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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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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7-07-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9版)

(4)曲江文化集团多元化的产业布局使得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趋于复杂化,且陕文投、临潼集团等资产被陆续剥离,可能存在政府主导整合资源甚至划转资产的风险。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和本评级机构的业务操作规范,在本期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至本次债券本息的约定偿付日止】内,新世纪评级将对其进行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新世纪评级将持续关注曲江文化集团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曲江文化集团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曲江文化集团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曲江文化集团的信用状况。

1、跟踪评级时间和内容

新世纪评级对曲江文化集团的跟踪评级期限为本评级报告出具日至失效日。

定期跟踪评级将在本次信用评级报告出具后每年曲江文化集团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披露日起两个月内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与首次评级报告保持衔接,如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与上次评级报告在结论或重大事项出现差异的,本评级机构将作特别说明,并分析原因。

不定期跟踪评级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进行。在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时,曲江文化集团应根据已作出的书面承诺及时告知本评级机构相应事项。新世纪评级将密切关注与曲江文化集团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安排不定期跟踪评级并调整或维持原有信用级别。

2、跟踪评级程序

定期跟踪评级前向曲江文化集团发送“常规跟踪评级告知书”,不定期跟踪评级前向曲江文化集团发送“重大事项跟踪评级告知书”。

跟踪评级将按照收集评级所需资料、现场调研、评级分析、评级委员会审核、出具评级报告、公告等程序进行。

新世纪评级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债务人、债务人所发行金融产品的投资人、债权代理人、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在持续跟踪评级报告出具5个工作日内,新世纪评级将把跟踪评级报告发送至发行人,并同时发送至交易所网站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将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四)其他重大事项

因发行人经营经营状况与整体资信水平较前期有所改善,上海新世纪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发行人信用等级进行了调整,发行人主体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并出具了《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新世纪债评【2017】010419号。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发行人近三年不存在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发行人的前身为 1995 年由西安曲江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的前身)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旅游建设开发总公司,后经西安市政府批准,1998 年 3 月更名为西安曲江旅游度假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03 年 8 月更名为西安曲江新区发展有限公司,2005 年 8 月更名为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同年更名为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作为曲江新区区域运营开发主体,主要从事园区建设、文化旅游、影视、会展及文化旅游项目开发等领域。

2000 年 10 月,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 5,600 万元,其中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2,000 万元,应付账款转增实收资本 3,600 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 6,600 万元。公司股东为西安曲江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股权占比 100%。增资经西安希格玛有限责任会计事务所审验,并出具“希会验字(2000)第 534 号”验资报告。

2003 年 12 月,发行人股东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以货币出资,增加注册资本13,400 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持股比例 100%。增资经西安希格玛有限责任会计事务所审验,并出具“希会验字(2003)第 261号”验资报告。

2004 年 5 月,发行人股东再次向企业增加注册资本 38,000 万元,其中以实物资产大雁塔北广场工程出资 26,557.5 万元,以其对公司的拨款转投资 11,442.5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 58,000 万元,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持股比例 100%。增资经西安希格玛有限责任会计事务所审验,并出具“希会验字(2004)第 125 号”验资报告。

2005 年 8 月,发行人以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 42,000 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 100,000 万元,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持股比例 100%。增资经西安希格玛有限责任会计事务所审验,并出具“希会验字(2005)第 137 号”验资报告。

2008 年 7 月,发行人原股东和西安曲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向企业增加注册资本 150,000 万元,其中货币出资 100,000 万元,实物(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出资 50,000 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 250,000 万元,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控股225,000 万元,持股比例 90%;西安曲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25,000 万元,持股比例 10%。增资经西安希格玛有限责任会计事务所审验,并出具“希会验字(2008)第 076 号”验资报告。同月,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决定将西安曲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公司 1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管委会,转让后管委会出资 250,000 万元,比例 100%。

2009 年 8 月,发行人再次增加注册资本 170,000 万元,其中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以货币出资 20,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 150,000 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 420,000 万元,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持股比例 100%。增资经希格玛有限责任会计事务所审验,并出具“希会验字(2009)第 073 号”验资报告。

2012 年 3 月,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由曲江新区管委会一次缴足,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以其持有的西安曲江二期配套建设有限公司股权出资 10,000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 430,000 万元,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持股比例 100%。增资经希格玛有限责任会计事务所审验,并出具“希会验字(2012)第 0009 号”验资报告。

2012 年 10 月,发行人股东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将其持有发行人的 100%股权划转给西安曲江文化控股有限公司,并在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曲江新区分局办理了股东变更登记。发行人股东变更为西安曲江文化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3月,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350,000.00万元,其中公司股东西安曲江文化控股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100,000.00万元增资;公司受让股东西安曲江文化控股有限公司对西安开元中央文化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66.67%股权(出资额为人民币200,000.00万元)所享有的股东权益,转让价格以经审计西安开元中央文化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账面净资产值对应股权比例确定,为210,158.17万元,其中200,000.00万元进入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进入资本公积,公司不支付对价; 公司股东西安曲江文化控股有限公司以所持西安曲江文化产业风险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出资额为50,000.00万元)经评估后向公司出资59,085.63万元,其中50,000.00万元进入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进入资本公积, 公司不支付对价; 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将西安曲江新区土地储备中心持有的大唐不夜城贞观文化广场项目电影院实物资产,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资产账面价值17,900.00万元,无偿划转至公司;公司将所持西安曲江临潼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66.67%股权(出资额为人民币100,000.00万元)无偿划转给西安曲江临潼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划转的财务基准日为2015年12月31日。本次变更后,发行人注册资本金为780,000.00万元,西安曲江文化控股有限公司仍持有发行人100%股权。

2017年6月,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50,000万元,全部由公司股东西安曲江文化控股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本次增资已经实际到位3.5亿元,剩余1.5亿元在2017年12月31日前出资到位。本次增资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变为830,000万元,西安曲江文化控股有限公司仍持有发行人100%股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股本金额及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三、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未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四、发行人股权结构及股东情况

(一)发行人、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关系如下: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情况介绍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西安曲江文化控股有限公司是由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和西安曲江文化产业发展中心共同投资设立的国有全资控股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10 月,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注册资本 100 亿元,法定代表人姚立军。公司设立主要是为了有效整合区曲江新区各板块资源,理顺企业对外投资关系,实现对下属公司股权的有效集中管理,统筹规划,集中力量,以“文化+旅游+城市”的曲江模式为统领,紧跟西安建设国际化大都市步伐,以文化为核心,以产业为导向,整合资源,融通资本,缔造大品牌,推动曲江文化产业的大发展、大繁荣。

公司经营范围是:文化、城市建设、交通、旅游、金融、工业、商业、农业、高科技、服务业及其他相关领域的投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和经营;土地整理;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资本运营、资产运营管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企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合并财务数据

2016年度及2017年一季度,西安曲江文化控股有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前身是 1995 年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请国务院备案而设立的西安曲江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03 年 7 月经西安市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属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局级建制。其管理区域西安曲江新区是西安以发展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为主导产业的现代城市而发展的新区,核心区域面积 51.5 平方公里,同时辐射带动大明宫遗址保护区、临潼国家旅游休闲度假区和楼观台道文化展示区等区域,发展区域总面积近150 平方公里。目前曲江新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为吴键,管委会主任为姚立军。

(四)股权质押及争议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将公司股权质押及争议情况。

(五)公司独立性情况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业务经营等方面相互独立。

1、资产方面

公司资产完整,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能够独立运用各项资产开展经营管理活动,拥有相应的处置权。

2、人员方面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均由西安市委、市政府任免,公司副董事长、董事由西安曲江新区党工委任免,报西安市委组织部备案,子公司高层由西安曲江新区党工委提名,由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免,其余员工由集团自行招聘。

3、机构方面

公司设立了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组织架构,拥有独立的决策管理机构包括董事会和监事,建立了健全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拥有完整的组织机构体系和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并运作良好,各个机构均独立于控股股东,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

4、财务方面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并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本公司财务运作及资金使用情况,在财务方面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

5、业务经营方面

公司已经建立起独立、完整的业务运营管理体系,所有业务均独立于股东单位,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五、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3月末,发行人合并范围的共有12家二级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列表情况如下:

发行人下属子公司情况如下:

