌。(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6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公司关于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共计14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2016年12月12日至2017年6月12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于2017年6月20日出具的《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持股及变动买卖证明》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投资者证券持有变更信息(沪市)》,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前六个月内(即2016年12月12日至2017年6月12日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表列示的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是否涉及内幕交易的核查

根据公司自查,本次激励计划系由董事会及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订,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进行审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实施。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及公司相关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发布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内买卖公司股票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为萧伟先生、万延环先生。根据萧伟先生出具的《说明与承诺函》,其卖出公司股票系家属误操作,且卖出时公司尚未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上述卖出行为与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根据万延环先生出具的《说明与承诺函》,其买入公司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且买入时公司尚未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上述买入行为与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四、结论

在激励计划公告前六个月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57证券简称:康缘药业公告编号:2017-029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6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十八区8号楼8层公司806会议室(康缘药业办公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萧伟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公司独立董事董强先生因工作原因未

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备注:上表中已剔除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投票数据。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上述3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 上述3项议案中涉及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长平、华诗影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公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