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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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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7-07-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15 证券简称:欣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7-063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7月5日上午10:30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7月1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薛枫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专业、高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刘冬莲女士为公司新的审计部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刘冬莲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条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12月15日止,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5、《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5日

证券代码:300615 证券简称:欣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7-064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薛枫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薛枫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薛枫先生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薛枫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薛枫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832,000股,持股比例为22.29%。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其所持股份将严格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应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公司董事会对薛枫先生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以及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7 年7月5日,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林艳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时解除其执行副总经理、市场总监职务。林艳金先生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林艳金先生简历如下:

林艳金: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拥有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学学士学位。2000年至2011年,曾任新福克斯光纤通讯(深圳)有限公司采购部采购工程师、长城国际信息产品(深圳)有限公司供应链经理、索斯科锁定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供应链中国区采购经理、思科系统(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运营部项目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执行副总经理、市场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林艳金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5%,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备查文件

1、 薛枫《辞职申请报告》;

2、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5日

证券代码:300615 证券简称:欣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7-065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7年7月5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同意聘任王寒溪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寒溪先生简历如下:

王寒溪:男,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四川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法学硕士学位,拥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2016年至今,曾任公司法务助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专员。

截至本公告日,王寒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况,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联系方式:

电话:0755-86363037

传真:0755-86363037

电子邮箱:wanghx@xdc-industries.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波顿科技园B座1705

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5日

证券代码:300615 证券简称:欣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7-066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高管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薪酬标准并参照行业薪资水平,对董事、高管的薪酬作出了调整。

一、 调整方案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董事长薪酬为1,621,500元/年,内部董事津贴为2,000元/月,独立董事津贴为50,000元/年。

2、公司高管薪酬方案:

总经理薪酬为828,000元/年,财务负责人薪酬为744,000元/年。

二、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管的薪酬分为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两部分,以上为基本薪酬部分,公司将根据行业状况及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发放绩效奖金。独立董事不再在公司领取绩效奖金。

2、以上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管薪酬调整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调整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5日

证券代码:300615 证券简称:欣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7-067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拟于2017年7月21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董事会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7年7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5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7月21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20日下午15:00至7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7年7月17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波顿科技园B座1705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调整公司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7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7年7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登记时间

2017年7月20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现场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波顿科技园B座1705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

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经公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盖公章)(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

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和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在2017年7月20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请发传真后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王寒溪、罗奕朗

联系电话:0755-86363037

传真:0755-86363037

邮箱地址:xdcdb@xdc-industries.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波顿科技园B座1705

邮编:518055

5、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3)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5)法人股东或者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公证。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5615”,投票简称为 “欣天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7月21日(星期三)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7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__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7月21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如下: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盖章/签字):

委托日期:2017年 月 日

附注:

1、 对上述表决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反对”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自然人股东请签名,法人股东请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加盖法人公章。

3、请填写上持股数,如未填写,将被视为以委托人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

4、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说明:

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 方式送达公司(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日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请填写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0615 证券简称:欣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7-068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6月14日以公告的形式通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4日下午15:00至7月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17年7月5日下午14:00在深圳市南山区波顿科技园B座1705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薛枫先生主持,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持续督导专员、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9名,所持股份57,900,500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2.3756%。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所持股份为57,90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2.375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所持股份为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外的其他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7,90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詹程、万俊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5日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就相关事项经讨论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1、本次聘任公司总经理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审核,林艳金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总经理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亦没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或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基于独立判断, 我们认为,林艳金先生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同意公司聘任林艳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关于调整公司部分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部分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方案,是依据《公司章程》,参照本行业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方案合理,有利于调动和鼓励公司经营团队的积极性,使其更加勤勉尽责,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2、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3、我们同意本次公司部分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方案。

三、关于调整公司董事薪酬(津贴)的独立意见

1、该项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经核查,董事长薪酬较高是因为薪酬中包含了其在公司美国子公司,即欣天贸易(美国)有限公司所领取的报酬。根据美国相关法律,董事长薛枫作为欣天贸易(美国)有限公司董事,需要从欣天贸易(美国)有限公司领取报酬。

3、独立董事薪酬的调整是公司参照相关地区、本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情况,根据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有利于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4、我们同意《关于调整公司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胡继晔 冯泽舟 石水平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