1、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游投资集团”)成立于2004年,法定代表人李铁军,注册资金48,400万元。经营范围:以资金、技术、设备等形式对高新技术、旅游行业投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芙蓉园的经营;旅游项目的建设开发和经营;景区的运营管理服务;房地产开发、销售;舞台、灯光音响设备租赁;对外文化演出的开发和经营;停车场的经营;旅游纪念品的开发与销售;商务信息咨询;计算机及相关电子产品的软硬件开发和销售;计算机网络工程;机械设备的销售(专控除外);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海洋科普展览;水生观赏生物的对外租赁、维护、销售及相关器具的制作、销售、安装、服务;水族馆相关海景、维生专业设施、设备的设计、制作安装、维护;日用百货、珠宝首饰、旅游纪念品、儿童玩具的零售;酒店的建设;经营娱乐设施;曲江旅游观光轻轨的运营管理;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剧院演出、餐饮、茶社及酒店的开发和经营;饮料、小食品、烟草的零售;低空载人氦气球;海洋动物展览表演;水生生物的驯养、繁殖、经营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12月末,旅游投资集团资产总额567,323.64万元,负债总额433,284.32万元,所有者权益134,039.32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2,784.33万元,利润总额-11,010.03万元,净利润-12,507.77万元。截至2017年3月末,旅游投资集团资产总额676,654.40万元,负债总额544,908.97万元,所有者权益131,745.43万元,2017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8,472.25万元,利润总额-1,959.68万元,净利润-2,443.34万元。

2、西安曲江大唐不夜城文化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曲江大唐不夜城文化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骑超,经营范围:基础设施、旅游景区的建设、开发、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国内商贸;建筑工程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12月末,大唐不夜城公司资产总额776,104.09万元,负债总额620,839.88万元,所有者权益155,264.21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19,583.81万元,利润总额38,916.05万元,净利润30,072.81万元。截至2017年3月末,大唐不夜城公司资产总额881,913.31万元,负债总额731,554.44万元,所有者权益150,358.87万元,2017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341.06万元,利润总额-5,398.33万元,净利润-5,430.67万元。

3、西安曲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曲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法定代表人聂虎,注册资金37,700 万元。经营范围:基础设施 、旅游景区开发、经营;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旅游、城市建设、房地产、工业、商业、高科技项目的投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土地开发;受委托实施旧城及城中村改造;建筑材料的销售;房地产交易咨询和代理;集中供热工程、空调制冷工程的设计、施工、经营;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体育场馆经营管理;体育赛事策划;体育主题会展活动的组织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12月末,曲江建设集团资产总额1,216,289.13万元,负债总额1,059,841.84万元,所有者权益156,447.29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427,837.34万元,利润总额15,967.73万元,净利润15,034.16万元。截至2017年3月末,曲江建设集团资产总额1,326,076.30万元,负债总额1,174,157.27万元,所有者权益151,919.03万元,2017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0,196.09万元,利润总额-3,659.25万元,净利润-3,859.78万元。

4、西安曲江国际会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西安曲江国际会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2006年8月在原西安国际展览中心基础上改制成立的,法定代表人常宏伟,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经营范围:曲江国际会展中心项目总体规划区域的投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开发建设;房地产开发、销售;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受委托实施会展区域旧城及城中村改造;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城市建设、工业、商业、高科技项目的投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园林景观设计、施工;园林绿化建设;文化产品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12月末,会展控股公司资产总额277,833.39万元,负债总额210,483.14万元,所有者权益67,350.25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76,453.64万元,利润总额为2,371.77万元,净利润2,154.09万元。截至2017年3月末,会展控股公司资产总额312,394.59万元,负债总额为245,627.26万元,所有者权益66,767.33万元,2017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83.62万元,利润总额-582.92万元,净利润-582.92万元。

5、西安曲江国际会展(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曲江国际会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3月,注册资金 5,000 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许英姿,经营范围:医疗、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药品广告经营,展位搭建,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景观工程、防水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幕墙工程的设计与施工,餐饮服务,打字、复印和名牌印刷,物业管理,物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经营项目: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礼仪庆典服务,场地、展览展示器材、演出设备租赁,展览展示设计、制作,博物馆展厅设计、制作,电脑图文设计、制作,舞台造型策划、设计,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除医疗、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药品广告),餐饮管理,日用百货的批发、零售,停车场经营,场馆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12月末,会展集团资产总额17,461.62万元,负债总额5,276.23万元,所有者权益12,185.39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3,690.41万元,利润总额为3,730.78万元,净利润2,833.70万元。截至2017年3月末,会展集团资产总额16,310.37万元,负债总额3,760.05万元,所有者权益12,550.31万元,2017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044.55万元,利润总额503.83万元,净利润364.92万元。

6、西安曲江丫丫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曲江丫丫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法定代表人李耀杰,注册资金 8,000 万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影视剧、片)的策划、拍摄、制作、发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经营项目:影视剧本策划与创作,影视剧投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摄影服务,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12月末,西安曲江丫丫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9,376.36万元,负债总额8,950.31万元,所有者权益10,426.05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464.88万元,利润总额为156.87万元,净利润153.87万元。截至2017年3月末,西安曲江丫丫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1,158.11万元,负债总额10,751.07万元,所有者权益10,407.03万元,2017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4.73万元,利润总额-40.26万元,净利润-40.26万元。亏损的原因主要由于前期拍摄的影视剧收入已大部分确认,新投拍的影视剧还未取得发行收入所致。

7、西安曲江影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曲江影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4 月,法定代表人梁英健,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经营范围:广播电视节目(影视剧、片)策划、拍摄、制作、发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经营项目:影视(片)投资、电视栏目投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专题片、大型晚会策划,影视道具、人文景观制作,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技术除外);以下经营范围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与策划,承办展览展示、会务活动,场地租赁,电影放映,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服装、纪念品、印刷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12月末,曲江影视集团资产总额24,204.28万元,负债总额26,467.62万元,所有者权益-2,263.34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7,805.04万元,利润总额-2,179.32万元,净利润-2,162.50万元。截至2017年3月末,曲江影视集团资产总额25,608.65万元,负债总额27,664.70万元,所有者权益-2,056.05万元,2017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710.02万元,利润总额-803.93万元,净利润-803.93万元。

8、西安曲江文化演出(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曲江文化演出(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7月,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小青,经营范围:文艺演出、大型文体活动的组织策划与承办;音乐创作与音乐制作的咨询服务;舞台灯光音响的设计;演出服装租赁;演出道具、灯光、音响装置的租赁、安装及提供演出设备的技术咨询服务;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承办会议及展会;提供文化演出传播策划服务。(一般经营项目除国家规定的专控及前置许可项目,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截至2016年12月末,文化演出集团资产总额975.90万元,负债总额3,611.88万元,所有者权益-2,635.99万元,2016年实现利润总额-341.54万元,净利润-341.54万元。截至2017年3月末,文化演出集团资产总额948.01万元,负债总额3,598.68万元,所有者权益-2,650.68万元,2017年1-3月实现利润总额-14.69万元,净利润-14.69万元。

9、西安曲江出版传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曲江出版传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李铁军,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为:图书、报刊及电子出版物的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经营项目:物资购销,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展会服务,文化信息咨询服务,文化产业投资及咨询服务(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12月末,出版传媒公司资产总额为17,269.40万元,负债总额5,687.45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1,581.95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4,324.85万元,利润总额-1,045.72万元,净利润-1,045.72万元。截至2017年3月末,出版传媒公司资产总额为36,863.10万元,负债总额为25,407.49万元,所有者权益11,455.61万元,2017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845.11万元,利润总额-126.34万元,净利润-126.34万元。

10、西安开元中央文化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西安开元中央文化区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法定代表人为姚立军,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为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土地开发及土地整理;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受委托实施旧城及城中村改造;受委托实施项目代建;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及配套设施的建设;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12月末,西安开元中央文化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产总额539,112.68万元,负债总额222,688.32万元,所有者权益316,424.36万元,2016年利润总额1,603.84万元,净利润1,187.11万元。截至2017年3月末,西安开元中央文化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产总额539,069.36万元,负债总额222,732.12万元,所有者权益316,337.23万元,2017年1-3月实现利润总额-87.11元,净利润-87.13万元

11、西安曲江文化产业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西安曲江文化产业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法定代表人为樊崇钧,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为对文化企业的投资、投融资咨询服务、文化企业的投资管理咨询服务、资产重组及并购的投资咨询服务(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12月末,西安曲江文化产业风险投资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84,968.71万元,负债总额77,535.23万元,所有者权益107,433.48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8,303.62万元,利润总额为4,194.47万元,净利润3,700.29万元。截至2017年3月末,西安曲江文化产业风险投资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82,325.34万元,负债总额74,233.31元,所有者权益108,092.03万元,2017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801.17万元,利润总额774.77万元,净利润658.55万元。

