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年第2号
博时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258号文核准(核准日期2009年11月26日)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5年5月27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5月2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成立时间: 1998年7月13日
注册资本: 2.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韩强
联系电话: (0755)8316 999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号文批准设立。目前公司股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49%;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有股份25%;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上海汇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股份12%;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份2%。注册资本为2.5亿元人民币。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下设两大总部和二十八个直属部门,分别是:权益投资总部、固定收益总部以及宏观策略部、交易部、指数与量化投资部、特定资产管理部、多元资产管理部、年金投资部、产品规划部、营销服务部、客户服务中心、市场部、养老金业务中心、战略客户部、机构-上海、机构-南方、券商业务部、零售-北京、零售-上海、零售-南方、央企业务部、互联网金融部、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信息技术部、基金运作部、风险管理部和监察法律部。
权益投资总部负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权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权益投资总部下设股票投资部(含各投资风格小组)、研究部。股票投资部负责进行股票选择和组合管理。研究部负责完成对宏观经济、投资策略、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的研究。固定收益总部负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固定收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固定收益总部下设现金管理组、公募基金组、专户组、国际组和研究组,分别负责各类固定收益资产的研究和投资工作。
市场部负责公司市场和销售管理、销售组织、目标和费用管理、销售督导与营销培训管理、公司零售渠道银行总行管理与维护、推动金融同业业务合作与拓展、国际业务的推动与协作等工作。战略客户部负责北方地区由国资委和财政部直接管辖企业以及该区域机构客户的销售与服务工作。机构-上海和机构-南方分别主要负责华东地区、华南地区以及其他指定区域的机构客户销售与服务工作。养老金业务中心负责公司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本养老金及职业年金的客户拓展、销售与服务、养老金研究与政策咨询、养老金销售支持与中台运作协调、相关信息服务等工作。券商业务部负责券商渠道的开拓和销售服务。零售-北京、零售-上海、零售-南方负责公司全国范围内零售客户的渠道销售和服务。央企业务部负责招商局集团签约机构客户、重要中央企业及其财务公司等客户的拓展、合作业务落地与服务等工作。营销服务部负责营销策划、销售支持、品牌传播、对外媒体宣传等工作。
宏观策略部负责为投委会审定资产配置计划提供宏观研究和策略研究支持。交易部负责执行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并进行交易分析和交易监督。指数与量化投资部负责公司各类指数与量化投资产品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特定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权益类特定资产专户和权益类社保投资组合的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多元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的基金中基金投资产品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年金投资部负责公司所管理企业年金等养老金资产的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产品规划部负责新产品设计、新产品报批、主管部门沟通维护、产品维护以及年金方案设计等工作。互联网金融部负责公司互联网金融战略规划的设计和实施,公司互联网金融的平台建设、业务拓展和客户运营,推动公司相关业务在互联网平台的整合与创新。客户服务中心负责零售客户的服务和咨询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专门负责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各项会务工作;股东关系管理与董、监事的联络、沟通及服务;基金行业政策、公司治理、战略发展研究、公司文化建设;与公司治理及发展战略等相关的重大信息披露管理;政府公共关系管理;党务工作;博时慈善基金会的管理及运营等。办公室负责公司的行政后勤支持、会议及文件管理、外事活动管理、档案管理及工会工作等。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人员招聘、培训发展、薪酬福利、绩效评估、员工沟通、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工作。财务部负责公司预算管理、财务核算、成本控制、财务分析等工作。信息技术部负责信息系统开发、网络运行及维护、IT系统安全及数据备份等工作。基金运作部负责基金会计和基金注册登记等业务。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投资决策、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监察,并向公司管理层和有关机构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
另设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沈阳分公司、郑州分公司和成都分公司,分别负责对驻京、沪、沈阳、郑州和成都人员日常行政管理和对赴京、沪、沈阳和郑州处理公务人员给予协助。此外,还设有全资子公司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境外子公司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
截止到2017年3月31日,公司总人数为507人,其中研究员和基金经理超过87%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监察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张光华先生,博士,董事长。历任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研室副主任,计划处处长,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广东发展银行行长、党委副书记,招商银行副行长、执行董事、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在招商银行任职期间曾兼任永隆银行副董事长、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8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
熊剑涛先生,硕士,工程师,董事。1992年5月至1993年4月任职于深圳山星电子有限公司。1993年起,历任招商银行总行电脑部信息中心副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电脑部副经理、经理、电脑中心总经理、技术总监兼信息技术中心总经理;2004年1月至2004年10月,被中国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任接管组成员;2005年12月起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分管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信息技术中心,兼任招商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纪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4年11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江向阳先生,董事。2015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共党员,南开大学国际金融博士,清华大学金融媒体EMBA。1986-1990年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信息与情报学系,获学士学位;1994-1997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2006年,就读于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获国际金融博士学位。2015年1月至7月,任招商局金融集团副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历任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党办副主任兼新闻办(网信办)主任;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巡视员;中国证监会深圳专员办处长、副专员;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副处长、处长;中国农业工程研究设计院情报室干部。
王金宝先生,硕士,董事。1988年7月至1995年4月在上海同济大学数学系工作,任教师。1995年4月进入招商证券,先后任上海澳门路营业部总经理、上海地区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投资部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股票销售交易部总经理(现更名为机构业务总部)、机构业务董事总经理。2002年10月至2008年7月,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监事会监事。2008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至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陈克庆先生,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起历任世纪证券投资银行北京总部副总经理,国信证券投行业务部副总经理,华西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2014年加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现任投资投行事业部副总经理。
