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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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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2017-07-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特别提示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科院”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666.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028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或“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66元/股,发行数量为3,666.67万股。回拨机制实施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2.73%,即2,300万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7.27%,即1,366.67万股。

根据《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7,962.37991倍,高于150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52.73%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366.62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1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3,300.05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90.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303259185%。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次发行在缴款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17年7月7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7月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情况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要求,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17年7月5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3,65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606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中,有1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6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未参与网下申购;3,63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590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参与了网下申购,有效申购数量为3,353,550万股。

未参与网下申购的具体名单如下: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配售股数只取计算结果的整数部分,不足一股的零股累积后由主承销商配售给A类投资者;按获配股数由高至低排列配售对象(获配股数相同则按网下平台申报时间先后排序),零股以每一股为一个单位依次配售。如无A类投资者,则配售给B类投资者;如无A类和B类投资者,则配售给C类投资者。

各类型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及初步配售情况如下表:

注:各加数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如存在差异是由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造成的。

A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不低于B类,B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不低于C类,同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相同;向A类、B类投资者优先配售的数量分别不低于网下发行总量的50%、10%。初步配售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原则。各配售对象获配情况详见“附表: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二、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资本市场总部业务一部

联系电话:(010)88085885、88085882

传 真:(010)88085254、88085255

发行人: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7月7日

附表: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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