12、西安文化科技创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文化科技创业城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月,法定代表人为马骐,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为企业孵化;企业创业服务及咨询服务;科技成果技术转让;物业管理;房屋租赁;计算机网络技术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或批准证书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截至2016年12月末,西安文化科技创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9,872.56万元,负债总额45.64万元,所有者权益9,826.92万元,2016年利润总额-173.17万元,净利润-173.08万元。截至2017年3月末,西安文化科技创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9,849.43万元,负债总额84.11万元,所有者权益9,765.33万元,2017年1-3月实现营利润总额-61.59万元,净利润-61.59万元

(二)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2017年3月31日,发行人参股公司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西安曲江大明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曲江大明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法定代表人姚立军,注册资本291,400.00万元。经营范围:大明宫遗址区保护改造区域的土地开发及整理、安置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招商、投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管理;文化体育设施、景区、游乐设施及基础设施、旅游项目、旅游产品、房地产、交通设施、康复设施、餐饮设施的开发、经营管理;企业投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国内商业(专项审批项目审批后经营);对大明宫周边改造区域内的公用配套设施进行物业管理及相关设施租赁服务;以下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影放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末,大明宫集团资产总额为1,760,847.15万元,负债总额1,346,77.89万元,所有者权益414,369.27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38,910.51万元,利润总额3,489.75万元,净利润6,532.57万元。截至2017年3月末,大明宫集团资产总额1,905,381.24万元,负债总额1,487,296.75万元,所有者权益418,084.49万元,2017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4,798.98万元,利润总额5,306.59万元,净利润3,715.22万元,公司整体经营情况正常。

2、陕西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法定代表人王勇,注册资本221,900.00万元,经营范围:影视、会展、演艺、文化旅游、出版传媒、广电网络、动漫、特色文化产业项目投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战略投资、风险投资、文化企业和项目投资、新兴文化业态风险投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及相关文化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文化项目规划设计、开发建设、运营的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服务;房屋租赁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及创意服务;会展服务;知识产权代理(不含专利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及贸易代理;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12月末,陕文投公司资产总额1,490,650.80万元,负债总额990,183.83万元,所有者权益500,466.96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34,253.21万元,利润总额6,797.09万元,净利润1,425.93万元。截至2017年3月末,陕文投公司资产总额1,568,048.69万元,负债总额1,084,969.29万元,所有者权益483,079.41万元,2017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2,458.10万元,利润总额-10,731.63万元,净利润-10,990.51元。截至2017年一季度,各文化项目未达到确认收入的进度节点,收入较低,故利润为负。

六、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及内部管理制度

(一)公司治理结构

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和程序,明确董事会及董事长、总经理的决策权力,保证议事效率,依法行使董事会及董事长、总经理的各级职权。

1、董事会

《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成员 5 人,其中董事长 1 人,董事 4 人;董事长由西安市委、市政府任免;董事由西安曲江新区党工委任免,报市委组织部备案。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决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决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须报经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后方可执行);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资产转让及解散的方案(须报经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后方可执行,且对于资产的转让须由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办理审批转让手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集团公司本部机构调整报曲江管委会审批);决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2、监事会

发行人设监事会,成员 5 人,其中由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委派 3 人,职工监事 2 人,监事会主席由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指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3、总经理

发行人设总经理,由西安市委、市政府任免。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的管理制度,主持公司内部管理工作;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其他负责管理人员;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公司组织结构情况

发行人设有行政部、财务部、投资部、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项目发展部、法务审计部等八个职能部门,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发行人组织结构图如下:

发行人各组织机构职能情况如下:

1、行政部

负责编制集团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参与各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检查工作;负责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经营工作会等集团公司会议的组织、记录、会议纪要的编印及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协调工作;负责集团公司重要工作、重要决议、重大活动的督促、检查、督办;负责集团公司综合文字工作及重要活动的记录及政务信息的编发工作;负责集团公司的重大接待、重大活动安排和日常接待工作;负责集团公司文件资料收发、印章与档案管理及文书、保密等工作;负责集团公司资产管理、办公用品管理、通讯设备管理、计算机信息网络及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管理集团公司非工程类合同,跟踪落实合同执行情况;负责集团公司办公区域的管理工作;负责集团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和外部联络工作;负责编制集团公司党委日常工作,负责集团公司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工作;负责集团公司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编制组织建设计划和党员发展计划并组织落实;负责集团公司党委会、民主生活会等会议组织,会议纪要编印,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协调工作;负责集团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编制,并按计划组织开展创建相关活动;负责集团公司党员党费收缴、组织关系转移等工作;在集团公司党委领导下,开展纪律检查工作;在集团公司党委的领导下,负责集团公司工会、青年、妇女日常工作;负责集团公司党委保密工作。

2、人力资源部

构建并不断完善公司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制定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负责集团人力资源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并根据集团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制定人力资源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集团公司组织架构搭建、人员编制审核、部门职责修订并审核指导下属公司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负责集团招聘工作,根据集团发展需要,制定人员招聘计划、方案及流程并组织实施;负责集团领导力模型的搭建、实施,制定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及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集团系统绩效考核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集团公司的薪酬、福利制度和实施;负责制定下属公司管理政策文件,对下属公司组织机构、编制、薪酬、福利工作进行审核、指导和监督;负责下属公司高管人员的考核、劳动关系管理;负责集团企业文化的建设。

3、财务部

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准则、财务通则和有关的统一财经制度,制定集团内部财务、会计制度和工作程序,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全面负责集团的财务工作,统一管理集团各项资金收支、成本费用和财务核算;根据集团年度经营计划组织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包括销售预算、利润预算、资金预算、成本预算等,加强预算管理,统筹安排资金并监督其使用情况,促进各项预算指标的实现;定期组织财务分析,为集团经营管理决策提供详实依据,对集团从事的投资决策、经营决策进行综合分析,提供财务支持;根据集团开发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项目成本的核算,严格按照成本核算办法的规定,正确归集、分配各项目开发成本及费用,划清各项目、各期产品成本的界限;负责集团会计。

4、投资部

负责子公司的管理工作,包括子公司股权管理,督促检查集团公司、子公司法人治理工作情况,负责集团公司、子公司股权档案管理;对集团公司股权投资项目进行前期调研并提出可行性建议;根据集团公司战略发展,组织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重大资本运作等相关工作,并负责新投资公司的组建工作;组织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的上市工作。

5、企业管理部职能

负责集团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的编制和跟踪实施;负责集团公司年度综合计划编制工作;负责集团公司目标考核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组织完成集团各部门及下属公司目标责任书的编制工作,并根据目标责任书对各单位的工作目标进行考核;负责集团公司统计工作,完善统计体系,定期进行各类数据资料的统计、整理和分析,编制统计报告,定期完成集团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工作;负责集团公司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及标准提升工作;负责集团公司经营性资产的经营管理工作;负责集团公司制度的整合和提升工作;负责集团公司商标注册保护及经营开发工作;负责集团系统商标注册保护及经营开发工作规划与督导;负责监督、指导集团公司法人治理的建设工作,督促检查集团本部、下属公司法人治理工作情况;负责市场与行业信息研究分析工作,供集团领导决策参考;负责文化产业类、建设类补贴及扶持资金的申报工作;负责集团公司品牌推广工作。

6、项目发展部

对集团公司投资开发的大型建设经营类项目进行市场调查、可研论证、项目定位、规划设计、优选合作单位;对所实施项目的开发经营及工程建设进行统筹管理、组织协调、建设和经营管理;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问题,落实项目建设各方职能与责任,推动各类项目建设良好有序进行。对集团本部盈利性资产管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论证等工作。

7、法务审计部

主要负责全面审计管理、内控体系建设、法务管理、党风廉政及纪检工作等。负责依照《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及流程;负责拟定集团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集团各级公司的财务收支、会计基础工作的合法合规性、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年度财务报表的决算审计工作;负责集团系统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的督办工作,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与执行状况进行审计监察,以及公司风险管理进行评审;负责协助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及相关业务的沟通,负责集团内部法务工作,对接集团外聘法律顾问相关事宜;对经济合同的签订及执行过程的合规性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集团各级公司的各类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计监督,随时掌握公司预算执行情况,对公司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察,并提出审计建议;配合企管部门拟定各类综合性意见或报告,为公司决策层提供依据;配合对上级任命高管人员的离任审计,负责对其他非上级任命主要负责人的离任审计;对集团各级公司重大项目包括投资项目的规范运作情况,依照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阶段性跟踪审计;负责监督和检查集团系统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包括文化产业扶持资金)规范性;在集团公司党委领导下,负责集团的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内部效能监察工作。