杨林峰先生,硕士,高级经济师,董事。1988年8月就职于国家纺织工业部,1992年7月至2006年6月任职于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任华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交所上市公司)董秘、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2006年7月就职于上海市国资委直属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任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2007年10月至今,出任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7月至2013年8月,任博时基金管理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2013年8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顾立基先生,硕士,独立董事。1968年至1978年就职于上海印染机械修配厂,任共青团总支书记;1983年起,先后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秘书、主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免税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际招商局贸易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蛇口招商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香港海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退休。2008年2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兼职教授;2008年11月至2010年10月,兼任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6月至今,兼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监事会主席;2011年3月至今,兼任湘电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3年5月至2014年8月,兼任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ECNL)董事;2013年6月至今,兼任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1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南峰先生,学士,独立董事。1969年起先后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酒泉卫星基地、四川大学经济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工作,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研究所研究院、深圳特区人行办公室主任,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1994年至2008年曾兼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10年退休。2013年8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何迪先生,硕士,独立董事。1971年起,先后在北京西城区半导体器件厂、北京东城区电子仪器一厂、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社科院美国研究所、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布鲁津斯学会、标准国际投资管理公司工作。1997年9月至今任瑞银投资银行副主席。2008年1月,何迪先生建立了资助、支持中国经济、社会与国际关系领域中长期问题研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博源基金会”,并担任该基金会总干事。2012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车晓昕女士,硕士,监事。1983年起历任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助教、讲师、珠海证券有限公司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董事总经理。2008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余和研先生,监事。1974年12月入伍服役。自1979年4月进入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工作,先后在办公室、农村金融研究所、发展研究部、国际业务部等部门担任科员、副处长、处长等职务;1993年8月起先后在英国和美国担任中国农业银行伦敦代表处首席代表、纽约代表处首席代表;1998年8月回到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在零售业务部担任副总经理。1999年10月起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工作,先后在总部国际业务部、人力资源部担任总经理;2008年8月起先后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办事处、北京办事处担任总经理;2014年3月至今担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控股的长城国富置业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长城环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赵兴利先生,硕士,监事。1987年至1995年就职于天津港务局计财处。1995年至2012年5月先后任天津港贸易公司财务科科长、天津港货运公司会计主管、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年5月筹备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2011年11月至今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副部长。2013年3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郑波先生,博士,监事。2001年起先后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总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08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黄健斌先生,工商管理硕士。1995年起先后在广发证券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工作。2005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总部董事总经理、年金投资部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兼任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3月18日至今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员工监事。
严斌先生,硕士,监事。1997年7月起先后在华侨城集团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2015年5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张光华先生,简历同上。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王德英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5年起先后在北京清华计算机公司任开发部经理、清华紫光股份公司CAD与信息事业部任总工程师。2000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政管理部副经理,电脑部副经理、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公司代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主管IT、运作、指数与量化投资等工作,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及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董良泓先生,CFA,MBA,副总经理。1993年起先后在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中技上海投资公司、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投资管理工作。2005年2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研究部总经理兼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高级投资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
