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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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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17-07-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37 证券简称:杰克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1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7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4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决策权。

2017年4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增加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增加后,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6,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告编号:2017-034)

2017年5月15日,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公告编号:2017-051)

一、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2017年3月17日,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购买了人民币13,400.00万元的“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理财产品,该产品类型为保证收益型,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60%,产品起息日:2017年3月17日,产品到期日:2017年7月3日(公告编号:2017-015号)。公司于2017年7月3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13,400.00万元,取得收益1,427,375.34元,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已全部到账。

二、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相关部门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选择购买合适的理财产品。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银行承诺保障本金安全。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并由内审部进行日常监督,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收益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产生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33,290.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董事会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投资额度。

五、备查文件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说明书【CNYAQKF】》。

特此公告。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4日

证券代码:603337 证券简称:杰克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2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33元

相关日期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17年5月15日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16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06,67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8,201,100.00元。

三、 相关日期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台州市杰克投资有限公司、LAKE VILLAGE LIMITED、台州市椒江迅轮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宁波北远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33元;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含 1 年)的,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33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有关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297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发放现金红利人民币0.297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股东可按照《通知》的规定在取得股息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其现金红利通过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由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97元。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该类股东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的相关规定在所得发生地自行缴纳现金红利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33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如有问题请与公司联系。

联系部门: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联系电话:0576-88177757

特此公告。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