8、安全办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曲江新区管委会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法规;负责文化集团安全生产规划、计划、综合预案等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集团范围内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及下属责任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文化集团信访接待及维稳工作。

(三)公司主要内部管理制度及运行情况

发行人在产权清晰的前提下,以相关法律法规为指导,建立良好的内部运行制度,从而保证公司有效运作与规范决策。

1、人事管理制度

在人事管理方面,发行人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制订了《招聘录用管理办法》、《工作时间管理办法》、《薪酬管理办法》等人事管理制度。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均由西安市委、市政府任免,集团董事及子公司高层由西安曲江新区党工委任免,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各下属子公司高管均由集团公司任免,交曲江新区管委会备案。其余员工由集团自行招收。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集团对子公司采取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并与子公司全员绩效挂钩。

2、预算管理制度

发行人设立财务预算工作小组,由总经理负责,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参加。财务预算工作小组主要拟订财务预算的目标、政策,制定财务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审议、平衡财务方案,组织下达财务预算,协调解决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问题,组织审计、考核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督促完成财务预算目标。财务部是财务预算工作的管理机构,在预算领导小组领导下,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组织文化集团财务预算编制、报告、执行和日常监控工作,跟踪监督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财务预算与实际执行的差异及原因,提出改进管理建议。

3、投资管理制度

为全面反映、规范曲江文化集团的投资行为,发行人分别制定了《投资管理办法》以及《股权投资管理实施细则》、《经营性项目投资管理实施细则》、《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性的文件对具体投资行为规范予以明确。根据投资项目性质以及项目投资额不同,最终审批决定相关项目投资与否的机构不同。具体分为应由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审批决定事项、应由集团审批决定事项和由集团投资企业自行决定事项。并规定了投资管理的决策流程,即集团投资的项目由投资部将投资项目提交集团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处,由秘书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集团各投资企业投资的项目,应上报集团,由集团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发行人同时要求定期组织人员对各投资企业投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对投资决策流程是否合规等进行检查,对不按办法及相应实施细则执行的将追究有关单位责任。

其次,为进一步推动实现企业科学决策,切实保障与提升曲江文化集团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参谋作用与效率,发行人特制定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外聘专家管理办法》。秘书处根据需要择优聘用,外聘专家参加公司项目策划、论证、项目推介、实施等。

4、对外担保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主要内容为:集团提供对外担保的,由被担保人(主债务人)向集团提出书面申请。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由该子公司提出。 担保申请书应写明下列内容:债权人名称以及债权发生的原因或事由;债权数额和拟提供担保的金额、类型、期限、范围等;董事会同意提供担保的决议;集团财务部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被担保单位或子公司提供关于债权关系发生的基础性文件如合同、协议等。文化集团收到申请后,由财务部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步意见并根据规定报请审批或核准。

5、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其中规定重大项目开发建设协调管理部代表集团行使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的职能,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督促项目建设,落实各方相关职能与责任,推动建设项目安全有序管理。集团根据各建设单位所备案的总体开发计划及年度综合工作计划,对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主要节点进行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保质保量完成。

6、安全生产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安全目标、安全生产保障、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考核与奖罚等一系列措施,确保生产经营活动持续、健康、稳定开展。

7、财务管理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对下属公司财务、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办法。子公司财务工作的主管部门为集团公司财务部。集团公司对子公司实行财务总监、财务部长委派制度。财务总监属所派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长属所派驻公司的中层管理干部。

8、对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对子公司实行财务报表报送管理。子公司应当按照集团公司编制合并报表和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要求,定期报送以下报表:每月3日(遇节假日顺延)前向集团公司财务部报送上月国资委快报及税收指标表;每月5日(遇节假日顺延)前向集团公司财务部报送上月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编报说明以及财务分析;7月10日(遇节假日顺延)前向集团公司财务部报送半年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报表编制说明、半年财务分析和经营情况;1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前向集团公司财务部报送上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及全年财务分析和经营情况总结。

集团公司对子公司实行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子公司发生下列事项,必须由财务总监或财务部长书面报告集团公司财务部:财务会计制度修订及执行情况、年度财务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异常财务事项等;执行财经法律、法规、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况;董事、经理在经营过程中重大违反财经法规及企业章程情况;超出授权的资产购买、处置行为及对外投资、融资、担保、抵押行为;重大亏损及涉及减少国有资本金的资产损失和核销;工资福利分配及年终利润分配方案;重大合同的订立、变更和终止;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集团公司要求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子公司按集团公司的统一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报集团公司财务部备案;集团公司系统实行统一的会计核算软件,建立统一的会计信息平台,为决策提供更加准确的依据;子公司根据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规定,严格使用规范的报表种类;子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及集团公司的要求,编制科学合理的财务预算,并加强预算管理,确保财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集团公司定期检查监督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要求子公司对财务管理制度缺陷或与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有冲突的部分进行调整;集团公司对子公司实行财务指标目标管理和业绩考核制度。子公司应当依据集团公司下达的《经营目标责任书》编制年度经营计划,报集团公司审批。在经营过程中需对实施方案做重大调整的,按原程序审批;子公司对财会机构和会计岗位的设置方案须报集团公司财务部备案。

集团对子公司采取预算管理,除各下属子公司财务部长由集团财务部推荐外,集团还对各下属公司的重大投资、融资采取预先报批制度,对子公司资金进行统筹管理和调剂,对子公司进行定期审计和高管离任审计等。

9、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为集团及子公司行政部。行政办公用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办公设备、生活设备、其他资产由行政部负责管理;生产设备和建设项目用办公设备、生活设备由行政部委托企业管理部负责管理。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的责任是:审核固定资产购置申请书;建立供应商管理系统,对目标购置市场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充分了解相关供应商的产品价格、质量、供货条件、信誉以及供应商的服务质量、技术水平,为购置决策提供可靠信息;对所购物品进行比质询价,确定供应商及采购价格;购置固定资产,建立固定资产实物卡片,办理资产入库、出库手续;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发放及维修保养和报废申报;固定资产的内(外)部调配、转移登记和清查。

低值易耗品由集团公司行政部按资产管理程序,在部门内部进行管理。低值易耗品的入库管理流程为:(1)行政部后勤采购人员负责在相关合同中摘录、整理乙方提供的物料清单中属于耐用物资的明细表。明细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行政部,一份交财务部备查。(2)财务部在支付相关合同尾款前,乙方和行政部后勤采购人员应办结低值易耗品的移交手续。(3)行政部后勤采购人员与乙方就明细表中所列的低值易耗品进行实地盘点,办理验收工作。之后,行政部后勤采购人员与物资管理人员在部门内部办理低值易耗品的《入库单》,行政部负责人审签。同时,行政部物资管理人员需建立物资台账。(4)财务部凭乙方移交清单和行政部内部《入库单》,办理合同尾款的支付手续。低值易耗品的出库程序流程为: 1)申领部门向行政部物资管理人员提交低值易耗品借用(或领用)计划,申领部门负责人签章。(2)领用低值易耗品经行政部负责人审签后由行政部物资管理人员拨付相应的低值易耗品。(3)低值易耗用品出库时,应由行政部物资管理人员办理《出库单》并在台账上登记。(4)凡属借用的低值易耗品。使用完毕后,由申领部门归还。行政部物资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库单》并在台账上登记。

10、关联交易制度

公司对关联方交易与非关联方交易执行统一的定价原则。关联方交易活动应遵循商业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如果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成本加成定价的,则按照协议定价。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仔细查阅关联方名单,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应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义务。

11、行政管理制度

发行人制订了《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企业文件管理、法律事务管理、企业会议管理、车辆使用管理等的规范要求,行政管理机制完善。

12、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发行人制订了《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维稳安保制度》,在公司组织大型活动、演出、展会期间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经营秩序,确保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3、设备管理制度

发行人制订了《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规范集团的设备管理,明确设备管理的主要内容和要求,保证经营、建设、通讯及办公设备的完整无缺,提高设备利用效果,节约建设资金。

14、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发行人为规范物资采购程序,加强内部控制,制订《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采购及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生产经营所需的设备、材料、低值易耗品以及固定资产购置的采购要求、采购流程、进货验收及入账付款程序等。

