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上接70版)
截至2017年3月末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板块项目情况(代建部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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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7年3月末公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板块项目情况(回购部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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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3月22日,曲江召开“曲江建设开发动员大会”,曲江开发建设全面展开,同年4月大唐芙蓉园启动建设,5月大雁塔北广场开工建设,仅用八个月的时间可容纳10万人的大雁塔北广场建成开放,曲江进入了快速开发建设的发展轨道。经过十多年开发建设,各项基础设施和配套建设累计投入超过300亿元。
2012年,曲江新区内基础设施共完成雁翔路北段等市政道路建设8条,共计3,253.85米;完成南三环(万科段)等16项绿化景观建设,合计绿化面积约66,924平方米;曲江临潼旅游休闲度假区基础设施主要完成了芷阳二路,骊山大道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
2013年,曲江新区内基础设施完成植物园东路等7条市政道路建设共计2,828米;完成雁湖二期东侧规划路等道路景观绿化面积147,000平方米;曲江临潼旅游休闲度假区基础设施主要完成了芷阳四路,紫霞一路-芷阳四路的道路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
2009年至今,曲江新区完成了南窑安置小区、金波园安置小区、春临村安置小区、岳家寨安置小区、瓦胡同安置小区、孟村安置小区等多个安置回购房的建设。
发行人在回购和代建业务过程中建立了规范的关于文物保护措施,鉴于国家及西安市的文物保护要求,发行人在回购和代建项目建设时,前期对项目地均经过详细的文物勘察和文物普探,并出具文物勘察报告,根据报告内容制定文物保护措施。如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遇到文物遗迹等情况,将根据考古研究所的要求对文物进行就地保护或转移
4、房地产板块
发行人的房地产业务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定向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主要是会展控股建设的“曲江新坐标”,建设集团建设的“金水湾”和“曲江亮丽家园”等3个项目。定向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是以发行人自有的土地进行开发,销售收入计入发行人利润表,符合国家房地产政策的相关规定。定向开发的定价与定向开发单位的议价能力有关,在核定建设成本的基础上双方沟通协商定价,为政府机构定向开发的项目,利润空间偏小。第二类是与其他房地产公司合作开发并向公众销售的商品房项目,目前有两个项目,一是曲江文旅集团与西安紫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的“紫薇·永和坊项目”,该项目中曲江文旅集团以土地作价出资,享有90%的项目收益,西安紫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1亿元,并负责项目的开发销售,享有10%的项目收益,项目资产列入发行人的资产负债表中。二是曲江建设集团与西安万科企业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的“万科东方传奇”项目,曲江建设集团持股51%,以土地作价出资;西安万科企业有限公司出资49%,并负责项目的开发销售,利润分配按照持股比例进行分配,项目资产列入发行人的资产负债表中。
发行人建立规范的房地产开发流程,鉴于国家及西安市的文物保护要求,发行人在开发房地产项目时,前期对项目地均经过详细的文物勘察和文物普探,并出具文物勘察报告,如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遇到文物遗迹等情况,将根据考古研究所的要求对文物进行就地保护或转移。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该板块收入分别为171,886.97万元、153,632.30万元、122,198.93万元和4,567.89万元,在发行人的整体收入占比分别为21.39%、20.21%、15.1%和9.78%。
截至2017年3月末公司房地产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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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曲江·新坐标项目位于西安市曲江新区会展产业园区N10地块内,本项北临曲江国际会展中心,南临西安南三环,东临汇新路,西临长安路,总用地面积69.07亩,总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目前开工为5#、6#楼,5#、6#楼总建筑面积为37,495平方米,预计总投资1.82亿元,可销售面积37,189.6平方米,预计销售收入为19,000万元,销售均价为5,109元/平方米。
(2)紫薇·永和坊位于曲江宾馆南面,北临雁展路,东邻雁塔南路,南侧为规划的曲江金融商务区。项目占地23.4万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总建筑面积63.78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20,000万元。预计销售收入540,000万元,均价为9,000元/平方米。
(3)金水湾项目位于曲江池南路北侧,新开门路东侧,曲江池西侧。项目占地124亩,建筑面积32.96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额15亿元,建设18栋18层住宅楼,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16.05亿元,预计销售均价5,800元/平方米。土地证:市曲江国用(2010出)第034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西规曲地字第013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西规曲建字第013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西曲建施〔2013〕064、西曲建施〔2013〕065、西曲建施〔2013〕066;预售证:市房预售字第2015006号。
(4)亮丽家园项目位于芙蓉南路南侧,曲江兰亭东侧,雁湖小区二期项目西侧,绕城高速北侧。项目占地面积126.07亩,建筑面积36.14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额16.80亿元,建设13栋18层住宅楼,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17亿元,预计销售均价5,880元/平方米。土地证:市曲江国用(2010出)第008号、市曲江国用(2011出)第003号、市曲江国用(2011出)第026号、市曲江国用(2012出)第023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西规曲第字第001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西规曲建字第017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西曲建施〔2012〕039;预售证:市房预售字第2013057号。
