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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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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7-07-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4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30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于2017年7月1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庆仁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本次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含3,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5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30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于2017年7月1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文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 755 号《关于核准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00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8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4,400万元,公司实收资本由人民币10,8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4,400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755号文《关于核准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自律监管决定书[2017]16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600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6月8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351ZA0013号《验资报告》,公司注册资本由10,8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4,400万元,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情况,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以及制作了《公司章程》(修订本)。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生效施行,现行的《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公告》。《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本)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及可持续发展,有效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作用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该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已成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为规范公司的投资理财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投资理财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制定《投资理财管理制度》。该制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生效施行。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制度》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已成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生效施行。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399.5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部自筹资金。公司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本次置换时间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决定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包含3,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对资金需求的情况,归还本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17年7月26日下午14:00在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园区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项至第三项议案、第八项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6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755号文核准,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14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600万股,目前公司股票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8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4,400万元,公司实收资本由人民币10,8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4,400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等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的议案,该次股东大会制定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的《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2017年1月15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限的议案》。

2017年7月1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股东大会决议中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依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情况,对《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修订,按照修改内容编制《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本),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对《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修订的情况如下: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订内容编制《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本)。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后,《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本)正式生效施行,原《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本)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7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17年5月31日,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永悦科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 简称“募投项目”)的金额为1399.54万元。

●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399.5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全部自筹资金。

●本次置换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关于“上市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可以在募集资金到账后 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规定。

●本次置换事项经2017年7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鉴证报告,并由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5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00万股,每股发行价6.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4,3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089.62万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1,210.38万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6月8日全部到位,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351ZA0013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7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将合计不超过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2017年7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和《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采用专款专用、专户存储的方式来管理募集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预先进行了投入。截至2017年5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399.5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2017年5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7)第351ZA0092号)。

四、审议程序及合规性。

本次置换事项经2017年7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399.5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全部自筹资金。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次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本次置换时间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我们认为,永悦科技董事会编制的截止至2017年5月31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永悦科技截止2017年5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7)第351ZA0092号)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永悦科技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出具了《关于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7)第351ZA0092号),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永悦科技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以及《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置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利益和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8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永悦科技”)于2017年7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含3,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5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00万股,每股发行价6.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4,3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089.62万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1,210.38万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6月8日全部到位,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351ZA0013号《验资报告》。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用账户对该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截至2017年7月10日,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顺利,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2157.08万元(截止日余额中包含利息收入2.4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17年5月31日,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已投资1399.54万元,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中的1399.5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2017年7月10日,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顺利,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2157.08万元(截止日余额中包含利息收入2.4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等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交易。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审议程序及合规性。

本事项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事项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含3,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承诺若募集资金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及时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实施进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我们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将不超过3,000万元(含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意见:永悦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永悦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系使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永悦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临时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合以上情况,兴业证券认为,永悦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兴业证券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含3,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9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7年7月1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5号),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7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4,3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089.6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210.38万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6月8日全部到位,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351ZA0013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2017年7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置换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99.54万元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鉴证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已经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2、决议的有效限自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4)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7月1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7月10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并减少财务费用。本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由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状况良好,在保障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等需求的前提下,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7月 11 日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0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7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7月2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园区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7月26日

至2017年7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议案1、议案2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与2017年7月24日-7月25的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到本公司证券法务部登记。

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园区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362013

联系电话:0595-87259025;传真;0595-87269725。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阅本公告附件1。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信函上须注明“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须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并经本公司确认后有效。

六、 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园区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邮编:362013

联系人:程燕蓉

联系电话:0595-87259025;传真;0595-87269725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7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