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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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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7-07-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3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7月1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4.39万股,并计划在未来9个月内, 拟择机累计增持金额不超过七千万元(包含本次增持)。

●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市场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轻控股”)的通知,一轻控股于2017年7月1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并计划在未来9个月内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一轻控股

2、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2017年7月11日,一轻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买入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14.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2%,增持均价25.16元/股。本次增持前,一轻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136,884,3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62%。本次增持后,一轻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137,028,2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65%;本次增持后,一轻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郑建军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02,526,6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31%。

3、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及完成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第九次、第十二次临时会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事项。根据本公司与一轻控股于2016年8月31日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一轻控股拟认购的配套融资金额为不超过本次配套融资总金额的50%,即不超过5,275万元,拟认购的股份数量为不超过1,754,240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于2017年5月11日审核通过,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南通瑞祥针织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37号),本次股份尚未发行。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一轻控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A股。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拟累计增持金额不超过七千万元(包含本次增持)。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增持。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等合法合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6、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日起9个月内完成。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资金来源为一轻控股自筹方式取得。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四、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一轻控股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六、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