(5)东方传奇项目位于位于西安曲江新区金花路以东。项目总占地165.54亩,规划总建面积495,348.5平米,容积率3.5,绿化率38%,小区规划包含住宅楼、底层商铺、幼儿园及地下车库等,其中住宅面积358,385平米、商铺21,749.96平米、幼儿园2,800平米,社区办公用房600平米,社区卫生服务站300平米,公厕100平米,地下111,413.5平米,停车位3845个。项目预计按5期开发,目前一期均价8500元/平方米。一期目前已取得五证,土地证:市曲江国用(2015出)第018、019、020、021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西规曲地字第(2016)03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西规曲建字第(2016)006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610140201509240101及61014020160420010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市房预售字第2015343号(9-12#住宅),市房预售字第2016306号(6#住宅),市房预售字第2016294号(1#,2#住宅),市房预售字第2016151号(3-5#住宅)。
发行人的主业是文化旅游经营及与其相关的文化产业工程建设,房地产业务主要是为了对曲江新区入区的企事业单位提供办公或居住,为此,发行人目前土地主要是在建项目的土地。发行人未来五年的土地储备计划是储备土地总计1000亩,土地性质主要为商业和住宅,土地全部在曲江新区内,预计土地出让价格不低于450万/亩,目前,已经基本与曲江新区土地储备中心达成意向。
发行人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诚信合法经营,不存在“囤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信贷违规”、“销售违规”、“无证开发”等违法违规问题;也不存在受到监管机构处分的记录或造成严重社会负面的事件。
截至2017年3月末,发行人主营业务概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收入结构较2016年末未发生重大变化,生产经营方面未发生影响投资决策的重大不利变化。
九、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
(一)行业现状及前景
1、文化产业
文化产业是指从事文化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文化产业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现代生产方式的不断进步,而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文化产业分为影视业、音像业、文化娱乐业、文化旅游业、网络文化业、图书报刊业、文物和艺术品业、艺术培训业等9大门类。
过去十年,中央政府先后出台了《文化产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中国共产党《十七大报告》、国务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文化部《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大力推动文化产业发展。2011年10月25日,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将把文化产业建成我国的支柱产业,确立了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宏伟方向。文化产业被提到将在2020年发展成为我国支柱性产业的目标,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密集发布。在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我国文化产业加快成长速度,呈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成为现代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国家统计局从2004年开始统计文化产业的数据,2004年我国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是3,100亿元,占GDP的比重是1.94%;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为21,351亿元,占GDP的3.63%。2016年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30,254亿元,占GDP的比重为4.07%,首次突破4.00%。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进之时,文化产业健康持续加快发展,增长动能强劲。
随着收入的增长,中国家庭的恩格尔系数将继续下降。国际经验显示,在这一阶段,人们对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消费需求将呈快速增长态势。到2020年,按实际需求测算,中国城乡实际文化消费将达到29,460亿元,如果按照恩格尔系数与文化需求的关系计算,文化需求将达到29,460亿元。而目前文化产业的供给规模为21,000亿元,也就是说,到2020年我国文化产业的市场空间达到8,460亿元。
国际需求方面,随着中国的和平崛起和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中国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和感召力与日俱增,国际市场对中国文化产品的需求也会大幅增加。同时,随着中国文化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国际竞争力不断提高,文化产品的出口将大幅度增加。
同时,我国文化产业也存在一些竞争劣势,最突出的问题是产业发展仍不成熟。从文化产业占GDP的比重来看,美国高达25%,我国与之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按照国家统计局新的统计标准,全国只有少数几个省市文化产业达到了支柱性产业的标准(即文化产业的增加值占到全市生产总值的5%以上)。而按我国现有的人均收入和物价水平估算,目前我国文化消费支出总额应达到4万亿元以上,但实际供给能力还不到1万亿元,只满足了不到25%的市场需求。2014年3月14日,国务院正式出台《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我国首次就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出台的系统性文件。该文件明确定位了文化产业与整体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在今后较长一个时期内都将是中国文化产业发展,乃至推动结构调整、产业转型的重要指导性文件。2015年国务院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等,这些文件都是文化产业关键性指导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为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指引了新方向、带来了新机遇、指明了新思路。
2016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重申,到2020年要将“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表明中央在“十三五”时期大力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实现文化产业发展目标的决心和信心。“十三五”是文化产业发展新的历史机遇期,且呈现出诸多新的发展趋势。抓住机遇、把握趋势、依照中央顶层规划、结合自身发展实际适时调整发展策略,对于推动文化产业提质提效、变革升级具有重要的意义。
文化产业是投资回报最好的行业之一。当代社会各种产业利润主要靠领先的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来实现,而文化产业正是自主创造和技术含量高的一个门类;加上政策因素和市场因素的作用,文化产业的资本盈利率比较高,文化产业领域投资热将会长期存在;最后从消费角度看,文化产品是与日俱增的消费热点。
2、旅游行业
近年来,中国旅游业仍然保持了持续、平稳、较快发展,实现了“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良好开局。旅游市场呈现“两高一平”格局,国内旅游和出境旅游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入境旅游轻微增长。
2016年,我国旅游业总体保持健康较快发展。国内旅游市场继续较快增长,入境旅游市场轻微增长,出境旅游市场持续快速增长。2016年全年国内旅游44.4亿人次,同比增长11%;国内旅游总收入3.9万亿元,同比增长14%;入境旅游人数1.38亿人次,同比增长3.8%,其中外国人入境2814.2万人次,同比增长8.3%;国际旅游收入1200亿美元,同比增长5.6%;出境旅游人数1.22亿人次,同比增长4.3%;旅游服务贸易顺差102亿美元,较上年扩大11.5%。