邵凯先生,经济学硕士,副总经理。1997年至1999年在河北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从事投资管理工作。2000年8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组合经理助理、债券组合经理、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兼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社保组合投资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徐卫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3年起先后在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中国证监会、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工作。2015年6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孙麒清女士,商法学硕士,督察长。曾供职于广东深港律师事务所。2002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法律部法律顾问、监察法律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督察长,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赵云阳先生,硕士。2003年至2010年在晨星中国研究中心工作。2010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量化分析师、基金经理助理、博时特许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9月13日至2015年2月9日)、博时招财一号保本基金(2015年5月4日至2016年5月30日)、博时中证淘金大数据100基金(2015年5月4日至2016年5月30日)、博时沪深300指数基金(2015年5月7日至2016年5月30日)基金经理。现任博时深证基本面200ETF基金兼博时深证基本面200ETF联接基金(2012年11月13日至今)、上证企债30ETF基金(2013年7月11日至今)、、博时证券保险指数分级基金(2015年5月19日至今)、博时黄金ETF基金(2015年10月8日至今)、博时上证50ETF基金(2015年10月8日至今)、博时上证50ETF联接基金(2015年10月8日至今)、博时银行分级基金(2015年10月8日至今)、博时黄金ETF联接基金(2016年5月27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汪洋先生,硕士。2009年起先后在华泰联合证券、华泰柏瑞基金、汇添富基金工作。2015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指数投资部总经理助理、指数投资部副总经理。现任指数与量化投资部副总经理兼博时标普500ETF基金(2016年5月16日至今)、博时标普500ETF联接(QDII)基金(2016年5月16日至今)、博时上证50ETF基金(2016年5月16日至今)、博时上证50ETF联接基金(2016年5月16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方维玲女士,2015年5月27日至2015年12月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江向阳、邵凯、黄健斌、李权胜、欧阳凡、魏凤春、王俊、过钧、白仲光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邵凯先生,简历同上。
黄健斌先生,简历同上。
李权胜先生,硕士。2001年起先后在招商证券、银华基金工作。2006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研究员兼基金经理助理、特定资产投资经理、特定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博时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基金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副总经理、股票投资部成长组投资总监。现任股票投资部总经理兼价值组投资总监、博时精选混合基金、博时新趋势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
欧阳凡先生,硕士。2003年起先后在衡阳市金杯电缆厂、南方基金工作。2011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特定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助理。现任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兼社保组合投资经理。
魏凤春先生,经济学博士。1993年起先后在山东经济学院、江南证券、清华大学、江南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公司工作。2011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经理、博时抗通胀增强回报(QDII-FOF)基金、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现任首席宏观策略分析师兼宏观策略部总经理、多元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王俊先生,硕士,CFA。2008年从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金融地产与公用事业组组长、研究部副总经理、博时国企改革股票基金、博时丝路主题股票基金的基金经理。现任研究部总经理兼博时主题行业混合(LOF)基金、博时沪港深优质企业混合基金、博时沪港深成长企业混合基金、博时沪港深价值优选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
过钧先生,硕士,CFA。1995年起先后在上海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德国德累斯顿银行上海分行、美国Lowes食品有限公司、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华夏基金固定收益部工作。2005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博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裕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新财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现任董事总经理兼固定收益总部公募基金组投资总监、博时信用债券投资基金、博时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博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乐臻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鑫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鑫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鑫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白仲光先生,博士。1991年起先后在石家庄无线电九厂、石家庄经济学院、长盛基金、德邦基金、上海金珀资产管理公司工作。2015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年金投资部投资总监兼股票投资部绝对收益组投资总监。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部,监察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风险管理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之一,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批准公司风险管理系统文件,即负责确保每一个部门都有合适的系统来识别、评定和监控该部门的风险,负责批准每一个部门的风险级别。负责解决重大的突发的风险。
(3)督察长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按季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独立的风险管理报告和风险管理建议。
(4)监察法律部
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5)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
(6)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3、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
建立了评估风险的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
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2002年3月成功地发行了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了22亿H股,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3968),10月5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24.2亿H股。截至2017年3月31日,本集团总资产60,006.74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14.43%,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12.08%。
2002年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资产托管部,下设业务管理室、产品管理室、业务营运室、稽核监察室、基金外包业务室5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60人。2002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年4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QF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核心价值,独创“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6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T+1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QDII基金、第一只红利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TOT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四度蝉联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2016年6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成为国内唯一获奖项国内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家》2016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7月荣膺2016年中国资产管理【金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14年7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事长。英国东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经济师、副总裁,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2013年5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行董事。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2003 年7 月至2013年5月历任上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丁伟先生,本行副行长。大学本科毕业,副研究员。1996年12月加入本行,历任杭州分行办公室主任兼营业部总经理,杭州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南昌支行行长,南昌分行行长,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总行行长助理,2008年4月起任本行副行长。兼任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
