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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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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7-07-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7-111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六届八次董事会通知于2017年6月27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7年7月6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3名,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120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10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二期工程)即15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7年7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二、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烟气在线监测CEMS装置资产报损的议案;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于2011年采购北京凯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烟气在线监测CEMS装置,该装置安装完成后,监测数据不准确,历史曲线异常,不能准确监测烟气相关指标数据,不能真实反应脱硫装置运行情况,目前已更换新设备投入使用,该装置已无再利用价值。截至2017年6月末,该装置资产原值461.13万元,净值219.54万元,现对已不再使用的上述烟气在线监测CEMS装置进行资产报损。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1、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申请40,000万元综合授信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新疆中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申请30,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中泰国际发展(香港)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17年7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7年7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公告》。

五、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开展 “票据池”业务及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7年7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租后再押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7年7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取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2017年7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取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八、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7年7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7-112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八次监事会会议于2017年6月27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1、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申请40,000万元综合授信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新疆中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申请30,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中泰国际发展(香港)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17年7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开展 “票据池”业务及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7年7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租后再押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7年7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取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7年7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取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7-113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化学”或“公司”)目前具备153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11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生产规模,居国内氯碱化工行业首位。下属公司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康能源”)具有83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6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产能。2013年因当时氯碱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再融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预计募集资金金额差距较大等原因,阜康能源终止建设120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10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二期)即80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6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

经过对氯碱行业未来市场情况及精细化工行业发展的调研,为充分利用阜康能源项目预留用地和现有厂区公用工程和配套设施,公司将在园区内通过自建、招商引资或合资入股等方式围绕公司氯碱产品上下游规划建设一系列的精细化工项目,为此,公司拟在阜康能源工业园区投资建设15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副产的氯产品供应至园区内其他精细化工产业,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审批情况

2010年9月,自治区发改委对阜康能源120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10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循环经济项目进行了备案(备案证编码:20101026);2011年10月,项目环评报告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批复同意(新环评价函【2011】930号)。目前该项目批文中阜康能源已建成40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3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规模。2016年4月,昌吉州发改委出具《关于中泰化学阜康工业园120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10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备案延期的复函》,同意上述项目备案延期至2020年。2017年6月,自治区环保厅出具《关于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关于120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10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循环经济项目分期建设15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的复函》,同意该项目开工建设。

(二)项目投资及效益情况

阜康能源15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预计总投资49,410.31 万元,达产后预计年均销售收入 41,358.91万元,年均利润总额 13,229.77万元,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23.86%(所得税后)。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7月6日召开六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120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10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二期工程)即15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的议案》,授权同意公司办理该项目相关设计和建设工作,包括项目设计、设备选型和预定、项目融资和项目建设等。

三、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24,300万元。

主营业务:聚氯乙烯树脂、离子膜烧碱的生产和销售。

股权结构如下: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阜康能源资产总额为894,679.27万元,负债总额为627,630.72万元,净资产为267,048.5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0.15%,2016年营业收入491,648.69万元,净利润57,868.73万元(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经过对氯碱行业未来市场情况及精细化工行业发展的调研,为充分利用阜康能源项目预留用地和现有厂区公用工程和配套设施,在阜康工业园区内通过自建、招商引资或合资入股等方式围绕公司氯碱产品上下游规划建设一系列的精细化工项目,为此,公司在阜康能源工业园区投资建设15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上述规划项目建成后,公司离子膜烧碱产能将达到125万吨/年,可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为园区内精细化工产业提供原料支撑,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化,提高竞争能力。上述投资项目存在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2、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2016年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7-114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1、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为保证2017年度经营业务需要,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下属公司经与银行协商,拟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65,000万元,公司下属公司本次申请的为综合授信,不代表实际贷款情况,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向银行申请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1)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情况

(2)新疆中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情况

(3)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情况

(4)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情况

(5)中泰国际发展(香港)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情况

注:1、上述各公司贷款利率以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2、中泰化学担保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是否贷款视各公司经营需要而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和担保金额。

