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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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2017-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17-035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投资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5 月9日13时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5月10日和5月16日发布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5)和《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6)。公司于2017年5月23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8),已确定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随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公司于2017年5月25日发布了《关于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9)、于2017年6月1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2017年6月9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 2017年6月9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相关事项较多,预计无法在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后2个月内复牌,公司于2017年7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9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情况介绍

公司拟通过现金方式购买胡金慰和李超持有的珠海视通超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视通”)100%的股权,其中胡金慰持有珠海视通60%的股权,李超持有珠海视通40%的股权,珠海视通主营广告业务。

(二)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方式拟为支付现金购买珠海视通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公司聘请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聘请了北京市柯杰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聘请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审计机构,聘请了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评估机构。各中介机构已经自公司停牌后陆续进驻珠海视通开展相关工作。目前现场工作已完成大部分,审计、评估已经有了初步结果。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由于中介机构正在履行内核手续,财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正式报告出具需要一定的时间,股权转让协议相关条款内容正在进行商讨,预计花费时间比较长,故公司股票无法按期复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9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的信息披露,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