2016年陕西省接待境内外游客44912.92万人次,同比增长16.45%,旅游总收入3813.43亿元,同比增长26.87%。其中,接待入境旅游人数338.2万人次,同比增长15.41%,国际旅游收入23.38亿美元,同比增长16.91%;接待国内旅游人数44574.72万人次,同比增长16.46%,国内旅游收入3658.92亿元,同比增长26%。旅游收入增长高于旅游人数增幅10.42个百分点,旅游发展各项指标均超额完成计划任务,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陕西从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强省迈出新步伐。
如今,国民收入实现快速增长,促进内需扩大,已成为政府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状况的首要任务,这也是贯穿“十三五”的主线。参照国际发展经验,收入再分配将带来消费的升级,随着服务性消费的扩张,居民部门将显著加大在旅游方面的消费比例。另外,国家已经将大力发展旅游业提升到了国家战略高度,并予以了多方面的扶持。因此,未来我国旅游行业发展和旅游消费增长有望显著高于居民消费总支出增长。
3、曲江新区文化产业(工程)项目及基础设施行业状况及前景
作为陕西省、西安市确立的文化产业发展核心区域,曲江新区主要投资建设文化产业类项目。2002 年以来,该区先后建成大雁塔北广场、大唐芙蓉园、曲江国际会展中心、曲江池遗址公园、大唐不夜城等一批重大文化项目,形成了以文化旅游、会展创意、影视演艺、出版传媒等产业为主导的文化产业体系,成为西部最重要的文化、旅游集散地,陕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标志性区域。为推动该区尽快实现既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2009 年西安市政府决定扩大该区建设管理区域,启动二期建设,规划建设出版传媒产业园区、会展产业园区、国际文化创意园区、动漫游戏产业园区、文化娱乐产业园区、国际文化体育休闲区、影视娱乐产业园区、艺术家村落等,打造文化产业门类最齐全、规模最大、效能最优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区。此外,区域面积达24.60 平方公里的临潼国家旅游休闲度假区的开发建设工作也已经启动。目前,曲江新区核心区域40.97 平方公里,同时辐射带动大明宫遗址保护区、法门寺文化景区、临潼国家旅游休闲度假区和楼观台道文化展示区等区域,发展区域面积近150 平方公里。随着曲江新区管理区域的扩大,区内投资规模逐年增长。
4、房地产行业
房地产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对于拉动钢铁、建材及家电家居用品等产业发展举足轻重,对金融业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对于推动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改善民生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以住宅为主的房地产开发投资持续快速增长。从最近几年的统计数字看,中国房地产行业投资增长率保持在20%左右,个别年份甚至接近30%,远高于同期GDP增幅。
(二)相关产业政策
1、文化产业政策
改革开发3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国务院、文化部以及相关部门始终把完善文化产业政策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和文件。如《文化产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对“十五”期间文化产业发展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合理规划文化产业“十五”期间的发展蓝图,对加快发展文化产业,使之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2003年9月4日 文化部下发《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目标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市场机制在文化资源配置上的基础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各个门类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形成一批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文化企业和有影响的文化品牌,建立一定规模的现代化文化产品生产、服务和销售网络,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定份额。2004年10月18日文化部下发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的意见》提出要大力营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的良好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2005年3月29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提出对政府鼓励的新办文化企业,可统一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2007年11月12日文化部下发的《关于鼓励和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若干政策》明确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
2009年国务院正式通过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第一次从国家层面上对文化产业的发展制定了规划。同样在这一年,中宣部、文化部联合下发《关于深化国有文艺演出院团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决定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把事业性质的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推入市场,实现真正的竞争局面。
2010年3月19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和文化部等九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94号)指出,“应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文化企业的直接融资规模”。这些政策的出台表明,我国政府已经把文化产业和旅游业放在了未来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地位。2010年10月,中共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召开,会议提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要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升国家软实力。推进文化创新,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增强文化发展活力,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2011年10月,中共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弘扬中华文化,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
2011年7月,由财政部、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和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我国第一支国家级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成功设立,基金总规模200亿元,将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有力地金融支撑。据了解,2012年初预算安排中,中央财政加大了对文化产业的支持和投入,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93.84亿元,较上年增长18.7%。