2、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开展 “票据池”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针对目前公司在购销业务中银行承兑汇票(以下简称“票据”)流量大,收付票据期限及金额错配,同时为降低公司保管票据的风险,提高票据运作效率,消化公司票据存量,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开展额度不超过35亿元(可循环使用)的“票据池”业务,用于开立票据、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保函、贴现等方式进行融资。公司拟开展的“票据池”业务一定程度上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部分融资需求,达到优化资源调剂余缺、增加融资功能的目的。公司下属公司利用“票据池”中票据质押办理融资业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与利率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3、关于公司为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租后再押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资产运营风险拟向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租后再押业务,期限:三年,利率及手续费:以合同签订为准,资金用途:补充营运资金,担保方式:由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8,744.7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芸华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1206室

主营业务:煤炭批发经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国际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18,369.27万元,负债总额为66,342.70万元,净资产为52,026.5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6.05%。(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新疆中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新疆中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洁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

主营业务:进出口贸易。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2,665.72万元,负债总额为39,808.61万元,净资产为2,857.1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3.30%。(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新疆中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4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群蓉

注册地址: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工业园区第三辅道南侧

主营业务:电石的生产、销售。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52,458.36万元,负债总额为409,391.08万元,净资产为143,067.2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4.10%。(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4、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洁

注册地址: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中哈合作中心黄金口岸国际贸易城黄金口岸商贸城四楼4140号

主营业务:国内外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设备、通信设备、医疗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汽车、船舶)等机械设备及其附带技术的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赁、杠杠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等不同形式的本外币融资性租赁业务。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30,572.86万元,负债总额为220,463.79万元,净资产为110,109.0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6.69%。(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5、中泰国际发展(香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泰国际发展(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9,2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洁

注册地址:香港九龙广东道7-11号尖沙咀海港城世界商业中心14楼1401室

主营业务:化工材料、化工产品的进出口贸易。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37,047.23万元,负债总额为84,627.28万元,净资产为52,419.9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1.75%。(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中泰国际发展(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6、公司为下属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开展 “票据池”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被担保方为公司下属子公司。

二、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与金额:

(1)公司为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利率:以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2)公司为新疆中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利率:以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3)公司为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利率:以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4)公司为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申请30,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利率:以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5)公司为中泰国际发展(香港)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利率:以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6)公司为下属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开展 “票据池”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与利率以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7)公司为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50,000万元租后再押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三年,利率以合同签订为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下属公司2017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为下属公司利用“票据池”中票据质押办理融资业务提供保证担保、为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租后再押业务提供保证担保,是根据下属公司2017年生产经营及业务需要,风险可控,有利于促进被担保对象正常运营。会议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我们认为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此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617,292.2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9.33%,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444,5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12,969.13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34,91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提供担保93,483.87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26,124.01万元;为控股子公司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57,018.18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富丽震纶棉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53,0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0,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北京中泰齐力国际科贸有限公司提供担保5,967.2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4,920万元;为参股公司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16,399.89万元;为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37,000万元;为新疆博湖苇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000万元。若本次担保全部发生,公司累计对外担保2,082,292.2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7.89%,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44.62%。

新疆博湖苇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湖苇业”)因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办理2,000万元保理融资到期未还,浦发银行提起诉讼,要求博湖苇业偿还前述2,000万元融资款项本息,并要求本公司和新疆七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七星集团”)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责任。乌鲁木齐中院一审判决博湖苇业偿还前述款项和相关利息,并要求本公司和七星集团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责任。本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自治区高院”)提出上诉;自治区高院二审判决基本维持原判,判决博湖苇业偿还保理融资款本息2,360余万元,本公司和七星集团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责任,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主债务人博湖苇业追偿。本公司认为系浦发银行和博湖苇业违法办理保理业务,本公司不应承担担保责任,为此,本公司将采取申请再审以及其它相关司法救济措施积极维护权益,并予以后续披露。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六届八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中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泰国际发展(香港)有限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7-115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

国债逆回购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同时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10亿元)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资金安全、存取灵活的基础上,获得高于银行同期通知存款或其他产品的收益。

2、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3、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该资金可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投资品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逆回购品种。

6、审批程序:本次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该金额属于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进行对外投资的额度范围之内,此事项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实施。

二、风险与防控

1、投资风险

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在初始成交之时利率即已锁定,收益大小也已确定,因此在逆回购到期日之前市场利率波动对已发生的交易没有影响。公司拟开展的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系采用标准券方式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不存在履约风险。