15、合同管理制度

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发行人制订《西安

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对公司各部门及下属企业对外签订各类经济合同的要求和程序、合同履行及经济纠纷处理等作了具体规定。

16、统计管理制度

发行人实行集团、二级公司、三级公司统计管理体制,由集团企业管理部门领导负责和组织协调下属公司的统计工作,有效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发挥统计信息在集团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作用。

17、信息披露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对于信息披露的管理、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信息披露的程序、记录和保管制度、保密和违规责任等内容做了具体的规定。

18、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应对可能对发行人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的突发事件,发行人制定了《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采用情景分析、布哨监视、加快决策三步建立突发事件预警系统,并建立了应急指挥系统和应急管理系统,由集团企业管理部门领导负责和组织协调下属公司有效科学地组织应急工作,实现有效避免突发事件,并保证突发事件的及时快速处理。应急指挥系统对应急对策、应急指挥提供相关信息获取、应对措施查询、决策支持的信息应用系统,为“通信畅通、现场及时、数据完备、指挥到位”提供技术保障;应急管理系统用以提高对突发交通事件的报警和反应能力,改善应急反应的资源配臵。发行人已从人力资源、物力资源、财力资源这三方面做好了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并对各类突发事件制定了详细的应急处理办法。除此之外,发行人集团本部还设立应急专线电话,承担集团应急总值班工作,实行专职人员24小时值守,负责接收集团各类应急信息及省、市政府部门对应急工作的紧急批示、电话、通知等事宜,并将相关信息及时报告。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公司设有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设置与相应的议事规则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经核实,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拥有海外居留权。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公司董事

董事长姚立军:男,1965年出生,研究生学历。1984年至1998年任陕西省中国旅行社业务主管、亚大部副经理、计联中心总经理、总经理助理;1998年至2005年任西安市中国旅行社副总经理兼计联部经理、总经理、董事长;2005年3月至2005年8月任西旅股份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投资策划部)负责人;2005年8月至2009年9月任西安城墙景区管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2009年9月至2016年5月任西安曲江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西安城墙管委会主任、党委书记,西安城墙旅游发展公司董事长,西安曲江大明宫保护办主任、党委书记,西安曲江大明宫投资集团董事长,西安曲江新区招商领导小组组长;2016年5月至2017年3月任西安曲江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正局级),西安城墙管委会主任,大明宫保护办主任、党委书记,大明宫投资集团董事长。2017年3月至2017年5月任西安曲江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文化集团董事长、西安城墙管委会主任,大明宫保护办主任、党委书记,大明宫投资集团董事长,西安曲江新区招商领导小组组长。2017年5月至今任曲江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西安曲江新区招商领导小组组长。

董事李耀杰:男,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1994年9月至1996年12月任职于西安房地一分局,1996年12月至2011年9月历任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房地局员工、副局长、局长,新城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土地储备中心主任、曲江城市建设发展公司董事;2011年9月至2014年7月任西安曲江临潼国家旅游休闲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曲江管委会房地产管理局局长、土地储备中心主任,曲江城市建设发展公司董事;2014年7月至2016年5月任西安曲江雁翔路文化产业聚集区管委会副主任,曲江管委会房地产管理局局长、土地储备中心主任,曲江城市建设发展公司董事;2016年6月至2016年8月任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西安曲江雁翔路文化产业聚集区管委会副主任,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房地产管理局局长、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曲江城市建设发展公司董事;2016年8月至2016年11月任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曲江城市建设发展公司董事;2016年11月至今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中共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副书记。

董事王凤英:1966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程师。1988年7月至2003年4月任铁道部第一工程局建安总公司经营室员工、主任;2003年4月至2004年1月于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重大项目办工作;2004年1月至2008年7月任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合同部部长;2008年7月至2010年2月任西安曲江大明宫置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0年2月至2013年11月任西安曲江大明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西安曲江大明宫置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2013年11至2014年6月任西安曲江大明宫遗址区保护改造办公室副主任、西安曲江大明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曲江大明宫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6至2016年11月任西安曲江大明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曲江大明宫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11月至2017年5月任中共西安曲江大明宫遗址区保护改造办公室委员会专职副书记;2017年5月至今任中共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专职副书记。

董事柳红梅:女,1971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师、高级经济师。1992年7月至1997年4月任西安海拓普科技总公司行政、财务主管、人事专员;1997年4月至2000年8月任陕西德威投资咨询公司咨询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5年12月至2006年7月任曲江文化集团副总会计师;2006年7月至2009年2月任曲江文化集团副总会计师兼投资管理部部长;2009年2月至2010年2月任曲江文化集团副总经理、副总会计师兼投资管理部部长;2010年2月至2014年7月任西安曲江大明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4年08月至2014年12月任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张廷波:男,1981年02月出生,本科。2005年07月至2006年07月任职陕西安建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法务岗;2006年08月至2008年03月任职西安曲江影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行政部行政文秘兼法务;2008年03月至2014年07月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经理;2014年07月至今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副部长;2015年1月至今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2、公司监事

监事主席孙超:男,汉族,1974年2月出生,200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经济师。1997年7月至1998年8月,在西北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工作;1998年8月至2000年9月,在陕西航天长城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长城工业总公司西安分公司)工作,任行政主管(其间:1999年9月至2001年7月,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习);2000年9月至2002年8月,在西安高科(集团)新西部实业发展公司工作,任人力资源主管;2002年8月至2006年3月,在西安曲江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工作,任行政部副部长(主持工作);2006年3月至2008年7月,在西安曲江大唐不夜城文化商业有限公司工作,任行政部部长(其间:2007年10月至2009年12月,在香港公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习);2008年7月至2010年2月,任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招商局副局长;2010年2月至2011年8月,任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招商局局长;2011年8月至2014年5月,任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2014年5月至2014年7月,任西安中央文化商务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7月至2015年3月任西安中央文化商务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西安曲江国际会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

2015年3月至2016年5月,任西安中央文化商务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中共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机关委员会书记,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西安曲江国际会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2016年5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共西安曲江新区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西安中央文化商务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中共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机关委员会书记,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西安曲江国际会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

2016年11 月至2017年5月,任中共西安曲江新区工作委员会副书记,中共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机关委员会书记。2017年5月至今,任中共西安曲江新区工作委员会副书记,中共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机关委员会书记,西安曲江楼观道文化展示区管理办公室主任,中共西安曲江楼观道文化展示区管理办公室总支委员会书记,西安曲江楼观道文化展示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

监事李伟,男,汉族,1977年1月出生,湖北浠水人,200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武警工程学院通信工程系声像技术教研室教员、训练部教务处参谋、基础部部队管理教研室教员;中共西安曲江新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西安曲江新区团工委书记,西安曲江临潼国家旅游休闲度假区管委会旅游发展部部长、城管执法部部长,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中共西安曲江新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西安曲江新区工会工委副主任、中共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机关党委副书记、西安市纪委派出西安曲江新区纪工委副书记、西安市监察局派驻西安曲江新区监察室主任。现任西安曲江新区党政办公室主任、中共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机关党委副书记、西安曲江新区工会工委副主任、西安曲江新区团工委书记、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监事葛淑英:女,1970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2004 年至 2005 年在曲江文化集团财务部工作;2005 年至 2007 年在曲江新区管委会财政局工作;2007 年至 2009年任西安曲江大明宫遗址区保护改造办公室财政局副局长;2009 年至 2010 年任西安曲江大明宫遗址区保护改造办公室财政局局长;2010 年至 2012 年任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财政局副局长;2012 年 6 月至今任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局长、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监事史展莉:女,1967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89年7月至1990年12月任西安第三机床厂出纳、会计;1991年1月至2005年12月历任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派驻长安信息子公司财务负责人、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05年12月至2014年06月历任曲江文化集团财务部综合会计、副部长;2014年6月至2014年7月任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财务部副部长;2014年7月至今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财务部部长。

监事马骐:197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95年7月至1999年10月任西安市十九粮油食品贸易总公司产品开发部经理;1999年10月至2001年6月任西安信诺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1年6月至2002年9月任陕西泰坦电力电子公司行政经理;2004年10月至2008年4月任职于西安世通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先后任投资银行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4月至2014年6月任职于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历任投资部主管、副部长、企业管理部副部长(主持工作);2014年6月至2014年7月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企业管理部副部长(主持工作);2014年7月至2015年11月任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企业管理部部长;2015年11月至2016年8 月任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企业管理部部长、文化科技创业城公司西安曲江文化科技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筹)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人选;2016年8月至今任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企业管理部部长。