2012年2月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旅游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加强和改进旅游业金融服务,支持和促进旅游业加快发展。《意见》指出要加强和改进旅游业金融服务,金融部门要高度重视,合理调配金融资源,创新金融工具和产品,支持和推进旅游业科学发展和转型升级。
近年来,陕西省政府办公厅相继出台《陕西省文化产业发展纲要》、《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文化产业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给予了省内文化产业发展一定的扶持政策。
2、景区开发及旅游政策
近年来,旅游行业的扶持政策一直在密集推出。继2012年12月《中国旅游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对外公布以来,旅游行业就相继受到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支持。
2013年2月16日,为支持和促进旅游业加快发展,央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型微型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的信贷支持,并指出要加强旅游景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旅游行业和旅游景点金融服务便利性。
与此同时,由于我国旅游业增加值已占到GDP的4%以上,接近国际上认定的超过5%即为支柱产业的标准,于是国务院把旅游业列入战略性支柱产业,在国务院的定位下,各级地方政府也加大了对旅游业的支持。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我国有28个省区市将旅游业定位为战略性支柱产业或支柱产业,28个省区市同时成立了党委或政府领导牵头的旅游产业发展领导机构。
另外,国家旅游局正在就《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展开进一步的意见征求和修改完善,市场普遍预期该纲要年内出台可能性极大。《国民旅游休闲纲要》的颁布将对我国旅游业产生重大的影响。全民带薪休假将极大的推动中国旅游市场的需求,也将改变中国旅游服务的产品结构。
曲江的开发,一直坚持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监督指导下,坚持区域科学性定位,坚持超前规划,合理布局。一期完成了曲江15.88平方公里的发展规划,将曲江的发展定位于建设成为以盛唐文化为特色,集旅游、居住、休闲、会展、商贸、科教等功能为一体的城市发展新区,和中国西部重要的游客集散地、旅游中心和文化中心。依据总体规划,区内不规划工业项目,管委会只投资大型文化旅游项目,旨在带动新区走上人文化、生态化的良性发展道路。2010年末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了《曲江新区扩区发展规划》,曲江新区将在现有面积15.88平方公里的基础上,扩至40平方公里,曲江新区面积从此翻番。在新扩区域内,曲江新区将规划建设主题旅游与文化商贸区、会展商务与传媒出版区、影视演艺与科教创意区、遗址博览与生态创意区、娱乐运动与休闲度假区等五个功能分区。扩区后的曲江新区,文化产业发展将有更大动作。在一期曲江文化景区的基础上,将规划建设出版传媒产业区、国际会展产业园、国际文化创意区、动漫游戏产业区、文化娱乐产业区、国际文化体育休闲区、影视娱乐产业区、艺术家村落,形成九大文化产业园区。据悉,曲江还将建设杜陵国家5A级生态景区。目前三大项目率先启动,一是规划占地约1200亩的曲江欢乐世界项目,将建设西部最大、国内一流的游乐主题公园;二是规划占地500亩,集古玩展示、交易、收藏、鉴赏、评估以及高仿产品开发为一体的古玩产业基地;三是规划占地500亩,建设当代艺术家村落,着力打造集画廊、艺术工作室、文化公司、时尚店铺于一体的多元文化空间等文化旅游项目。
通过大项目带动,曲江景区将在新扩区域内快速形成多个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的文化产业示范带,迅速实现整个区域“大文化、大产业、大生态”的开发建设目标,全面建成曲江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区。
3、文化产业(工程)项目及基础设施政策
曲江新区从原曲江度假区15.88 平方公里逐步扩大至目前的150 平方公里发展区域过程中,得到西安市政府的较大支持。在1997 年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的《西安曲江旅游度假区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原度假区15.88 平方公里内开发建设应缴纳的有关土地出让金、综合配套费、基金等费用,由曲江管委会统一收取,全部用于度假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原曲江度假区内市政道路的建设和维护,由曲江管委会负责,所需资金不足部分,用西安市城镇资金补贴。在2007 年《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曲江新区管理机制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西安曲江国际会展中心项目交由曲江新区管理和实施,项目约占地面积3,700 亩,其中曲江新区15.88 平方公里范围内所有内外资企业缴纳的工商税收及附加收入、西安曲江国际会展中心3,700 亩规划范围内新建企业缴纳的工商税收及附加收入由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和曲江管委会按5:5 的比例分成;曲江新区15.88 平方公里和西安曲江国际会展中心3,700 亩规划范围内的契税收入为曲江新区固定收入。
2009 年9 月西安市人民政府第14 届常务会议原则同意了由曲江管委会、临潼区政府合作共建规划面积为24.60 平方公里的临潼国家旅游休闲度假区。在2010 年2 月西安市人民政府印发的《西安临潼国家旅游休闲度假区规划建设实施方案》中规定:曲江管委会对临潼度假区的管理权限自双方签订协议日起计为13 年,13 年后曲江管委会从临潼度假区退出;临潼度假区规划范围内的土地管理和土地开发,由曲江管委会负责,土地出让金收入、契税收入全部留归曲江管委会,用于临潼度假区的征地拆迁、基础设施建设;临潼度假区内新建项目的税收(除契税外)及附加收入,自第4 年起至第13 年,由曲江管委会和临潼区政府按5:5 的比例分成。
在2010 年3 月《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楼观中国道文化展示区规划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中规定:成立西安曲江楼观道文化展示区管理办公室(简称:“管理办公室”)作为曲江管委会的常设派出机构,负责西安楼观中国道文化展示区(简称“道文化展示区”)项目的开发建设;道文化展示区项目规划控制面积22.7 平方公里,区内土地出让收益(含契税)全部归曲江管委会,配套费收入全部归管理办公室用于道文化展示区建设。
4、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
