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1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7-07-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7-108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中南建设”)于 2017 年 7 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继续使用不超过1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为确保按时归还前述募集资金,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承诺: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且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51号)核准,中南建设采用非公开发行 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6,076,293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每股 14.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39,999,981.24 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59,766,076.0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580,233,905.19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6]第 15-00009 号”的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公司已经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的情况

公司于2016年7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第四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17年7月6日,上述资金已归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安排,本公司目前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预计节约财务费用人民币10,800万元),压缩对外融资规模,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1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压缩对外融资规模,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1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7年7月7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如下意见: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认为:中南建设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国泰君安同意中南建设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关于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7-109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七届董事会四次会议于2017年7月2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7日在公司二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共计12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锦石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安排,本公司目前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预计节约财务费用人民币10,800万元),压缩对外融资规模,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1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详见刊登于2017年 7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7-110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监事会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七届监事会二次会议于2017年7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7日在公司二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共计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陆建忠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安排,本公司目前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预计节约财务费用人民币10,800万元),压缩对外融资规模,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1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监事会认为: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1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7月1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7-111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

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分别于2017年4月20日和2017年5月9日召开六届董事会五十五次会议和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于2017年5月17日召开七届董事会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7年4月22日、2017年5月10日和2017年5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公司于2017年6月13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9)。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 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的要求,现将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公告如下:

截止2017年7月10日,“中海信托-中南建设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114,160,7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773%,成交金额为779,238,324.49元,成交均价为6.83元/股。

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持续关注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