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7-102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长春金泽瑞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7月5日,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润达医疗”)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资产的议案》:公司拟收购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红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长春金泽瑞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金泽瑞”)60%股权,交易金额为90,300万元,并披露了《收购资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98)。
公司就上述公告中的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收购溢价率较高的原因
(一)本次收购溢价率较高的原因
公司本次收购长春金泽瑞60%的股权交易价格,系交易各方在参照长春金泽瑞全部股权价值评估值的基础上,经转让双方协商确定为人民币90,300.00万元,较本次受让股权比例对应的长春金泽瑞截至2017年3月31日净资产溢价较多,主要是基于以下原因:
1、长春金泽瑞具有领先的市场地位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长春金泽瑞主要从事体外诊断产品流通与服务业务,为罗氏品牌免疫类生化类产品和希森美康品牌部分产品东北地区最主要的经销商之一,客户覆盖整个东北地区,拥有较为完备的包括品牌产品采购平台以及物流配送体系在内的产品供应链体系,在东北地区体外诊断产品流通与服务市场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是东北地区领先的体外诊断产品流通与服务企业之一,在东北地区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2、长春金泽瑞良好的客户基础
长春金泽瑞在东北地区拥有良好的客户基础和客户资源,一方面有利于其实现未来的业绩计划,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公司通过其推广公司医学实验室整体综合服务业务,为东北地区的客户提供更加优质和性价比更高的服务。
3、长春金泽瑞业绩表现良好,未来业绩可期
长春金泽瑞作为东北地区领先的体外诊断产品流通与服务企业之一,业绩表现良好:2016年度实现收入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5,095万元,净利润人民币6,474万元;2017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2,433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816万元。同时,本次交易的对方基于长春金泽瑞现有的业务规模以及其对长春金泽瑞的业务规划,对未来三年的业绩作出了承诺,其中2017年承诺净利润为1.4亿元,其后每年都将保持一定的增速,业绩成长性较有保障。
综上,鉴于长春金泽瑞领先的市场地位、良好的客户基础以及未来可期的业绩表现,本次交易价格较净资产溢价较多。
(二)本次采用收益法评估的主要参数
就本次交易,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长春金泽瑞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银信评报字(2017)沪第0367号”《长春金泽瑞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的主要参数情况如下:
1、收益法评估的计算公式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单位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规定,收益法中的预期收益可以现金流量、各种形式的利润或现金红利等口径表示。根据本次评估对象的特点,选择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为预期收益口径。
计算公式:
■ (1)
式中:
E: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B:被评估单位的企业价值
D:评估对象的付息债务价值
■ (2)
P:被评估单位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ΣCi: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存在的长期投资、其他非经营性或溢余性资产的价值
■(3)
式中:
Ri:被评估单位未来第i年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
n:评估对象的未来预测期。
2、本次收益法评估中主要参数的计算
本次评估按照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确定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指的是将企业股东预期回报率和付息债权人的预期回报率按照企业资本结构中的所有者权益和付息负债所占的比例加权平均计算的预期回报率,计算公式为:
■
其中:WACC: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E:权益的市场价值
D:债务的市场价值
Re:权益资本成本
Rd:债务资本成本
t:所得税率(25%)
其中权益资本成本,本次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折现率Re:
Re= Rf + β×ERP+ Rs
式中:
Re :股权回报率
Rf:无风险回报率
β :风险系数
ERP:市场风险超额回报率
Rs:评估对象的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关于β:
由于被评估单位目前为非上市公司,一般情况下难以直接对其测算出该系数指标值,故需选定与委估企业处于同行业的上市公司于基准日的β系数进行重构得出: a、去除杠杆的Beta b、确定对比公司资本结构 c、确定被评估单位含杠杆的Beta值。
分析CAPM我们采用以下几步:
1)根据iFind数据系统公布的中长期国债的到期收益指标,在基准日时点距离国债到期的期限10年期以上的国债平均收益率4.0757%。
2)由于几何平均值可以更好表述收益率的增长情况,因此我们认为采用几何平均值ERP =7.05%作为目前国内市场超额收益率。
3)β
该系数是衡量委估企业相对于资本市场整体回报的风险溢价程度,也用来衡量个别股票受包括股市价格变动在内的整个经济环境影响程度的指标。由于委估企业目前为非上市公司,一般情况下难以直接对其测算出该系数指标值,故本次通过选定与委估企业处于同行业的上市公司于基准日的β系数指标平均值作为参照。
a、去除杠杆的Beta
经查行业可比公司(300244.sz迪安诊断、300347.sz泰格医药、300015.sz爱尔眼科、002044.sz美年健康)加权剔除财务杠杆调整平均β=1.0012
■
数据来源:同花顺iFinD
b、确定对比公司资本结构