3、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首席文化执行官贯钊一:男,196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2007年至2011年历任西安曲江大明宫遗址区保护改造办公室策划推广局常务副局长、西安曲江大明宫遗址区保护改造指挥部国际交流部部长、西安曲江影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至2014年12月先后任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首席文化执行官、西安曲江影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4年12月至今任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首席文化执行官。

副总经理刘天:男,1970年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5年至2008年任西安曲江大唐圣境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至2012年任西安曲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2年6月至2014年6月任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西安曲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6月至今任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荆州纪南投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

总经理助理雍涛:男,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2004年至2005年任曲江新区文化局副局长;2005年至2007年任大唐芙蓉园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艺术总监;2007年至2009年任西安曲江文化演出(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中共西安秦腔剧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常务副院长;2009年至2012年任西安秦腔剧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2年6月至2014年6月任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西安秦腔剧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4年06月至今任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西安秦腔剧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三)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如下: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权和债券的情况。

(四)公司员工情况

截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在职员工8,948人。按教育程度分类,本科及以上和本科以下学历分别占25.43%和74.57%;从年龄结构看,30岁以下(含30岁)和30岁以上分别占48.24%和51.76%;按岗位构成看,高管人员、中层人员、员工和其他分别占0.1%、0.67%、93.51%和5.72%。具体专业构成与教育程度如下表所示:

单位:%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各板块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文化旅游经营板块包含与文化旅游经营相关的其它收入、成本等相关数据,下同。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各板块营业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各板块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各板块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

发行人近三年一期文化旅游经营板块收入状况良好,2015年受经济下行影响导致该板块收入较2014年略有下降。2016年度,随着《丝绸之路电影节》、《2015年春节联欢晚会分会场》、《2016年中秋晚会》等大型文化活动的举办,曲江文化旅游的知名度得到了较大的提升,2016年度公司文化旅游经营板块收入179,058.77万元,较2015年增加19,542.72万元。2017年1-3月公司文化旅游经营收入37,574.73万元,比上年同期略有增加。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文化产业(工程)项目板块收入波动较大,2015年公司文化产业工程板块收入较2014年减少12,952.82万元,主要原因在于T34曲江文化创意大厦和雁翔广场项目在2014年已完工,2015年新增的项目才开工所致。2016年公司文化产业(工程)项目板块收入138,584.99万元,较2015年增加了32,631.95万元,主要原因为发行人于2016年度增加了陕西大剧院项目及1912项目收入所致。2017年1-3月文化产业(工程)收入226.87万元,与上年同期变化不大,该板块收入主要于每年四季度进行确认。

发行人2015年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收入341,065.87万元,较2014年减少9,399.13万元,主要原因在于曲江区内前期的基础设施项目以及瓦胡同小区安置房的逐渐完工。2016年发行人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收入369,473.71万元,较上年增加28,407.84万元,主要由于春临村等多个安置房小区回购收入的大幅增加所致。2017年1-3月发行人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收入为4,304.29万元,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该板块受曲江新区整体规划和年度建设任务影响,发行人承担的代建和回购项目具有不确定性,因此该部分收入波动比较大。

发行人2016年房地产收入为122,198.93万元,较2015年减少31,433.37万元。主要由于紫薇永和坊项目已到尾盘,销售大幅减少,同时东方传奇项目大部分房款未确认收入所致。2017年1-3月,发行人的房地产收入为4,567.8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的原因也是由于永和坊项目销售款的减少,而新的房地产的销售大部分还未确认收入所致。

发行人近三年营业成本与收入同向变化,2014-2016年度及2017年1-3月文化旅游经营板块的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19.19%、19.32%、19.76%和79.22%;文化产业(工程)项目和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受曲江新区整体规划和年度建设任务影响,成本波动较大,为公司营业成本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中文化产业(工程)项目板块成本2014-2016年及2017年1-3月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14.90%、13.23%、19.23%和0.50%,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板块成本2014-2016年及2017年1-3月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49.63%、49.56%、49.35%和10.47%;房地产开发成本2014-2016年及2017年1-3月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16.27%、17.88%、11.66%和9.80%。

发行人近三年一期的毛利率分别为23.85%、21.68%、16.42%和29.56%,2015年毛利率较2014年略有降低的主要原因在于房地产板块的减少,2015年房地产市场表现低迷,导致房价较2014年有所下降,影响了该板块的利润率。2016年毛利率较2015年下降较多,主要由于文化产业(工程)项目和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板块毛利率的下降所致。2015年度公司文化产业(工程)项目板块收入主要以自营和代建模式为主,由于芙蓉新天地、雁翔广场等优质自营项目(毛利率较高)完工并确认收入,自营模式实现收入48,758.89万元,实现毛利润22,182.79万元,自营模式毛利率高达41.86%,使得2015年文化产业(工程)板块整体毛利率高企。但是,2016年度公司文化产业(工程)板块主要以回购和自营模式收入为主,回购模式本身毛利率相对较低,2016年实现收入60,201.96万元,毛利率仅为7.41%;且2016年完工的自营项目毛利润回归常态,下降为16.39%,综合使得2016年度文化产业(工程)板块毛利率较上年大幅下降。公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板块主要以回购模式为主,2016年回购模式收入363,861.30万元,较上年增加53,271.64万元,但是由于2016年确认收入的金水园等项目收益较低,2016年度回购模式实现毛利率9.11%,较上年减少4.02%,使得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板块毛利润较上年减少7,615.45万元。

未来随着曲江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日益成熟,发行人的文化旅游经营、文化产业(工程)项目收入占比逐年提高,未来发行人将主要依赖于自营项目所产生的收入。

(二)具体业务板块情况

1、文化旅游业经营板块

文化旅游经营板块是发行人主营业务的核心,主要收入来源有旅游门票收入、景区商业收入、影视、演出、展会、图书销售收入等。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该板块收入分别为162,489.96万元、159,516.06万元、179,058.77万元和37,574.73万元,在发行人的整体收入占比分别为20.22%、20.98%、21.41%和80.51%。

发行人组建了全资的下属子公司进行文化旅游经营,主要有文化旅游集团、曲江影视集团、文化演出集团、会展集团、出版传媒公司、曲江丫丫影视公司等。涵盖旅游、会展、影视、演艺、动漫、出版、传媒、网络、美术、创意设计和广告等20多个门类,文化产业区域聚集。由于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曲江管委会,故其承担引领整个曲江新区文化产业发展的重任,享有一定的补贴、政策倾斜优势。发行人不仅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文化产业资源和城市建设资源、地产资源,通过有效利用这些资源,可以快速提高盈利能力,获得文化产业发展的资本,实现做大做强。发行人还享有一定的政策支持,如曲江管委会通过提供文化产业扶持资金、文化产业风险投资和贷款担保的方式,为文化集团及下属公司解决发展中面临的资金瓶颈。发行人近三年获得的此类文化产业专项补贴、营业税补贴、市政设施运营补贴分别为2014年6,028.46万元、2015年6,216.60万元、2016年9,952.49万元。文化产业扶持资金等政府补贴大部分由政府集中在年底拨付。

公司2016年及2017年1-3月文化旅游经营板块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年度及2017年1-3月文化旅游经营板块成本及毛利润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电影电视领域