姜然女士,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基金托管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先后供职于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华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从事信贷管理、托管工作。2002年9月加盟招商银行至今,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是国内首家推出的网上托管银行的主要设计、开发者之一,具有20余年银行信贷及托管专业从业经验。在托管产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市场营销及客户关系管理等领域具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7年3月31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285只开放式基金。
(四) 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建立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内控机制、体制的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三级内控风险防范体系:
一级风险防范是在总行层面对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二级防范是总行资产托管部设立稽核监察室,负责部门内部风险预防和控制。稽核监察室在总经理室直接领导下,独立于部门内其他业务室和托管分部、分行资产托管业务主管部门,对各岗位、各业务室、各分部、各项业务中的风险控制情况实施监督,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提出整改方案,跟踪整改情况。
三级风险防范是总行资产托管部在专业岗位设置时,必须遵循内控制衡原则,监督制衡的形式和方式视业务的风险程度决定。
3、 内部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覆盖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室和岗位,并由全部人员参与。
(2)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应当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3)独立性原则。各室、各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不同托管资产之间、托管资产和自有资产之间应当分离。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应当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部门,稽核监察室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部门内部控制工作进行评价和检查。
(4)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利,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的反馈和纠正。
(5)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适应我行托管业务风险管理的需要,并能随着托管业务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内部控制应随着托管业务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业务营运、稽核监察等相关室,应当在制度上和人员上适当分离,办公网和业务网分离,部门业务网和全行业务网分离,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7)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托管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8)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9)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托管业务的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4、 内部控制措施
(1)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制定了《招商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控管理办法》、《招商银行基金托管业务操作规程》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资产托管业务操作流程、会计核算、岗位管理、档案管理、保密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作。为保障托管资产安全和托管业务正常运作,切实维护托管业务各当事人的利益,避免托管业务危机事件发生或确保危机事件发生后能够及时、准确、有效地处理,招商银行还制定了《招商银行托管业务危机事件应急处理办法》,并建立了灾难备份中心,各种业务数据能及时在灾难备份中心进行备份,确保灾难发生时,托管业务能迅速恢复和不间断运行。
(2)经营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托管项目审批、资金清算与会计核算双人双岗、大额资金专人跟踪、凭证管理、差错处理等一系列完整的操作规程,有效地控制业务运作过程中的风险。
(3)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采用加密方式传输数据。数据执行异地同步灾备,同时,每日实时对托管业务数据库进行备份,托管业务数据每日进行备份,所有的业务信息须经过严格的授权才能进行访问。
(4)客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客户资料,视同会计资料保管。客户资料不得泄露,有关人员如需调用,须经总经理室成员审批,并做好调用登记。
(5)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信息技术系统管理实行双人双岗双责、机房24小时值班并设置门禁管理、电脑密码设置及权限管理、业务网和办公网、与全行业务网双分离制度,与外部业务机构实行防火墙保护等,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
(6)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培训、激励机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及建立人才梯级队伍及人才储备机制,有效的进行人力资源控制。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管理人选择存款银行、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对上述事项的监督与核查中发现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投资运作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上述监督内容的约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整改,整改的时限应符合法规允许的投资比例调整期限。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在规定时间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改正,如基金管理人未能在通知期限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简称“一级交易商”)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 杨德红
联系人: 芮敏祺
电话: 021-38676666
传真: 021-38670161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网址: www.gtja.com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联系人: 权唐
电话: 010-85130588
传真: 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
网址: http://www.csc108.com/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 中国深圳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0楼
法定代表人: 宫少林
联系人: 黄婵君
电话: 0755-82943666
传真: 0755-8373434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11;95565
网址: http://www.newone.com.cn/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路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办公地址: 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联系人: 陈忠
电话: 010-84588888
传真: 010-84865560
客户服务电话: 010-84588888
网址: http://www.cs.ecitic.com/
(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6层
法定代表人: 陈有安
联系人: 邓颜
电话: 010-66568292
传真: 010-6656899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888
网址: http://www.chinastock.com.cn/
(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王开国
联系人: 李笑鸣
电话: 4008888001
传真: 021-63602722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
网址: http://www.htsec.com/
(7)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 李梅
联系人: 李玉婷
电话: 021-33389888
