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公告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7-091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6月8日,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借款的议案》,2015年6月19日,公司发布了《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公司向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信托”)申请不超过人民币柒亿元(以五矿信托成立的“五矿信托-长利稳增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实际募集的金额为准)的借款,双方签署《信托贷款合同》,借款年利率为11%,借款总期限不超过十年,分期发行,每期期限不超过两年。公司实际控制人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松江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江兴业”)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以持有的松江兴业10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详见公司临2015-065、临2015-071号公告。
在贷款额度循环使用以及《信托贷款合同》项下存续贷款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柒亿元的前提下,公司向五矿信托申请增加发放信托贷款,双方签署《信托委托贷款合同补充协议二》,信托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年利率为9.3%,贷款总期限不超过十年,分期发行,每期期限不超过两年。担保方面,除上述《信托贷款合同》约定的担保和保障措施外,公司追加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松江兴业以其合法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对应的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华苑产业区海泰发展六道6号海泰绿色产业基地A座4-061室
法定代表人:曹立明
注册资本:玖亿叁仟伍佰肆拾玖万贰仟陆佰壹拾伍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高新技术产业、公用事业、环保业、物流业、能源、建材、建筑行业、文化体育卫生行业、旅游业、餐饮娱乐业、传媒业、园林绿化业、证券业、城市基础设施进行投资;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计15,213,571,270.04元,负债合计13,675,099,313.51元,2016年营业收入为1,987,349,002.41元,2016年净利润为-481,030,873.12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17年3月31日,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计为15,217,068,284.21元,负债合计为13,293,180,521.82元,2017年1-3月营业收入为289,065,183.16元,2017年1-3月净利润为386,525,994.44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柒亿元
担保方式:公司实际控制人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松江兴业以其名下土地(土地证号:房地证津字第104051400007号)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以持有的松江兴业10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担保期限:保证担保期限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土地的抵押担保期限为自2015年6月15日起至2025年6月15日止;在建工程的抵押担保期限为自2017年6月30日起至2025年6月19日止;质押担保期限为自质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清偿后双方办理质押登记注销手续日止。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为日常经营所需,公司实际控制人和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均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担保在该议案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2017年对外融资额度的议案》,本借款事项在该议案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58.64亿元,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10.16%,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