发行人在影视领域主要由子公司曲江影视集团、曲江丫丫影视公司、大秦帝国影视公司经营。自2006年以来,投资拍摄了电视剧、纪录片、电影多部。其中2014年全年完成影视剧拍摄200余集,且亮点频出,多部作品获国内、国际大奖,并在央视频道黄金时间首播,如:电影《清风碑》获陕西省第十二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3D红色动画电影《冲锋号》陕西地区票房夺魁;电影《冷瞳》登录全国各大院线;纪录片《西安2020》获陕西省优秀外宣作品评选电子出版物一等奖、西安市优秀文艺创作成果奖;纪录片《问道楼观》获陕西省优秀外宣作品评选电子出版物二等奖、西安市优秀文艺创作成果奖;《百年易俗社》获西安市优秀文艺创作成;纪录片《骊山》、《西安古城墙》、《西风烈之陕甘风云》、《水润西安》将先后登陆央视主流纪录片频道;2015年,电视剧《小麦进城》继去年荣膺白玉兰奖后再次斩获飞天奖二等奖、西安市优秀文艺创作成果奖;《硝烟背后的战争》获陕西省第十二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第十一届陕西电视金鹰奖电视剧类一等奖;2015年完成了电视连续剧《空巢姥爷》的发行工作,并已在中央一台黄金档播出;投资拍摄的电视连续剧《我的铁血金戈梦》已经在山东、河南、江苏、广东等地面频道播出;投资拍摄的电视连续剧《我是幸运儿》已于2015年底拍摄完毕,并于2017年4月在中央八台黄金档播出;完成了电视连续剧《我在北京,挺好的》和《赖汉的幸福指数》的二轮发行;电影《百鸟朝凤》及《钢刀》均于2016年5月发行上映,并获得第十二届北京放映优秀影片展映奖;电影《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2:一日成才》获中美电影节金天使奖最佳动画片奖;《送一轮明月》获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第二届国际微电影展映优秀作品奖;纪录片《陕甘风云》2016年3月荣获“中国镇江·西津国际纪录片”奖;《西安城墙》入围第五届纪录片学院奖;电视剧《下辈子还做我老爸》获得第十一届全国电视制片业十佳优秀电视剧,喜获第2016年度收视贡献奖。《渭华起义》于2016年12月在央视首播。电影《功夫瑜伽》已于2017年1月上映。参投的电视剧《白鹿原》已于2017年5月10日在安徽卫视、江苏卫视、乐视视频首轮播出;家庭亲情剧《一树桃花开》已拍摄完毕,目前正在发行阶段,预计2017年将播出;电视剧《那年花开月正圆》已拍摄完成,正在抓紧后期制作,预计2017年9月份播出。目前,发行人正积极筹备电影《张骞》、《音乐家》、电视剧《泰山驾到》。发行人通过影视剧的承制、发行、植入广告及衍生品的销售,2016年实现收入8,603.19万元,2017年1-3月实现收入622.90万元。

发行人影视业务以电影、电视剧和记录片的投资、制作、发行为主业,影视剧投资分为自主开发或与其他影视公司合作开发新的影视剧项目,投资拍摄并发行,获取发行收入及投资收益。其中,电视剧、纪录片摄制完成并取得发行许可证以后,公司与有意向购买播映权的电视台及网络签订购买协议,按首轮、二轮;地面、卫视等不同规格定价,出售区域播映权。播映权购买款收回后,扣除相关税费及发行代理费后剩余部分按照版权比例与合作方分成,如由发行人全权摄制、投资、发行,则独享扣除相关税费后的收入,确定收益;电影在院线播映后的总票房在扣除国家相关税费、应支付于电影院的费用后,剩余部分按照该片的版权比例与合作方分成,影院放映结束后将电影播映权售于电视台,获取发行收益,该发行款收回后扣除相关税费及代理发行费后按照版权比例分成。

(2)文化演出领域

发行人在文化演出领域主要由子公司曲江演出集团经营。分别负责演出的组织、票务的销售、演员的管理等,拥有专业演员90 余人,大部分为外包演员。演出场地除集团自有的西安曲江大唐芙蓉园凤鸣九天剧院、会展馆B1-B4、西安易俗大剧院、曲江国际会议中心、西安音乐厅等外,还租用陕西省体育场、西安城市运动公园等西安市知名的演出场所。文化演出板块的经营收入不仅包括大型演出的门票销售收入、广告赞助收入,还包括出租灯光音响器材等租赁收入, 公司曾为2008 年北京奥运会提供灯光音响的专业化服务。由于发行人对演出领域整体战略方针进行调整,曲江演出集团目前公司正处于整合期间,暂无收入。

(3)会展领域

发行人在会展领域主要由会展集团经营,会展集团经营西北地区规模最大、功能最完善、配套最齐全的会议中心—西安曲江国际会议中心,以及集会展、展览、餐饮、商务活动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大型现代化场馆—西安曲江国际会展中心,曾先后举办过中国东西部投资贸易洽谈会、全国药品交易会、中国电子展等上百场国家级和外埠大型展会。并承办了第四届-第七界中国西部文化产业博览会。自2006年成立至今已累计举办展会活动1063余场、会议培训展览840余个、宴会742场、演出122场,累计实现营业收入超过8.12亿元。2016年承接重要的外埠展会有:2016第80届全国汽车配件交易会、第十三届中国检验医学暨输血仪器试剂博览会、2016第4届中国西部国际茶产业博览会 暨紫砂、陶瓷、茶具用品展、第7届中国(西安)珠宝玉石首饰精品博览会2016春季中国西安广告印刷LED照明博览会、2016西安丝绸之路旅游博览会、第十二届中国皮肤科医师年会暨全国美容皮肤科学大会等多个展会。同时,会展集团还顺利举办了“第八届文博会”、“机器人嘉年华”、“动漫文化节”“互联网大会”等自办展览及会议,2016年会展业务荣获西安市会展行业协会颁发的2015年度西安市展览工程优秀设计搭建企业荣誉称号和2015年度展览工程优秀设计、搭建企业奖、2016年会议及宴会业务荣获西安饭店与餐饮行业协会颁发的2015最具影响力品牌和2015年最具人气婚宴酒店,会展板块收入近年来呈稳步增加的趋势。该板块2016年实现销售收入13,690.39万元,2017年1-3月实现收入2,044.53万元。

发行人会展板块运营模式为以资源为本、渠道为王,以自办会展为主要发展方向,与政府同步、与国际接轨,努力引进国内外著名会展品牌,组办大型会展、名品会展、精品会展、国际会展,力争成为国内自办展会较多、规模较大的专业化、现代化、国际化的一流会展企业。并以会展资源和专业化服务协作的优势积极向周边地区辐射,带动中国中西部会展经济增长。同时树立社会责任、社会形象、社会影响力的企业形象。

会展板块的盈利模式是发行人在自身及上下游价值链中建立的盈利渠道和模式。主要包括:场馆经营盈利模式。包括场地租金和展会服务,其中,租金是通过合同方式将经营场地出租,从中收取一定租金的方式;展会服务通过展会项目现场服务业务收取一定服务费用的方式。

承办展会、自办展会、展览会议主要是自有收入,其中单位的结算方式为银行转账,个人为现金和银行转账;合办展按合同约定方式分成结算,主要以银行转帐结算为主。

(4)旅游领域

发行人在旅游领域主要由文化旅游集团经营,负责区内大雁塔北广场、大唐芙蓉园、唐大慈恩寺遗址公园、秦二世遗址公园、寒窑遗址公园、唐城墙遗址公园、曲江池遗址公园、赵公明财神文化景区、延生观景区、化女泉景区、贞观文化广场及曲江海洋极地公园的管理和运营,其中大唐芙蓉园、曲江海洋极地公园、秦二世遗址公园、寒窑遗址公园、赵公明财神文化景区、道文化景区、延生观景区和化女泉景区为收费类景区,唐大慈恩寺遗址公园、大雁塔北广场、唐城墙遗址公园、曲江池遗址公园和贞观文化广场为开放式景区。该板块2016年实现收入121,445.20万元,2017年1-3月实现收入26,574.12万元。

发行人收费景点的收费根据《陕西省经营性服务价格管理办法》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 131 号)的有关规定和《陕西省经营性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由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核发经营性服务价格(收费)证。经营性服务价格(收费)证是经营者从事服务项目收费的合法凭证。发行人的主要收费景点定价依据及门票价格情况如下:

上述景区中除寒窑遗址公园和大唐芙蓉园部分资产为政府所有外,其他均为文化集团自有资产,经营收入归发行人。包含发行人经营性资产的景区管理,由发行人与曲江管委会签订景区管理服务协议,约定一定限额的经营收入补偿发行人运营管理成本,超过限额部分由发行人与政府分成,不同景区分成比例不同,其中“大唐芙蓉园”的分成采用超率累进方式,超基本酬金 10%以内部分,不分成;超基本酬金 10%-20%的部分其中 50%为分成酬金;超基本酬金 20%-30%的部分其中60%为分成酬金;超基本酬金 30%-40%的部分其中 70%为分成酬金;超基本酬金40%-50%的部分其中 80%为分成酬金;超基本酬金 50%以上部分,不分成。公益性景区的管理,由发行人与曲江管委会签订代管协议,管委会每年向文化旅游集团支付景区管理和运营补贴。