β系数经行业平均资本结构进行β重构。故评估人员分析了以上可比上市公司的资产结构,本次评估拟按行业4家企业平均债务资本/权益资本的平均付息债务占权益资本结构比,设定合理的债务结构,再按查询的无财务杠杆的Beta进行重构。通过同花顺iFinD系统数据查询,国内A股样本上市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经评估人员计算的债务资本结构如下:
■
c、确定被评估单位含杠杆的Beta值
资本结构参考可比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平均值作为被评估单位目标资本结构比率。
D/E取三期平均水平5.30%(5.03%/94.97%),则加载财务杠杆后的Beta系数计算如下:
■
=1.0012×(1+(1-25%)×5.30%)=1.0410
4)评估对象的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Rs的确定
本次评估综合考虑国内当前经济形势,以及被评估单位在行业内的发展情况,个别风险取1%。具体考虑因素如下:
5)权益资本成本的确定
最终得到评估对象的权益资本成本Re:
Re =权益资本成本=4.0757%+7.05%×1.0410+1%
=12.41%
债务资本成本
债务资本成本Rd取5年以上贷款利率4.75%。
资本结构的确定
本次以可比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平均值作为计算基础。即D/(D+E)=5.03%
折现率的确定
将有关数据代入公式:
■
我们得出WACC=94.97%*12.41%+5.03%*4.75%*(1-25%)=12%(取整)
经计算,取折现率为12%。
3、收益法评估结果
在《评估报告》所列的假设前提条件下,评估基准日2016年12月31日长春金泽瑞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收益法评估值为150,0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亿元整)。
(三)结合近年同行业并购案例说明定价的合理性
1、收购价格合理性的说明
就本次交易,公司特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长春金泽瑞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评估机构以长春金泽瑞未来财务预测数据为基础,遵循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国家宏观政策、国家及地区的宏观经济状况、国家及地区IVD行业状况等,采用了收益法对长春金泽瑞截至2016年12月31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
本次交易价格参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17)沪第0367号”《评估报告》,截至2016年12月31日,采用收益法评估的长春金泽瑞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5亿元。以该评估结果为基础,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本次收购长春金泽瑞60%的股权转让价格确定为90,300万元。
2、与近两年同行业并购案例的比较分析
近两年,体外诊断行业上市公司投资收购产品流通与服务企业情况如下:
■
说明:上述市盈率系按照100%股权评估值或按交易价格推算的估值孰高作为计算基础。
上述交易中,除公司参与的交易外,其他并购交易的市盈率的平均值为10.86,中间值为10.53;若包含公司参与的交易,则市盈率平均值为10.79,中间值为10.00。
按照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对应100%股权价格,对应长春金泽瑞承诺的2017年净利润,本次交易的市盈率为10.75,低于近两年同行业上市公司并购的平均市盈率,交易定价未显著偏离市场平均水平。
综上,本次溢价收购长春金泽瑞60%的股权其交易定价具有合理性。
二、收购产生的商誉及其处理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长春金泽瑞的股权比例及表决权比例为60%;同时,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长春金泽瑞董事会成员为3名,其中公司委派2名,占有多数席位。综上,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对长春金泽瑞拥有实质控制权,长春金泽瑞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公司收购长春金泽瑞60%股权构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长春金泽瑞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该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要在未来各会计年度期末进行减值测试。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会确认较大金额的商誉,若长春金泽瑞未来经营中不能较好地实现预期收益,则收购长春金泽瑞所形成的商誉存在减值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7-103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瑞美科技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7月5日,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润达医疗”)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资产的议案》:公司拟收购上海涌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上海瑞美电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美科技”)45%股权,交易金额为9,296万元,并披露了《收购资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99)。
公司就上述公告中的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收购溢价率较高的原因
(一)本次收购溢价率较高的原因
公司本次收购瑞美科技45%股权的交易价格,系交易各方在瑞美科技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评估值的基础上,经转让双方协商确定为人民币9,296万元,较本次受让股权比例对应的净资产溢价较多,主要是基于以下原因:
1、瑞美科技具有领先的行业地位
瑞美科技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S)开发和血库管理系统(BIS)的开发,自成立后致力于实验室信息系统的研究和探索,为临床检验系统提供完整的信息化解决方案。凭借多年的研发经验与市场积累,瑞美科技已在国内专业LIS软件供应商细分领域综合排名位居前列。
2、收购瑞美科技有利于完善公司整体综合服务能力
瑞美科技作为国内领先的专业LIS软件供应商,依托瑞美科技,公司可以向医学实验室提供更加完整的信息化解决方案,进一步完善公司整体综合服务能力,巩固公司在体外诊断产品流通与服务市场上的领先地位。
3、瑞美科技业绩表现稳定,未来业绩可期
