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17-032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7年7月11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6月23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送了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2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96,450,1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0,000,000股的68.893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1人,所持股份93,300,2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6.643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所持股份3,149,9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2500%。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励建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表决方式。本议案相关子议案的审议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1.01 候选人:励建立先生,同意股份数:93,300,227股,表决结果:当选
1.02 候选人:励建炬先生,同意股份数:93,300,227股,表决结果:当选
1.03 候选人:蔡敏先生,同意股份数:93,300,227股,表决结果:当选
1.04 候选人:胡殿君先生,同意股份数:93,300,227股,表决结果: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01 候选人:励建立先生,同意股份数:8,000,200股,表决结果:当选
1.02 候选人:励建炬先生,同意股份数:8,000,200股,表决结果:当选
1.03 候选人:蔡敏先生,同意股份数:8,000,200股,表决结果:当选
1.04 候选人:胡殿君先生,同意股份数:8,000,200股,表决结果:当选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励建立先生、励建炬先生、蔡敏先生、胡殿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17年7月11日至2020年7月10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表决方式。本议案相关子议案的审议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2.01 候选人:徐开兵先生,同意股份数:93,300,227股,表决结果:当选
2.02 候选人:陈伟岳先生,同意股份数:93,300,227股,表决结果:当选
2.03 候选人:许刚先生,同意股份数:93,300,227股,表决结果: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2.01 候选人:徐开兵先生,同意股份数:8,000,200股,表决结果:当选
2.02 候选人:陈伟岳先生,同意股份数:8,000,200股,表决结果:当选
2.03 候选人:许刚先生,同意股份数:8,000,200股,表决结果:当选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徐开兵先生、陈伟岳先生、许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17年7月11日至2020年7月10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表决方式。本议案相关子议案的审议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3.01 候选人:李燎原先生,同意股份数:93,300,227股,表决结果:当选
3.02 候选人:李武章先生,同意股份数:93,300,227股,表决结果: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3.01 候选人:李燎原先生,同意股份数:8,000,200股,表决结果:当选
3.02 候选人:李武章先生,同意股份数:8,000,200股,表决结果:当选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李燎原先生、李武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王少权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2017年7月11日至2020年7月10日。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6,450,17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100.00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150,1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6,450,17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100.00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150,1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彭文文律师和李敏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17-033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达利”)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5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7年7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由董事长励建立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励建立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励建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及选举其委员的议案》;
同意换届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组成如下:
■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励建炬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励建炬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蔡敏先生、石会峰先生、孔天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蔡敏先生、石会峰先生、孔天舒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蔡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蔡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石会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石会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何卫江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何卫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罗丽娇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罗丽娇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告于2017年7月1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12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励建立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6 年创立科达利并担任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上海科达利五金塑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陕西科达利五金塑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东日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湖南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大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福建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励建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3,528,7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23%,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励建立先生与董事励建炬先生为亲兄弟关系,除上述关系外,励建立先生与其它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励建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励建炬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6年起进入科达利,现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陕西科达利五金塑胶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东日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监事。
励建炬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642,934股,通过深圳市大业盛德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331,899股,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974,8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7%。励建炬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励建炬先生与董事长励建立先生为亲兄弟关系,除上述关系外,励建炬先生与其它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励建炬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蔡敏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加拿大帝国银行和加拿大宏利金融集团,2010年起进入科达利,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蔡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28,4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6%。蔡敏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蔡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石会峰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天津国信倚天会计师事务所、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等职务,2010年12月进入科达利,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石会峰先生通过深圳市大业盛德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1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 %;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石会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孔天舒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曾任职于浙江省宁波市轻工塑料厂、深圳市恒星电子厂,1996年进入科达利,历任市场部经理、市场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孔天舒先生通过深圳市大业盛德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49,8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孔天舒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何卫江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亚洲城市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审计师。曾任职于富士康科技集团、中节能(深圳)投资集团、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审计部经理、审计总监,现任本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何卫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何卫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罗丽娇女士,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助理、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已于2011年9月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罗丽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罗丽娇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17-034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5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7年7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举行。会议由王少权先生主持,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少权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王少权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7月12日
附:
王少权先生简历
王少权先生,194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中级经济师。2004年进入科达利,历任二厂厂长,行政部经理。现任湖南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监事、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监事、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监事、大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监事、上海科达利五金塑胶有限公司监事、福建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王少权先生通过深圳市大业盛德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2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王少权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少权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