发行人旅游业收入包括:一、门票收入。如:曲江海洋极地公园门票定价190元/人次;大唐芙蓉园门票120元/人次;寒窑遗址公园门票定价50元/人次;二、旅游景区的餐饮酒店收入。文化旅游集团旗下御宴宫、阅江楼、金缘阁等主题餐饮及唐华宾馆、芳林苑等唐文化主题酒店已经集聚形成陕西文化旅游市场举足轻重的产品体系;三、景区旅游项目经营收入。如:发行人继承开发陕西非物质文化遗产基地“曲江胡店”、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东仓鼓乐》、大型唐代歌舞剧《梦回大唐》》;央视《中秋晚会》的举办、浙江卫视《奔跑吧,兄弟》的拍摄、国际流行音乐节、上巳节、国际光影艺术节等已发展成为享誉全国的重大节事活动品牌;四、曲江旅游社经营收入。文化旅游集团下属四个旅游社,开辟国内、国际多条旅游线路,销售旅游景点门票、旅游艺术品,代订火车、飞机等交通票务及策划组织各类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五、开发旅游商业,如:设立曲江嘉年华大型游乐场、出租场地设立酒吧、古玩、刺绣、陶艺、儿童游乐场及出售旅游纪念品的零售摊位。发行人主要收费景点近三年又一期门票收入及客流量情况如下:

(5)出版传媒领域

发行人在出版传媒领域主要由出版传媒公司经营。出版发行了重大文化典籍工程《四部文明》,编纂大型诗歌集《诗韵华魂》。在传统出版模式受到新媒体强力冲击的情况下,公司除了坚守传统出版外,在数字出版上也做出大胆尝试,小学版《中文》、《汉语》在海外 80 多个国家成功推广,初中版《中文》、《汉语》多媒体教学资源包方案通过评审,并获得专项扶持资金 100 多万元;在第十八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期间,成功售出《老庄的智慧》韩文版权。

传统图书出版发行是发行人目前的主要营运模式,在加强传统图书出版的同时,发行人努力拓展数字出版,推进出版业的数字化转型。重点关注以网络出版、手机出版、云出版等代表的新业态,向数字出版领域拓展;以数字技术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出版创新能力和传播能力。

传统图书出版发行模式的盈利模式主要是自营图书销售,销售模式包括图书批销及终端零售,销售渠道包括零售终端及经销商,其中图书零售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为主,图书批销结算周期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数字出版的盈利模式主要有点击下载、在线浏览,移动终端阅读,目前处于起步阶段,收入较少。该板块2016年实现收入4,042.23万元,2017年1-3月实现收入831.67万元。

(6)文化金融领域

发行人金融领域主要由子公司西安曲江风险投资有限公司负责,风投公司是从事文化产业投资的创投机构,业务模式为 “股权+项目+基金”的投资模式,通过创业投资运作机制,整合旅游、影视、传媒、科技、金融等各领域资源,进行项目投资与项目孵化。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完成近250个项目投资,投资额达60多亿元,扶持发展区内中小文化企业70余家,实现文化产业投资拉动近280亿元,业务范围涵盖文化产业所有细分领域。目前,公司管理资产规模达50亿元,其中设立并管理文化产业基金16只,资产规模近30亿元。

(7)其他领域

发行人文化旅游业经营板块除以上影视领域、演出领域、会展领域、旅游领域、出版传媒领域外,还包括代理集团影视设备、演出设备、展馆建设材料、旅游设施建设材料、出版传媒工具、景区物业等收入。此领域主要由发行人子公司曲江建设集团、会展控股公司、大唐不夜城公司等进行经营。2016年,发行人此领域共实现销售收入22,976.05万元,主要为物业收入。2017年1-3月实现收入6,700.34万元。该板块2016年实现收入8,301.71万元,2017年1-3月实现收入801.17万元

2、文化产业工程(项目)板块

2002 年以来,曲江新区践行陕西“文化强”战略和“文化立区、旅游兴区”理念,同时为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消费需求,依托陕西、西安大文物、大文化、大旅游的优势,以盛唐文化为特色,先后投资建成大雁塔北广场、曲江戏曲大观园、贞观文化广场、音乐厅、美术馆、电影城等一批重大文化项目。发行人承担了上述曲江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策划规划和开发建设重任。同时,随着曲江新区成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曲江新区影视动漫、会展演出、出版传媒、现代服务等大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累计入区文化企业4000余家。发行人承担了上述曲江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策划规划和文化产业配套设施开发建设重任。

文化产业(工程)项目板块收入主要来源于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的回购和发行人自营文化项目收入。回购部分,发行人以建设——转让——运营(BTO)的模式承建并管理运营曲江新区内多个景区及文化类场馆,具体运作模式为:由发行人或其下属的公司与管委会签署回购协议,建设方负责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报建报批、建设、资金筹措等。项目竣工验收后由管委会在建设成本的基础上加一定的利润回购,回购资金待项目竣工并完成决算后支付款项,可分批或一次性支付。政府回购后的资产仍由发行人经营管理,并由政府支付相应的运营管理补贴。发行人旗下曲江建设集团及曲江大唐不夜城公司通过此类模式建设了一系列文化产业(工程)项目,大雁塔北广场、戏曲大观园、民俗大观园、音乐厅、电影厅、美术馆、艺术展廊等陆续建成后由政府回购。回购会涉及到企业垫付资金的问题,在成本实际发生时,计入开发成本,回购时做主营业务收入,同时结转成本、计算税费。自营文化项目部分,发行人根据曲江新区的文化产业布局,开发的相关孵化器、经营场所等文化产业配套设施,由管委会或入区的文化类企业购买或租赁。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该板块收入分别为118,905.86万元、105,953.04万元、138,584.99万元和226.87万元,在发行人的整体收入占比分别为14.79%、13.94%、17.12%和0.49%。该板块受曲江新区整体规划和年度建设任务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该部分收入波动较大。因发行人为国有企业,其实际控制人曲江管委会是西安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在辖区范围内履行市级管理权限,具有区域内建设项目审批、规划定点、建设管理等职责。该部分业务在曲江新区内主要由曲江管委会委托发行人承建,发行人业务优势明显。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文化产业工程(项目)板块主要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3、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板块

曲江新区自1996年启动建设以来,先后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文化广场建设和公共遗址公园建设,基本完成了一期15平方公里区域的市政配套,具备开工建设的条件。修建开通了雁塔南路、雁南一路、雁南二路、雁南四路、雁南五路、芙蓉东路、芙蓉西路、芙蓉中路、春临路、曲江路、曲江二路、环湖路等城市道路,建成开放唐城墙遗址公园、曲江池遗址公园、秦二世陵遗址公园等。发行人承担了该区域内基础设施及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任务。

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板块的运营模式分为两种,一种是发行人通过下属子公司曲江建设集团与西安曲江新区土地储备中心签订《西安曲江新区基础设施工程委托建设合同》,由西安曲江新区土地储备中心委托曲江建设集团进行曲江新区内城市及景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建设。建设内容为新区内所有土地整理、基础设施、城市配套、景观工程、中小学校、城中村拆迁改造等。发行人主要负责前期工作、建设组织、材料采购等事项,工程款项由公司垫付前期资金,通常待工程量达到预算额30%时,曲江土地储备中心通常按已完工进度的50%拨付建设资金,其余资金待工程完工并出具竣工决算报告后三个月内一次性拨付。建设费用以项目竣工结算额为基数,比例为5%-8%。代建方式仅需企业临时垫付资金,通常垫付周期不超过三个月,最长六个月。由建设单位(立项单位)根据进度将建设资金拔付给发行人(代建单位),然后由建设单位支付给施工单位。在结算代建费收入时,建设单位根据合同及投资额按约定比例另行支付给发行人。

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板块的另一块收入来源于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的回购。发行人以建设——转让(BT)的模式承建曲江新区内多个城中村改造及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具体运作模式为:由发行人或其下属的公司与管委会签署回购协议,建设方负责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报建报批、建设、资金筹措等。项目竣工验收后由管委会回购,回购资金待项目竣工并完成决算后支付款项,可分批或一次性支付。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该板块收入分别为350,465.00万元、341,065.87万元、369,473.71万元和4,304.29万元,在发行人的整体收入占比分别为43.60%、44.87%、45.65%和9.22%。该板块受曲江新区整体规划和年度建设任务影响,发行人承担的代建及回购项目具有不确定性,因此该部分收入波动较大。因为发行人为国有企业,其实际控制人曲江管委会是西安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在辖区范围内履行市级管理权限,具有区域内建设项目审批、规划定点、建设管理等职责。该部分业务在曲江新区内均由曲江管委会委托发行人承建。(下转7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