2、风险防控措施

公司将对拟购买的国债逆回购产品进行选择及操作,如果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公司相关风控部门负责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也将依据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活动,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

2、目前在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逆回购产品具有安全性高、操作性强、流动性强等特点。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适当的时机参与投资,既可实现一定的收益,也能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不受影响,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7-116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收取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向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取担保费暨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自2015年9月重组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雄能源”)以来,通过为其融资提供担保等方式保障圣雄能源的运营资金需要,以确保圣雄能源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及二期项目的顺利投产。为保证公司的合法权益和防范担保风险,公司拟向圣雄能源收取担保费,担保费收费比率为2%。上述事项已经圣雄能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目前,公司为圣雄能源提供担保316,399.89万元,预计2017年度公司向圣雄能源收取担保费6500万元。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17年7月6日,公司召开六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取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截至2017年5月末公司与圣雄能源及其下属公司共发生各类关联交易453,079.99万元(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审计结果数据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12日,注册资本424,686.5879万元,法定代表人张群蓉,法定住所为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阿拉沟沟口,主营业务为煤炭批发经营,电石生产、销售,硫酸、盐酸、水合肼、液氯、液碱、片碱、次氯酸钠批发,矿产资源项目的投资;煤化工、盐化工系列产品的加工制造及销售。

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圣雄能源资产总额1,199,495.69万元,负债总额994,487.73万元,净资产205,008.37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204,545.57万元,净利润-46,673.97万元(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止2017年3月31日,圣雄能源资产总额1,294,074.11万元,负债总额1,084,259.60万元,净资产209,814.50万元,2017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77,989.00万元,净利润5,436.92万元(未经审计)。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2015年9月7日,公司通过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的方式完成对圣雄能源的重组,目前持有圣雄能源18.55%股份,为其第一大股东。

2、2015年9月至2017年5月,公司现任董事、中泰集团副总经理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先生曾担任圣雄能源董事。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或者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发生以上情形之一的,视同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的条款规定,确认圣雄能源为公司关联方(确认期间至2018年5月)。

(三)履约能力分析

圣雄能源经营稳定,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向圣雄能源收取担保费,公司依据市场价格确定担保费收费比率为2%。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以上关联交易尚未签订具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向圣雄能源收取担保费是为保证公司的合法权益和防范担保风险,向圣雄能源收取担保费,担保费收费比率为2%,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本公司与圣雄能源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机构、业务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自2015年9月重组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雄能源”)以来,通过为其融资提供担保等方式保障圣雄能源的运营资金需要,以确保圣雄能源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及二期项目的顺利投产。公司拟向圣雄能源收取担保费,担保费收费比率为2%,保证了公司的合法权益和防范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中泰化学六届八次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程序性。公司于2017年7月6日召开了六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取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对2017年公司向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雄能源”)收取担保费作了预计,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平性。公司通过为圣雄能源融资提供担保等方式保障圣雄能源的运营资金需要,以确保圣雄能源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及二期项目的顺利投产。公司向圣雄能源收取担保费,担保费收费比率为2%,保证了公司的合法权益和防范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六届八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4、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2月审计报告及2017年3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7-117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六届八次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鉴于此,现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之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名称: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17年7月24日上午10: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7月23日-2017年7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23日15:00至2017年7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电话0991-8751690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股权登记日:2017年7月19日(星期三)

(八)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九)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7月19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1.1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申请40,000万元综合授信

1.2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3新疆中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4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5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申请30,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6中泰国际发展(香港)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2、审议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开展 “票据池”业务及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租后再押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六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上述议案中第1项议案的第2至6项子议案、第2项议案及第3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即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7年7月21日上午9:30至下午19:30之间。

(二)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但是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830026,传真号码:0991-8751690(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召开时间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潘玉英

联系电话:0991-8751690

传真:0991-8751690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投票代码:362092

2、投票简称:中泰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对于以上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同一议案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7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五分钟即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23日15:00至2017年7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议案进行审议: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受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7-118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累计新增对外担保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2017年累计新增对外担保情况予以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2017年对外担保实际余额为1,617,292.27万元(未经审计),较2016年末对外担保实际余额新增379,203.66万元,累计新增对外担保实际金额占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3.29%。新增对外担保主要是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

上述新增借款及对外担保情况对公司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稳定,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