随着我国经济的稳步复苏,为防止房地产市场投资泡沫的再度产生,2010年1月21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提出,申报住宅用地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住宅用地的比例不得低于70%。2010年2月20日,银监会正式发布《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打击炒房者和投机行为。2010年3月10日,国土资源部再次出台了19条土地调控新政,即《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开发商竞买保证金最少两成、1月内付清地价50%、囤地开发商将被冻结等19条内容。2010年4月2日,财政部下发通知称,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2010年4月15日,国务院出台具体措施,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2010年4月18日,《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指出,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2010年6月12日,中国住房城乡建设部等7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发布,旨在解决中国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2010年9月27日,国土部、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该《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国10号文”确定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的管理调控,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继续向好发展。2010年11月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公积金新政强调,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并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要求,二套房房贷首付比例升至60%,深化贯彻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间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2011年3月23日,国家发改委宣布,从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同时,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对外后,可以自行降价,打折销售,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备案。2011年7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和住房限购措施,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已实施住房限购措施的城市要继续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房价上涨过快的二三线城市也要采取必要的限购措施。2011年12月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2017年3月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指出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加快建立和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专题阅读)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住宅用地,规范开发、销售、中介等行为,促进房价合理回归,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三)发行人面临的行业竞争情况
1、文化旅游经营产业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践行“文化立区、旅游兴区”的发展战略,以唐文化为主题,赋予现代的旅游形态,唐乐、唐舞、唐宴、唐风建筑等历史元素的现代旅游,完美实现唐风和现代兼容和谐。2007年8月,曲江新区成为首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2008年5月,曲江新区又荣获首届中国文化产业创新奖。区内大唐芙蓉园、大雁塔文化休闲景区跻身国家5A级旅游景区。实现曲江新区从旅游区向文化产业示范区的转变。建立初具规模的文化旅游区、影视演艺区、会展广告区、创意传媒区,区内人居、绿化和教育环境全面优化。发行人承建了亚洲最大的唐文化音乐喷泉广场、中国第一个全方位展示盛唐风貌的皇家园林式文化主题公园——“大唐芙蓉园”、中国西部最大的海洋主题公园——西安曲江海洋世界以及中国唯一佛指真身舍利所在地——法门寺文化景区成为全国文化旅游的新亮点。以曲江模式开发建设,曲江团队全面担纲的唐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总投资达140亿元,创造了世界大遗址保护工程的东方典范,已于2010年10月开放。
发行人在文化旅游行业的竞争对手主要为:陕西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历史博物馆等。
2、影视文化行业
自2006年成立以来,公司凭借专业的人才优势和特有的秦、汉、唐文化内涵储备,在影视行业方面获得了快速的发展,已经成为全国影视行业一支不可忽视的新生力量。发行人投资制作电影《老港正传》荣获国家电影华表奖。《大明宫》、《法门寺》等大型记录片央视播出,全国反响强烈。电视剧《张小五的春天》在央视播出广受好评。电视连续剧《大秦帝国》在陕西、东南、河南等四家卫视播出,成为当期收视冠军。
发行人在影视文化行业的区域竞争对手主要为:西部电影集团。
3、文化产业(工程)项目及基础设施
因发行人为国有企业,其实际控制人曲江管委会是西安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在辖区范围内履行市级管理权限,具有区域内建设项目审批、规划定点、建设管理等职责。文化产业(工程)项目及基础设施业务在曲江新区内均由曲江管委会委托发行人承建,无其他公司承做。
4、房地产行业
发行人在西安开发了翠竹园小区的房地产定向开发项目及雁鸿小区、雁湖小区、南窑村安置小区等景区拆迁改造居民安置房等楼盘,其中居民安置房采用回购模式建设。
曲江早期开发建设楼盘以高端别墅项目为主,如湖滨花园、御花园、曲江御苑、钻石王朝、曲江溪园等项目,分布在雁塔南路与芙蓉西路之间。随着大雁塔北广场的改造,自2006年来大量高端、中高端产品以“雁塔南路为轴线、曲江南北湖为中心”形成区域规模,重点项目如中海国际社区、金地芙蓉世家、龙湖曲江盛景、融桥曲江观邸、鸿基紫韵等,极大带动了区域发展。目前,随着曲江行政商务中心的投入使用,绕城高速以南出现部分中端住宅产品,主要有大华公园世家和富力城等。
发行人在西安房地产市场的主要竞争对手为:西安融侨房地产有限公司、龙湖地产、西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海地产、西安万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
十、发行人的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一)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1、文化旅游行业
陕西是文化及旅游大省,省内从事旅游文化产业的公司较多,主要有西部电影集团、陕西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出版集团、陕西演艺集团等。根据陕西省及西安市政府的统一规划,各公司从事的旅游文化产业侧重点不同,例如华山景区主要由华山风景名胜管委会负责开发运营,华清池景区主要由陕旅集团负责运营,而以唐文化为主题的曲江景区和楼观台道文化展示区、临潼旅游度假区等则主要由发行人负责运营。
发行人是目前陕西省最大的文化产业集团公司,2006年,公司被文化部命名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2007年,曲江新区又被国家文化部列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园区”,2009年,公司被评为中国服务业500强企业,根据陕西省统计局文化产业排名,2008年集团公司在全省综合文化类企业中排名第一。公司开发建设的曲江会展中心荣获2008年度中国最佳会展中心和2008-2009年中国品牌展会金鼎奖;2009年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段先念荣获”中华文化人物”称号,当选2009陕西”最具文化影响力人物”;2011年,集团公司荣登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第325位,较2009年跃升161位;在新闻、报刊、图书的出版发行与销售和广播、影视、音像、文体等文化产业综合9强中排名第5位,较2009年位次跃升4位;2012-2016年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均荣膺中国“文化企业30强”,是陕西省唯一连续六年入选的文化企业。
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陕西省内唯一的以曲江景区为开发中心的文化产业集团,曲江景区是陕西省内以唐文化为核心的文化旅游产业景区,发行人在该细分领域内优势明显。
