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7日

查看其他日期

关于为南京大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等三只债券提供转让服务
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7-07-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各会员单位:

南京大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深圳深国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深圳深国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定于2017年7月10日起在本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南京大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证券代码“114154”,证券简称“17大厂01”,发行总额1亿元,票面利率5.2%,债券期限5年,附第2年末、第4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2、深圳深国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证券代码“114155”,证券简称“17莱蒙01”,发行总额16.5亿元,票面利率7.5%,债券期限3年,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3、深圳深国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证券代码“114160”,证券简称“17莱蒙02”,发行总额2.5亿元,票面利率7.28%,债券期限3年,附第1年末、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七月六日

关于支付2011年记账式附息(二期)国债等二十一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1年记账式附息(二期)国债、2016年贵州省政府一般债券(九期)、2016年贵州省政府一般债券(十期)、2016年贵州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一期)、2016年贵州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2016年贵州省政府专项债券(五期)、2016年贵州省政府专项债券(六期)、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一期)、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二期)、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五期)、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六期)、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七期)、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八期)、2015年湖北省政府专项债券(一期)、2015年湖北省政府专项债券(二期)、2015年湖北省政府专项债券(三期)、2015年湖北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2015年湖北省政府一般债券(九期)、2015年湖北省政府一般债券(十期)、2015年湖北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一期)、2015年湖北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将于2017年7月20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记账式附息(二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102”,证券简称为“国债1102”,是2011年1月20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94%,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97元。

二、2016年贵州省政府一般债券(九期)证券代码为“107182”,证券简称为“贵州1609”,是2016年7月20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7%,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7元。

三、2016年贵州省政府一般债券(十期)证券代码为“107183”,证券简称为“贵州1610”,是2016年7月20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84%,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84元。

四、2016年贵州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一期)证券代码为“107184”,证券简称为“贵州1611”,是2016年7月20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98%,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98元。

五、2016年贵州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证券代码为“107185”,证券简称为“贵州1612”,是2016年7月20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07%,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535元。

六、2016年贵州省政府专项债券(五期)证券代码为“107186”,证券简称为“贵州16Z5”,是2016年7月20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68%,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68元。

七、2016年贵州省政府专项债券(六期)证券代码为“107187”,证券简称为“贵州16Z6”,是2016年7月20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96%,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96元。

八、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109327”,证券简称为“广西15Z1”,是2015年7月20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15%,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15元。

九、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9328”,证券简称为“广西15Z2”,是2015年7月20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49%,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49元。

十、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五期)证券代码为“109329”,证券简称为“广西1505”,是2015年7月20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84%,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84元。

十一、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六期)证券代码为“109330”,证券简称为“广西1506”,是2015年7月20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15%,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15元。

十二、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七期)证券代码为“109331”,证券简称为“广西1507”,是2015年7月20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49%,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49元。

十三、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9332”,证券简称为“广西1508”,是2015年7月20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2%,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6元。

十四、2015年湖北省政府专项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109333”,证券简称为“湖北15Z1”,是2015年7月20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84%,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84元。

十五、2015年湖北省政府专项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9334”,证券简称为“湖北15Z2”,是2015年7月20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17%,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17元。

十六、2015年湖北省政府专项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9335”,证券简称为“湖北15Z3”,是2015年7月20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9%,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59元。

十七、2015年湖北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9336”,证券简称为“湖北15Z4”,是2015年7月20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62%,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81元。

十八、2015年湖北省政府一般债券(九期)证券代码为“109337”,证券简称为“湖北1509”,是2015年7月20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84%,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84元。

十九、2015年湖北省政府一般债券(十期)证券代码为“109338”,证券简称为“湖北1510”,是2015年7月20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15%,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15元。

二十、2015年湖北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一期)证券代码为“109339”,证券简称为“湖北1511”,是2015年7月20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49%,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49元。

二十一、2015年湖北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证券代码为“109340”,证券简称为“湖北1512”,是2015年7月20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2%,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6元。

二十二、本所从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7月19日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二十三、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7年7月19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7年7月20日除息交易。

二十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七月六日

关于2017年山东省政府专项债券

(二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7年山东省政府专项债券(二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7年7月10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7745”,证券简称“山东1707”,票面利率3.83%,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2年7月6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七月六日

关于2017年山东省政府专项债券

(三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7年山东省政府专项债券(三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7年7月10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7746”,证券简称“山东1708”,票面利率3.8%,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2年7月6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