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7-033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的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17年7月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于2017年7月10日14时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
(五)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张霞女士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2018年度对外担保计划事项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7-2018年度对外担保计划事项的公告》(临2017-035)。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意见。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楼明、楼江跃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临2017-036)。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意见。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楼明、楼江跃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7-037)。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7-034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5日以书面材料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7年7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应跃峰、许国君、李国珍出席),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2018年度对外担保计划事项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7-2018年度对外担保计划事项的公告》(临2017-035)。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临2017-036)。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7-035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17-2018年度对外担保计划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计划担保情况: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计划对外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750,000万元人民币(含已发生担保),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为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担保金额不超过550,000万元。
● 本次调整内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对2017-2018年度对外担保计划事项进行部分调整,仅涉及对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在原额度内担保对象的调整。总担保额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对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的担保额度均保持不变。
● 被担保人名称: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公司为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被担保人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反担保总额不受上述金额限制;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374,398.22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55,000.00万元,对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担保金额319,398.22万元。
●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概况
2017年4月11日,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2018年度对外担保计划事项的议案》,同意2017-2018年度公司计划对外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750,000万元人民币(含已发生担保),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为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担保金额不超过550,000万元,互保期限为一年。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374,398.22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55,000.00万元,对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担保金额319,398.22万元。
二、本次对外担保调整事项
公司拟对2017-2018年度对外担保计划事项进行部分调整,仅涉及对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在原额度内担保对象的调整。总担保额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对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的担保额度均保持不变。
1、调整原因: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申请对原2017-2018年度计划担保额度内部分担保对象进行调整。
2、调整内容(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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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新增担保额度的关联方基本情况
1、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5亿元;法定代表人:楼明;住所:杭州市莫干山路231号17楼;成立时间:2002年02月05日;经营范围:从事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企业的股权风险投资、实业型风险投资、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的咨询)及科技成果转让的相关技术性服务,企业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实业投资,经营进出口业务,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电子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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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326,3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7.43%。
2、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6亿元;法定代表人:来连毛;住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306号,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承包一级,机电安装工程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等。
(2)最近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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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广厦(舟山)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广厦(舟山)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4年04月14日;住所:岱山县衢山镇人民路285号;法定代表人:楼明;注册资本:5亿元;经营范围:成品油(汽油、煤油、柴油)销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石油、经济建设项目投资开发;煤炭、燃料油(不含危险化学)、润滑油、钢材、木材、建筑材料、农副产品、有色金属的销售(除国家禁止、限制项目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除国家限制项目外);房屋、光缆、船舶租赁服务。
(2)最近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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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4、杭州建工建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杭州建工建材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2年10月16日;住所:杭州余杭区仁和街道福旺路;法定代表人:来连毛;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金属构件制造、加工;货运;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码头设施服务、货物装卸、仓储服务(散货)。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须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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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等;
2、担保金额:公司及各子公司对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进行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具体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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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反担保:被担保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但总额不受此上额限制。
5、其他:公司将在不超过已审批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将依据实际融资情况对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进行审核,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并在实际办理过程中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对于上述担保金额以外的担保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重新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2018年度对外担保计划事项的议案》,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2017年7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关联董事楼明、楼江跃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在总额度不变的前提下,本次对部分关联方担保对象进行调整,系担保对象日常经营所需,未增加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不会有发生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调整2017-2018年度对外担保计划事项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374,398.22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55,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4,719.54万元)的26.87%,对关联方及其子公司担保金额319,398.2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6.02%。上述担保无逾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7-036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公司调整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并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17年4月11日,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和类别作出了预计,其中“常规性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560万元,“子公司工程项目施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53,000万元,具体内容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告编号为临2017-018。
二、本次预计调整情况
(一)调整原因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都实业”)部分已开工项目工程进度有所调整,以及其拟根据市场情况适时加快新项目的开工,因此预计下半年关联交易金额有所调整。
(二)调整情况
1、2017年常规性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调整(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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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与前次实际预计金额差异达到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原因说明
公司预计本年度与浙江华文世纪广告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金额发生较大变化,主要原因系子公司天都实业拟于2017年下半年举办第二届狂欢节,浙江华文世纪广告有限公司为活动组织策划方,因此预计年度关联交易金额增加。
2、子公司工程项目施工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调整(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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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与前次实际预计金额差异达到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原因说明