2、会展行业地位
发行人通过旗下会展控股和会展集团两家子公司承办国内外会议展览、经营曲江国际会展中心总体规划区域的投资和开发建设。目前,曲江国际会展中心已经成为西安举办各种国际、国内大型会议及展览的首选场地,区域品牌优势明显。发行人会展板块自成立以来,成功整合了陕西省内的会展资源,旗下会展企业20多家,并与国内50多家会展企业结成合作联盟。举办展会数量在本地市场占有率超过90%;形成了周周有展会、月月有大展的繁荣局面。成功承接国家级展会“中国东西部贸易洽谈会”、“中国西部文化产业博览会”、“第二届中国诗歌节”等20多场。曲江会展产业已成为带动西安城市经济的重大引擎。
3、影视文化产业
发行人通过旗下曲江影视集团进行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制作、策划和投资。自2006年成立以来,公司凭借专业的人才优势和特有的秦、汉、唐文化内涵储备,在影视行业方面获得了快速的发展,已经成为全国影视行业一支不可忽视的新生力量。发行人投资制作电影《老港正传》荣获国家电影华表奖。《大明宫》、《法门寺》等大型记录片央视播出,全国反响强烈。电视剧《张小五的春天》在央视播出广受好评。电视连续剧《大秦帝国》在陕西、东南、河南等四家卫视播出,成为当期收视冠军。围绕丰富的秦、汉、唐文化内涵所延伸拍摄的各类影视作品是发行人影视文化板块得以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也是发行人所独有的特色优势。
发行人通过旗下文化演出集团进行文艺演出、大型文体活动的组织策划与承办。截至2011年末,文化演出集团成员企业已达10余家,相继引进并成功演出《人文奥运·盛典西安》、《郎朗音乐会》、英国原版音乐剧《猫》、爱尔兰歌舞剧《大河之舞》、美国百老汇音乐剧《灰姑娘》、周杰伦演唱会、维塔斯西安演唱会、“纵贯线”西安演唱会等一批国内和国际一流的演艺精品,占据了西安文化演出市场85%以上的份额。大型秦腔交响诗画《梦回长安》连续上演320场,收入达1,900万元。演出集团拥有质量优良、性能可靠、音色优美的音响及灯光设备,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提供灯光音响的专业化服务,受到了组委会授予的“突出贡献奖”。首倡曲江话剧演出季,打造出西安文化新名片。
4、出版传媒产业
发行人通过全资子公司曲江出版传媒进行各类出版物的出版及销售。围绕唐文化深度挖掘,发行人已经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出版传媒优势。曲江出版传媒发行的重大文化典籍工程《四部文明》震撼出版界,编纂的大型诗歌集《诗韵华魂》享誉文坛。
5、文化产业(工程)项目及基础设施
文化产业(工程)项目及基础设施业务在曲江新区内均由曲江管委会委托发行人承建,无其他公司承做。
6、房地产
发行人房地产板块开发依托 “曲江”地域的品牌知名度,全力打造“曲江地产”品牌。曲江的楼盘凭借着优良的工程质量、超前的人居理念得到了广大居民的认可。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紫薇地产联合开发的“曲江·紫薇永和坊”市民认购踊跃。“曲江地产”已经成为西安市高端、高品质地产的代名词。
(二)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政策优势
发行人是曲江新区管委会投资的国有独资企业,肩负着曲江新区旅游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和市政配套设施建设、文化产业发展的重大责任,陕西省委省政府、西安市委市政府和曲江新区管委会赋予公司更多的文化旅游资源。公司采取“文化+旅游+城市资源”经营运作模式,可以优先获取土地资源、旅游资源、文化产业资源。现在,文化集团已拥有20多家大型专业文化集团、400多家骨干文化企业,西安市人民政府已决定将西安市歌舞剧院、儿童艺术剧院、话剧院等六大剧院以及西安市新华书店等资产划拨至文化产业集团,并决定由文化产业集团收购西安市出版发行集团,将集团公司进一步作大作强。
2、政府支持及补贴
西安曲江新区充分发挥政府职能,持续解放文化生产力,为企业做强做大提供有力资金保障和资源支持。成立了专门职能部门——西安曲江文化产业发展中心,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成立了注册金额达5亿元的曲江文化产业投资担保公司,为中小文化企业发展打造投融资平台;设立了曲江新区文化产业人才创业基金、文化原创基金、中国电影电视新人新作助推基金等5个基金共计5亿元人民币。每年设立1亿元的曲江文化产业扶持资金,扶持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和文化企业,资助文化活动;每年拿出2000万元房租补贴,对入区文化企业100平米内的办公场所进行专项补贴;三年内对入区文化企业营业税实施全额财政补贴。
3、资源优势
丰富的唐文化内涵与历史遗迹是发行人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核心资源。唐大慈恩寺遗址公园(雁塔南苑)曾是唐朝著名的城市公园,占地约70亩。由于其特殊的历史及地理位置,现已改造成重现唐代风貌、展现唐代人文气息的古典皇家园林,形成西安市新的城市景观。“大唐芙蓉园”是重现盛唐皇家园林的主题公园。“曲江池遗址公园”绿水盈盈,再现唐“八水绕长安”的历史胜景。
曲江用盛唐文化破解发展命题。大气、开放、包容、和谐、青春、浪漫,是大唐曲江的文化基因,更是现代曲江的文化精髓。
十一、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制度规定
目前发行人制定了关联交易制度。公司对关联方交易与非关联方交易执行统一的定价原则。关联方交易活动应遵循商业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如果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成本加成定价的,则按照协议定价。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仔细查阅关联方名单,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应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义务。
(二)关联方关系
1、发行人母公司
单位:万元,%
■
2、发行人子公司
单位:万元,%
■
3、发行人的联营企业
单位:万元,%
■
4、其他关联方
■
(三)关联方交易情况
1、2016年度发行人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
2、2016年度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
3、2016年度发行人向关联方提供租赁情况
■
4、截至2016年末发行人应收关联方款项情况
单位:万元
■
4、截至2016年末发行人应付关联方款项情况
单位:万元
■
5、截至2016年末发行人关联方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
公司涉及的关联交易采取的定价原则均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间的相互交易及母子公司交易已作抵销,以上关联交易对公司整体经营影响不大。
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没有重大变化
十二、发行人资金被股东占用和对股东提供担保情况
发行人在最近三年及一期内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的情形。
发行人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六、或有事项/(一)担保事项”。
十三、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安排
发行人、承销商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可能影响投资者实现公司债券兑付的重大事项的披露工作。
发行人拟披露的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债券价格的重大事项包括:
(1)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2)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3)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4)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5)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6)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7)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8)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9)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10)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11)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12)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3)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次债券的信息披露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专区或深交所认可的其它方式向合格投资者披露,信息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在其他场合向市场披露的时间要求。发行人将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披露事务。承销商将指定专人辅导、督促和检查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截至2017年3月31日,发行人共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额度为229.23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为133.02亿元,尚有96.21亿元的授信额度未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的违约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在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发行人未发生违约情况。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待偿还债券本金余额为58.3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上述债券本息偿付未出现违约情况。
四、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合并净资产的比例
本期债券全部发行完毕后,发行人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25亿元(含25亿元)。按照本期债券募集10亿元计算,本期发行后发行人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占其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合计)和2017年3月31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净经产(所有者权益合计)的比例分别为19.48%和19.68%,均未超过4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 =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 = 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净额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净利润+所得税费用+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来自于本公司的财务报告,相关数据及分析说明基于本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其中,2014年数据使用经审计的2015年财务报告期初数,2015年数据使用经审计的2016年财务报告期初数)及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资者欲要全面了解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请查阅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审计相关内容。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方法
本部分内容所涉及发行人2014-2016年度的财务数据均来源于相应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2017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未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一)重大会计政策的变更情况
1、2014年,因执行财政部2014 年度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等八项企业会计准则,将原列作长期股权投资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及反映,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1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为:将在长期股权投资-陕西法门寺景区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六项股权投资335,900,419.91元,追溯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故2013年长期股权投资基数由268,184.49万元调整为234,594.45万元。
2、经发行人第六届第八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为了更加客观地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价值,也便于公司管理层及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真实财务状况,为其决策提供更有用的信息,从2015年底开始,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方法由成本模式计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比较期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元
■
(续上表)
■
(二)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发行人2014-2016年度的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希会审字〔2015〕1398号、〔2016〕0886号、希会审字〔2017〕129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变更情况
1、发行人2014年合并报表范围
■
2、2015度较2014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情况如下:
发行人2015年度财务报表合并范围较2014年无变化
3、2016年度较2015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情况如下:
■
注:根据曲江新区管委会西曲江发【2015】149号文批复,公司将持有的西安曲江梦园影视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二级子公司西安曲江影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梦园影视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三级子公司。
4、2017年3月末较2016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情况
