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27证券简称:小康股份公告编号:2017-066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7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工业园A区小康股份综合办公大楼106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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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兴海先生因工作原因出差,不能出席并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马剑昌董事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公司董事张兴海先生、马剑昌先生、刘昌东先生、张正萍先生、独立董事付于武先生和刘凯湘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公司监事张兴明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孟刚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为收购美国AM General LLC公司民用汽车工厂及相关资产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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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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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韩公望律师、王宁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