瑞美科技作为在LIS软件供应商细分领域的领先企业,业绩表现稳定。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459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355万元。2017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242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89万元。同时,本次交易的对方基于瑞美科技现有的业务规模以及其对瑞美科技的业务规划,对未来两年的业绩做出了承诺,其中2017年承诺净利润为1,656万元,2018年承诺净利润为1,987万元,均保持稳定的增长,业绩成长性较有保障。
综上,鉴于瑞美科技领先的行业地位、对公司整体综合服务能力的完善以及未来可期的业绩表现,本次交易价格较净资产溢价较多。
(二)本次采用收益法评估的主要参数
就本次交易,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瑞美科技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银信评报字(2017)沪第0426号”《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上海瑞美电脑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的主要参数情况如下:
1、收益法评估的计算公式
本次收益法评估选用企业实体现金流模型,即企业全部现金流入扣除成本费用和必要的投资后的剩余部分,它是企业一定期间可以提供给所有投资人(包括股权投资人和债权投资人)的税后现金流量。
本次评估以采用企业未来若干年度内的全部现金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资产组整体价值,加上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减去非经营性负债,然后扣除付息债务的价值,得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计算公式:
■ (1)
式中:
E: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B:被评估单位的价值
D:评估对象的付息债务价值
■ (2)
P:被评估单位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ΣCi: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存在的长期投资、其他非经营性或溢余性资产的价值
■(3)
式中:
Ri:被评估单位未来第i年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
n:评估对象的未来预测期。
2、本次收益法评估中主要参数的计算
本次评估按照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确定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指的是将企业股东预期回报率和付息债权人的预期回报率按照企业资本结构中的所有者权益和付息负债所占的比例加权平均计算的预期回报率,计算公式为:
■
其中:WACC: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E:权益的市场价值
D:债务的市场价值
Re:权益资本成本
Rd:债务资本成本
t:所得税率(15%)
其中权益资本成本,本次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折现率Re:
Re= Rf + β×ERP+ Rs
式中:
Re :股权回报率
Rf :无风险回报率
β :风险系数
ERP:市场风险超额回报率
Rs:评估对象的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关于β:
由于被评估单位目前为非上市公司,一般情况下难以直接对其测算出该系数指标值,故需选定与委估企业处于同行业的上市公司于基准日的β系数进行重构得出: a、去除杠杆的Beta b、确定对比公司资本结构 c、确定被评估单位含杠杆的Beta值。
分析CAPM我们采用以下几步:
1)根据iFind数据系统公布的中长期国债的到期收益指标,在基准日时点距离国债到期的期限10年期以上的国债平均收益率4.0757%。
2)由于几何平均值可以更好表述收益率的增长情况,因此我们认为采用几何平均值ERP =7.05%作为目前国内市场超额收益率。
3)β
该系数是衡量委估企业相对于资本市场整体回报的风险溢价程度,也用来衡量个别股票受包括股市价格变动在内的整个经济环境影响程度的指标。由于委估企业目前为非上市公司,一般情况下难以直接对其测算出该系数指标值,故本次通过选定与委估企业处于同行业的上市公司于基准日的β系数指标平均值作为参照。
a、去除杠杆的Beta
经查行业可比公司(300244.sz迪安诊断、300347.sz泰格医药、300015.sz爱尔眼科、002044.sz美年健康)加权剔除财务杠杆调整平均β=1.0012
■
数据来源:同花顺iFinD
b、确定对比公司资本结构
β系数经行业平均资本结构进行β重构。故评估人员分析了以上可比上市公司的资产结构,本次评估拟按行业4家企业平均债务资本/权益资本的平均付息债务占权益资本结构比,设定合理的债务结构,再按查询的无财务杠杆的Beta进行重构。通过同花顺iFinD系统数据查询,国内A股样本上市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经评估人员计算的债务资本结构如下:
■
c、确定被评估单位含杠杆的Beta值
资本结构参考可比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平均值作为被评估单位目标资本结构比率。
D/E取三期平均水平5.30%(5.03%/94.97%),则加载财务杠杆后的Beta系数计算如下:
■
=1.0012×(1+(1-15%)×5.30%)=1.0463
4)评估对象的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Rs的确定
本次评估综合考虑国内当前经济形势,以及被评估单位在行业内的发展情况,个别风险取1%。具体考虑因素如下:
5)权益资本成本的确定
最终得到评估对象的权益资本成本Re:
Re =权益资本成本=4.0757%+7.05%×1.0463+1%
=12.45%
债务资本成本
债务资本成本Rd取5年以上贷款利率4.75%。
资本结构的确定
本次以可比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平均值作为计算基础。即D/(D+E)=5.03%
折现率的确定
将有关数据代入公式:
■
我们得出WACC=94.97%*12.45%+5.03%*4.75%*(1-25%)=12.03%
经计算,取折现率为12.03%。
3、收益法评估结果
在被评估单位持续经营及《评估报告》所列假设和限定条件下,瑞美科技截至评估基准日2016年12月31日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2,4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亿贰仟肆佰万元整)。
(三)结合近年同行业并购案例说明定价的合理性
1、收购价格合理性的说明
就本次交易,公司特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瑞美科技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上述评估结果系评估机构通过对瑞莱科技历史经营情况、发展规划及潜在市场优势,结合经济环境和市场发展状况进行分析,以标的公司未来财务预测数据为基础,在合理的假设条件下,采用适当的折现率,将企业未来年度产生的全部现金流量还原为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的价值。