发行人2017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合并范围较2016年无变化。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公司财务报表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及一期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及一期公司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
(六)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净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净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净利润+所得税费用+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倍)=EBITDA/利息费用
资产净利润率=净利润/平均总资产净额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
2014年-2016年度以及2017年1-3月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为完整反映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财务实力,本公司管理层主要以公司近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数据及一期未经审计的数据对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进行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报表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的总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总体而言,公司资产以流动资产为主。2014-2016年末及2017年3月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75.72%、71.88%、69.18%和71.02%。公司流动资产中所占比重较大的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存货。公司非流动资产中所占比重较大的主要为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无形资产。
(1)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的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①货币资金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及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2014-2016年末及2017年3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460,420.24万元767,371.42万元、806,178.96万元和864,127.63万元,占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10.74%、15.85%、19.07%和19.14%。2016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806,178.96万元,其中受限的货币资金为165,455.51万元,占比20.52%,其中银承兑汇票保证金13,435.51万元、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借款提供质押担保142,020.00万元,一年定期存单10,000万元。2015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767,371.42万元,较上年增加306,951.18万元,主要原因为2015年新发行了26亿元债券所致。2016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比2015年末增加38,807.54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2017年3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864,127.63万元,较年初增加了57,948.67 万元,主要为一季度银行融资增加所致。
②应收账款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2014-2016年末及2017年3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365,554.31万元394,615.24万元、418,286.49万元和426,020.36万元,占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8.53%、8.15%、9.90%和9.44%。2016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418,286.49万元,除去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其中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82.82%,账龄在1年以上的占比17.18%。2016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与2015年相比变化不大,但长期应收账款较上年有较大降幅。2016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计提了14,427.47万元的坏账准备,其中12,834.50万元为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较为充足。2017年3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为426,020.36万元,比年初增加7,733.87万元,涨幅为1.82%,较年初变化不大。2016年末公司采取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16年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16年末公司应收账款欠款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17年3月末公司应收账款欠款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③预付款项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预付账款情况如下:
2014-2016年末及2017年3月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分别为203,748.30万元、176,381.86万元、91,193.61万元和和103,829.83万元,占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4.75%、3.64%、2.16%和2.30%,预付帐款占资产总额比重近年来一直下降。2016年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91,193.61万元(其中账龄在1年以内占比15.19%,1-2年占比18.02%,2-3年占比4.02%,3年以上占比62.77%),较上年减少85,188.25万元,降幅为48.30%,主要由于曲江临潼旅游集团不纳入合并报表所致。2017年3月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为103,829.83万元,较年初增加12,636.16万元,增幅为13.86%,新增部分主要为余王碥等项目预付工程款。
截至2016年末,公司预付账款欠款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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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7年3月末,公司预付账款欠款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下转7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