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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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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36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17-052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亦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7月7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7月6日-2017年7月7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6日下午15:00至2017年7月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镇观光路大富工业区新宏泽工业园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宏清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总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0,001,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01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0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的议案及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经审议,张宏清先生、孟学女士、肖海兰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张宏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2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2《选举孟学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2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3《选举肖海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2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经审议,黄伟坤先生、岳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黄伟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2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2《选举岳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2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经审议,林镇喜先生、郭明亮先生当选为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黄绚绚女士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选举林镇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12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02《选举郭明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12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周燕、张鑫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7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17-053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7月7日下午在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7月1日以书面及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张宏清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选举张宏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孟学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均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张宏清先生、孟学女士简历附后。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选举以下人员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各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宏清

委员:孟学、黄伟坤(独立董事)。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黄伟坤(独立董事)

委员:孟学、岳帅(独立董事)。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岳帅(独立董事)

委员:张宏清、黄伟坤(独立董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黄伟坤(独立董事)

委员:孟学、岳帅(独立董事)。

以上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附后。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肖海兰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肖海兰女士简历附后。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夏明珠女士、李艳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夏明珠女士、李艳萍女士简历附后。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五)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夏明珠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夏明珠女士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秘书夏明珠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3498707

传真:0755-82910168

电子邮箱:xiamz@newglp.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观光路大富工业区新宏泽工业园

(六)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李艳萍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李艳萍女士简历附后。

(七)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蔡仕佳先生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蔡仕佳先生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7日

附: 简历

张宏清先生简历

张宏清先生:加拿大国籍,1962年出生,澳大利亚南澳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长江管理学院EMBA,曾任潮州商业贸易中心经理、广东宏泽集团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亿泽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富宏有限公司董事、梦雪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宏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宏泽控股(加拿大)有限公司董事、PLLR 688 Holdings Ltd董事。

截至目前,张宏清、孟学夫妇通过控股股东亿泽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64.77%的股权,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孟学女士简历

孟学女士:加拿大国籍,1965年出生,澳大利亚南澳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早年曾在广东潮州发展银行任职,曾担任潮州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董事、宏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任亿泽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富宏有限公司董事、梦雪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宏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张氏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潮州宏泽信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董事、潮州市宏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张氏置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张宏清、孟学夫妇通过控股股东亿泽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64.77%的股权,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肖海兰女士简历

肖海兰女士:中国国籍,1979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潮州市华瑞科技有限公司业务部业务员、潮州宏泽印务有限公司业务部副经理、潮州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新宏泽包装(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肖海兰女士通过股东潮州南天彩云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12%的股权,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黄伟坤先生简历

黄伟坤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具有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资格。1986 年开始从事财务会计工作,曾任潮州市旅游房地产开发实业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潮州会计师事务所国内业务部副经理,潮州盛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业务一部经理;现任潮州盛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监事、副主任会计师;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伟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岳帅先生简历

岳帅先生: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执业律师,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现任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岳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等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夏明珠女士简历

夏明珠女士:中国国籍,1982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深圳市终端力量传媒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广东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等。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夏明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艳萍女士简历

李艳萍女士:中国国籍,1973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广东证券潮州营业部柜员、潮州市新潮信用社第一营业部储蓄部主管、广东香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广东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财务部负责人。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李艳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蔡仕佳先生简历

蔡仕佳先生:中国国籍,1954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潮州市土产生产公司会计、潮州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股长、潮州市创佳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2015年至今担任潮州市社会组织总会监事长。2017年2月进入本公司。

蔡仕佳先生具备财务、审计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836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17-054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7月7日下午在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7月1日以书面及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林镇喜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共同推举林镇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林镇喜先生简历附后。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7月7日

附:林镇喜先生简历

林镇喜先生,中国国籍,1975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6年3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技质中心经理。

林镇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