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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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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7-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17-069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7月7日,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7月11日上午9点30分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9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根据公司资金状况和经营计划,同意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收益,投资理财产品的累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在累计不超过20亿元的额度下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为一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同意公司上述事项。独立董事认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较为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投资行为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议案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深大通,证券代码:000038)自2017年5月12日开市起停牌。公司自2017年5月26日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公司原预计在2017年7月12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但是由于该事项程序复杂,涉及面广,尚存在不确定性,且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尚需一定的时间,交易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与有关各方进一步沟通、协商和论证,公司难以按原计划时间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并申请股票复牌。因此,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顺利进行,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12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停牌,并承诺原则上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即预计将在2017年8月12日前按照相关要求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17-070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7月11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九届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收益,投资理财产品的累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在累计不超过20亿元的额度下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为一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累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在累计不超过20亿元的额度下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为一年。

3、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6、决策程序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董事会九届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指派专人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市场风险。公司将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规范化运行,严格控制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2)公司内审负责对保本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投资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投资标的为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与此同时,公司对理财使用的资金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发展,并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较为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投资行为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17-071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

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12日开市起停牌。2017年5月19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2017-045)、2017年5月26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7-046)、2017年6月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2017-047)、2017年6月1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2017-050)、2017年6月17日、6月24日、7月1日、7月8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2017-051、2017-060、2017-066、2017-068)。

公司原预计于2017年7月12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涉及的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重组方案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和完善,预计公司无法在进入重组停牌程序后2个月内披露重组预案或报告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规定,经2017年7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12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停牌,并承诺原则上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即预计将在2017年8月12日前按照相关要求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根据目前进展情况,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及进展

(一)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本次拟收购以下标的资产:

1、海南龙帆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帆传媒”),龙帆传媒所处行业为广告业。龙帆传媒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刘武龙先生,截至目前刘武龙先生与公司没有关联关系。

2、北京敦和国际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敦和国际”),敦和国际所处行业为广告业。敦和国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潘学清先生,截至目前潘学清先生与公司没有关联关系。

由于本次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购买标的资产范围可能有所调整,或涉及其他与上述主体相关的标的资产。

(二)交易具体情况

本次交易初步方案为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公司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三)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聘请的各中介机构正在积极与标的资产交易对方就交易方案等事项进行沟通、协商,相关中介机构也已对标的资产展开尽职调查工作。公司已与龙帆传媒交易对方刘武龙先生签署《合作意向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签订重组框架协议。

(四)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及工作进展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财务顾问为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为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及审计机构均已针对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业务、财务等方面展开尽职调查工作。

(五)本次交易是否需经有权部门事前审批,以及目前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相关方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后报所涉及的监管机构审批。

二、延期复牌原因

由于本次资产重组方案的探讨论证和完善所需时间较长,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交易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与有关各方进一步沟通、协商和论证。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特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12日(星期三)起继续停牌。

三、后续工作及预计复牌时间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于2017年8月12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逾期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者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8月12日恢复交易。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风险提示

继续停牌期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