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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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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保证金实时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2版)

法定代表人: 杨炯阳

联系人: 张曼

电话: 010-68716150

传真: 028-8615004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818

网址: http://www.hx168.com.cn

(43)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4)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二级市场交易代理券商

包括具有经纪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所有证券公司。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变更、增减发售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 话:4008-058-058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电话: 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安冬、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张振波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张振波

四、基金的名称

博时保证金实时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间为不定期。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保持相对低风险和相对高流动性的前提下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回报。

七、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及/或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资产配置时应充分考虑各类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在风险与收益的配比中,力求降低各类风险,并争取在控制投资组合良好流动性的基础上为投资者获取稳定的收益。

(一)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深入研究宏观经济状况、政策变化趋势、市场资金供求状况等,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充分运用收益率策略与估值策略相结合的方法,对各类可投资资产进行合理的配置和选择,同时控制组合内资产的平均剩余期限在120天以内。

(二)利率策略

在宏观分析与流动性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历史与经验数据,通过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判断当前资金的时间价值、通货膨胀补偿、流动性溢价、收益率曲线等,进而对短期利率的变化态势做出及时反应,并据此动态调整投资组合。

(三)回购配置策略

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回购资产类属配置层上,强调通过对中长期回购利率波动规律的把握对回购资产进行时间方向上的动态配置策略。同时根据回购利差进行回购品种的配置比例调整。

(四)个券选择策略

在短期债券的个券选择上利用收益率利差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以及含权债券价值变动策略选择收益高或价值低估的短期债券,进行投资决策。

(五)银行定期存款投资策略

银行定期存款的投资将是本基金关注的目标之一。具体而言,在组合投资过程中,本基金将在综合考虑成本收益的基础上,根据不同银行的银行存款收益率情况,结合银行的信用等级、存款期限等因素的分析,以及对整体利率市场环境及其变动趋势的研究,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选择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银行存款进行投资。并且尽可能的扩大交易对手方的覆盖范围,挖掘出利率报价较高的多家银行进行银行定期存款的投资,在获取较高投资收益的同时尽量分散投资风险,提高存款及存单资产的流动性。

(六)流动性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平衡基金资产在流动性资产和收益性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通过现金留存、控制同业存款的比例、持有高流动性券种、正向回购、降低组合久期等方式提高基金资产整体的流动性。并且,在日常投资管理中,本基金将会紧密关注申赎现金流变化情况、季节性资金流动等影响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管理的因素。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九、业绩比较基准

第十部分、基金的投资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拟为:七天通知存款税后利率

本基金定位为现金管理工具,根据基金的投资标的、投资目标及流动性特征,本基金采用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调整或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7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注:报告期内债券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余额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没有超过120天的情况。

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240天

5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6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7“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注:上表中“偏离情况”根据报告期内各工作日数据计算。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负偏离度的绝对值未超过0.25%。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正偏离度的绝对值未超过0.5%。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9.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本基金采用固定份额净值,基金账面份额净值始终保持100.00元。

9.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9.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9.4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自基金合同生效开始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和账户维护费用;

10、基金上市费及年费;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自动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9%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9%÷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自动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自动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月9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博时保证金实时交易型货币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补充和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2、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对基金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4、在“十、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九)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

5、在“十一、基金的业绩”中,新增了基金业绩的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

6、在“二十三、其它应披露的事项”中根据最新情况对相关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一) 2017年04月28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保证金实时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二) 2017年04月22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保证金实时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2017年第1季度报告》;

(三) 2017年03月27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保证金实时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2016年年度报告(正文)》;

(四) 2017年03月27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保证金实时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 2017年03月24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保证金实时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2017年“清明节”假期前暂停申购业务公告》;

(六) 2017年01月2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保证金实时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2016年第4季度报告》;

(七) 2017年01月18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保证金实时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2017年“春节”假期前暂停申购业务公告》;

(八) 2017年01月09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保证金实时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1号(正文)》;

(九) 2017年01月09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保证金实时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1号(摘要)》;

(十) 2016年12月29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新增平安证券为博时保证金实时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申赎代办券商的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