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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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93 股票简称:三峡新材 编号:临2017- 047号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6月26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7月6日上午1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

1、以公司2016年末总股本774,754,697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0,990,187.8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以公司2016年末总股本774,754,6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387,377,349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162,132,046股。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427,683,366.79元,转增后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040,306,017.79元。

2017年6月12日,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2017年6月13日,转增股份上市,公司总股本为1,162,132,046股。根据以上情况,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1、修订公司章程第六条

将第六条中“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74,754,697.00元”修订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62,132,046元”。该条其他内容不变。

2、修订公司章程第十九条

章程原第十九条为:“公司股份总数为774,754,697.00股,全部为普通股。”

修订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162,132,046股,全部为普通股。

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以上修订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公司工商变更备案登记。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7月25日上午11时在当阳市国中安大厦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7月18日。

以上第一、第二项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00293 股票简称:三峡新材 编号:临2017-048号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6月26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7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00293 股票简称:三峡新材 编号:临2017-049号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恒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2.3亿元,本次担保前,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2016年9月,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中的21.70亿元收购了深圳市恒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波公司”)100%的股权,恒波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在以往年度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恒波公司与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共获得建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12.3亿元,其中已用信6亿元。为保持生产经营的连续性,以良好的业绩回报全体股东,恒波公司需继续获得建行等金融机构的综合授信,根据恒波与建行等金融机构的过往授信条件,相关债权银行将会继续要求股东提供担保。作为恒波公司的全资出资人,为保持恒波公司生产经营的连续性,公司拟为恒波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3亿元额度的担保。恒波公司可在本担保额度内调整债权银行的延续或额度变化。

依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为有效控制风险,在原授信条件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恒波公司原股东刘德逊、詹齐兴夫妇及刘德逊先生控制的深圳市前海佳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向公司提供同等额度的反担保。

本次公司拟提供的不超过人民币12.3亿元担保额度为本次担保事项的最高额度,不等于实际担保金额,担保额度内的具体使用情况将视恒波公司的资金需求而定。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书,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2、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名称:深圳市恒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北路洪湖二街50号新南滨大楼三、四层;

3、法定代表人:刘德逊;

4、注册资本:11,048.05万元;

5、经营范围:通信产品、数码产品及配件的购销和维护、维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通信设备、电子产品、通信产品、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设备、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不含限制项目)及销售;自有物业租赁;柜台出租;企业形象策划;经济信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家用电器的销售;网上从事电子产品的销售;房地产中介服务;电信研发和技术服务;电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策划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移动电话机、无线数据终端产品的研发及销售。移动电话机、无线数据终端产品的生产(生产限分支机构进行);普通货运。公司应当在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6、成立日期:2003年8月27日;

7、被担保方的股权结构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为恒波公司提供担保最高额,尚未与相关方签署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等主要担保条款以最终签署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恒波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反担保措施可行。公司本次对恒波公司提供的不超过人民币12.3亿元担保额度为恒波公司以往年度取得的综合授信总额,有利于恒波公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伍佰万人民币,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贰仟伍佰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89%。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00293 证券简称:三峡新材 公告编号:2017-050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7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7月25日 11 点 00分

召开地点:当阳市国中安大厦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7月25日

至2017年7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7月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7年7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深圳市前海佳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在会议召开前2天进行登记。

4、现场登记时间:2017年7月21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00)。

5、现场会议地点:当阳市国中安大厦三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自理;

(2)公司地址:湖北省当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编:444105

联系电话:0717—3280108 联系人:杨晓凭

传 真:0717—3285258 傅斯龙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7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93 股票简称:三峡新材 编号:临2017-051号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

1、以公司2016年末总股本774,754,697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0,990,187.8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以公司2016年末总股本774,754,6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387,377,349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162,132,046股。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427,683,366.79元,转增后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040,306,017.79元。

2017年6月12日,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2017年6月13日,转增股份上市,公司总股本为1,162,132,046股。根据以上情况,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1、修订公司章程第六条

将第六条中“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74,754,697.00元”修订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62,132,046元”。该条其他内容不变。

2、修订公司章程第十九条

章程原第十九条为:“公司股份总数为774,754,697.00股,全部为普通股。”

修订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162,132,046股,全部为普通股。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