传真: 021-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8)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 牛冠兴
联系人: 陈剑虹
电话: 0755-82825551
传真: 0755-82558355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1001
网址: http://www.essences.com.cn
(9)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 王春峰
联系人: 胡天彤
电话: 022-28451861
传真: 022-28451892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 http://www.bhzq.com
(10)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 杨宝林
联系人: 吴忠超
电话: 0532-85022326
传真: 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 http://www.citicssd.com
(11)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 张志刚
联系人: 唐静
电话: 010-63080985
传真: 010-63080978
客户服务电话: 95321
网址: http://www.cindasc.com
(12)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南长沙芙蓉中路2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 湖南长沙芙蓉中路2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 雷杰
联系人: 郭军瑞
电话: 0731-85832503
传真: 0731-85832214
客户服务电话: 95571
网址: http://www.foundersc.com
(13)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 黄耀华
联系人: 高峰
电话: 0755-83516094
传真: 0755-83515567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6888
网址: http://www.cgws.com
(1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 薛峰
联系人: 刘晨
电话: 021-22169081
传真: 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788;95525
网址: http://www.ebscn.com/
(15)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 矫正中
联系人: 潘锴
电话: 4006-000-686
传真: 0431-85096795
客户服务电话: 0431-85096709
网址: http://www.nesc.cn
(16)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 杨宇翔
联系人: 郑舒丽
电话: 0755-22626172
传真: 0755-8240086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16168
网址: http://www.pingan.com/
(17)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南二环959号财智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 李工
联系人: 甘霖
电话: 0551-65161821
传真: 0551-65161672
客户服务电话: 0551-96518/4008096518
网址: http://www.hazq.com/
(18)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 张雅锋
联系人: 武斌
电话: 0755-83707413
传真: 0755-83700205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0(全国),96100(广西)
网址: http://www.ghzq.com.cn
(19)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办公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 张运勇
联系人: 张巧玲
电话: 0769-22116572
传真: 0769-22116999
客户服务电话: 0769-961130
网址: http://www.dgzq.com.cn
(20)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 李季
联系人: 唐岚
电话: 010-88085201
传真: 010-88085195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0562
网址: http://www.hysec.com
(21)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 余磊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5000
网址: www.tfzq.com
(22)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法定代表人: 陈林
联系人: 刘闻川
电话: 021-68777222
传真: 021-6877782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9898;021-38929908
网址: http://www.cnhbstock.com
(23)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法定代表人: 洪家新
联系人: 陈敏
电话: 021-64316642
传真: 021-64333051
客户服务电话: 021-32109999,029-68918888
网址: http://www.cfsc.com.cn
(24)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永和路118弄24号5楼
法定代表人: 陈宏
联系人: 陈宏
电话: 021-36532407
传真: 021-36532407
客户服务电话: 95357
网址: http://www.xzsec.com/
(二)登记机构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23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电话:010-65171166
传真:010-65187068
联系人:许鹏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电话: 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联系人: 安冬
经办律师: 吕红、安冬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张振波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张振波
四、基金名称
博时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类型
股票型
六、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可能会少量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在建仓完成后,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完全被动式指数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来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但因特殊情况(比如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本基金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使用其他合理方法进行适当的替代。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衍生金融产品,如权证以及其他与标的指数或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相关的衍生工具,包括融资融券等。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本基金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的基本面以及资产支持证券基础资产及结构设计的研究,结合多种定价模型,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适度进行权证及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风险控制目标是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争取不超过0.2%,年跟踪误差争取不超过2%。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等其他原因,导致基金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了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进一步扩大。
十、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即上证50指数。该指数属于价格指数。
如果指数发布机构变更或者停止上述标的指数编制及发布,或者上述标的指数由其他指数代替,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上述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通过适当的程序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并同时更换本基金的基金名称与业绩比较基准。若标的指数变更对基金投资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机构变更、指数更名等),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可在取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标的指数和业绩比较基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型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上证50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7年1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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