公司预计本年度与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金额发生较大变化,主要原因系:1、子公司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已开工项目宾果公寓、枫桥公馆、天祥A、天祥B项目工程进度加快,预计工程款支付有所增加;2、子公司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拟根据市场情况,适时加快对9号地块、中学等配套设施的开发进度,预计下半年将新签订部分关联交易合同。
三、本次关联交易预计调整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2017年7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关联董事楼明、楼江跃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调整系子公司工程进度有所调整,公司拟根据年度业务开展需要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带来影响,公司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意将《关于调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本次调整的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0亿元;法定代表人:韦晗;住所:浙江省东阳市白云街道东义路111号3楼;成立时间:1994年11月08日;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等。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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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目前持有本公司60,955,6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99%,为本公司5%以上股东。
2、浙江福临园林花木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成立时间:2003年7月9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何林映;住所:东阳市振兴路1号;经营范围:园林设计;园林绿化贰级;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城市道路桥梁叁级;花木种植。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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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浙江广厦建筑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成立时间:2005年4月21日;注册资本:600万元;法定代表人:宋金江;住所:杭州市解放路40号1幢一层;经营范围:建筑设计、装饰设计、信息咨询及相关技术的服务、开发,晒图。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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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4、杭州海外旅游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成立时间:2001年8月29日;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徐阳英;住所:杭州市上城区西湖大道239号耀江广厦写字楼三层;经营范围:服务: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旅游信息咨询,会展会务,非医疗性健康咨询(需行医许可证除外);批发、零售;工艺美术品,百货,家用电器,电器机械及器材,针、纺制品,文房四宝;含下属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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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5、通瀛商业投资(浙江)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成立时间:2016年2月3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晓鸣;住所:杭州市余杭区星桥街道广厦天都城天河苑香榭商铺59#室;经营范围:商业投资管理;企业管理;餐饮管理;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经济信息咨询(除证券、期货);展览展示服务;承办会展服务;企业管理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公关活动策划;市场调研;运营管理;室内外装饰设计服务;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除网络广告的发布)。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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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6、杭州华侨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成立时间:2000年09月15日;住所:杭州市上城区湖滨路39号;法定代表人:张军;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服务:住宿,棋牌,理发,非医疗性美容,浴室,舞厅,卡拉OK,打字,复印(不含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服务:物业管理;批发、零售: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零售:预包装食品,卷烟、雪茄烟(限分支机构经营)。
(2)最近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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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7、浙江蓝天白云会展中心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成立时间:2002年4月29日;住所:浙江省东阳市白云大道339号;法定代表人:卢英英;注册资本:35000万元;经营范围:宾馆、饭馆、公共浴室、茶座、歌厅、体育馆;中餐制售(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会展会务服务。
(2)最近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本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8、浙江广厦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成立时间:2003年7月18日;住所:杭州市庆春路225号801室;法定代表人:卢英英;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影视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销售,室内装饰设计,房地产中介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9、杭州明楼实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成立时间:2012年11月28日;住所: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定代表人:卢广平;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停车服务。服务:实业投资,室内装饰设计,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投资管理(除证券、期货);批发、零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
(2)最近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10、浙江华文世纪广告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成立时间:2003年12月10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徐阳英;住所:杭州市万塘路18号709室;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各类广告,市场信息调研服务。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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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11、广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33,000万元;成立时间:1999年6月1日;法定代表人:何飞龙;住所:浙江省东阳市白云街道兴平西路76-78号;经营范围:承接境外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地基基础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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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为本公司控股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规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12、杭州市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宋金江;住所: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607号14楼;经营范围:服务:建筑、市政、园林、机电设备安装,公路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咨询,预决算编制,招标代理。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13、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6亿元;法定代表人:来连毛;住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306号,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承包一级,机电安装工程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等。
(2)最近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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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14、广厦湖北第六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广厦湖北第六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1990年06月02日;住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181号;法定代表人:许欣华;注册资本:32,000万元;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2)最近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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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为本公司控股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规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五、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及子公司在前期与关联方的的合作中已经逐步形成了互信、良好的合作关系。前期关联交易的执行均依照相关规定有序、顺利执行。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情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双方日常交易带来风险。
六、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公司调整2017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主要系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根据项目开发进度对关联交易额度进行调整。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及决策程序为:以市场化为原则,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确定交易对象和交易价格;若交易的产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交易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七、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调整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并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为持续性、经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和交易方已经形成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调整系根据子公司工程进度作出相应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带来影响,公司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7-037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7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7月2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莫干山路231号锐明大厦15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7月26日
至2017年7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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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17年7月11日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楼忠福、楼明、楼江跃、卢振华、卢振东、郑瑶瑶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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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17年7月24日(上午9:00到下午3: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231号锐明大厦15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310005
电 话:0571-87974176
传 真:0571-85125355
联 系 人:包宇芬、胡萍哲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7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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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