本次交易价格参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截至2016年12月31日,瑞美科技采用收益法评估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人民币22,400.00万元。以该评估结果为基础,经转让双方协商一致,公司本次收购瑞美科技45%的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9,296.00万元。
2、与近两年同行业并购案例的比较分析
近两年来,体外诊断行业企业收购信息服务行业公司的案例较少,未找到相类似的业务收购模式。基于此,我们查询了国内上市公司近两年来收购信息服务行业公司(以单一行业或单一客户类型公司为主)的案例,交易情况如下:
■
说明:上述市盈率系按照100%股权评估值或按交易价格推算的估值孰高作为计算基础。
上述交易中,以标的公司承诺的首年净利润为基础计算的市盈率的平均值为17.27,中间值为17.35。此外,上述交易中标的公司为医疗信息服务企业的交易有万方发展收购信通网易、银江股份收购杭州清普以及荣科科技收购米健信息,该些交易的市盈率平均值为16.31,中间值为17.76。
按照瑞美科技全部股东权益截至2016年12月31日采用收益法评估的评估值,对应瑞美科技承诺的2017年净利润,本次交易的市盈率为13.53,低于可比并购交易的平均市盈率,交易定价未显著偏离市场平均水平。
综上,本次溢价收购瑞美科技45%的股权其交易定价具有合理性。
二、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的情况
瑞美科技的其他股东上海涌流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合伙)、上海润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唐剑峰均于2017年7月5日签署了《承诺函》,就上海涌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瑞美科技45%股权转让事宜,均已放弃优先购买权,具体内容如下:
上海涌流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合伙)《承诺函》内如如下:我公司上海涌流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合伙)系上海瑞美电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美科技”)股东,持有瑞美科技39.9%的股权。今知悉上海涌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将其持有的瑞美科技45%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720万元)以人民币9,29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我公司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并承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上海润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承诺函》内如如下:我公司上海润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上海瑞美电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美科技”)股东,持有瑞美科技15%的股权。今知悉上海涌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将其持有的瑞美科技45%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720万元)以人民币9,29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我公司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并承诺放弃优先购买权。
唐剑峰《承诺函》内如如下:本人唐剑峰系上海瑞美电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美科技”)股东,持有瑞美科技0.1%的股权。今知悉上海涌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将其持有的瑞美科技45%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720万元)以人民币9,29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我公司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并承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公司收购相关股权后,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及依据
本次公司收购瑞美科技的45%股权,不会将瑞美科技纳入并表范围。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瑞美科技的持股比例及表决权比例均为45%,管理层股东唐剑峰及上海涌流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合伙)持有股权比例及表决权比例均为40%,其他股东上海润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及表决权比例为15%,由于公司在瑞美科技股东会的表决权仅有45%,未超过50%,不具有控制权,故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合并》的规定,不能将瑞美科技纳入企业合并财务报表。
四、收购产生的商誉及其处理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及表决权比例均为45%,且在公司董事会占有席位,公司对瑞美科技具有重大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公司应采用权益法核算,将投资成本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7-104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更正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7月24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
二、 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原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现更正为: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2017年7月6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7年7月24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乍浦路89号星荟中心1座8楼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7月24日
至2017年7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