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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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专项债券(七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2017-07-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各会员单位:

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七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7年7月13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7773”,证券简称“广西1715”,票面利率3.96%,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2年7月11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七月十一日

关于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一般债券(八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八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7年7月13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7772”,证券简称“广西1714”,票面利率4.09%,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7年7月11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七月十一日

关于2017年北京市政府一般债券

(五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7年北京市政府一般债券(五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7年7月13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7771”,证券简称“北京1706”,票面利率3.88%,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7年7月11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七月十一日

关于2017年北京市政府一般债券

(四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7年北京市政府一般债券(四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7年7月13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7770”,证券简称“北京1705”,票面利率3.82%,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4年7月11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七月十一日

关于2017年北京市政府一般债券

(三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7年北京市政府一般债券(三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7年7月13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7769”,证券简称“北京1704”,票面利率3.61%,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2年7月11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七月十一日

关于2017年北京市政府一般债券

(二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7年北京市政府一般债券(二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7年7月13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7768”,证券简称“北京1703”,票面利率3.5%,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0年7月11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七月十一日

关于支付2016年上海市政府专项债券(一期)等七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6年上海市政府专项债券(一期)、2016年上海市政府专项债券(二期)、2016年上海市政府专项债券(三期)、2016年上海市政府专项债券(四期)、2014年江苏省政府债券(一期)、2014年江苏省政府债券(二期)、2014年江苏省政府债券(三期)将于2017年7月25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上海市政府专项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107188”,证券简称为“上海16Z1”,是2016年7月25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52%,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52元。

二、2016年上海市政府专项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7189”,证券简称为“上海16Z2”,是2016年7月25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65%,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65元。

三、2016年上海市政府专项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7190”,证券简称为“上海16Z3”,是2016年7月25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81%,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81元。

四、2016年上海市政府专项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7191”,证券简称为“上海16Z4”,是2016年7月25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81%,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405元。

五、2014年江苏省政府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109133”,证券简称为“江苏1401”,是2014年7月25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06%,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4.06元。

六、2014年江苏省政府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9134”,证券简称为“江苏1402”,是2014年7月25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21%,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4.21元。

七、2014年江苏省政府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9135”,证券简称为“江苏1403”,是2014年7月25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29%,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145元。

八、本所从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4日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九、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7年7月24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7年7月25日除息交易。

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七月十一日

关于终止为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证券交易所市场A股登记服务的公告

因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A股(证券简称:新都退,证券代码:000033)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我公司自2017年7月7日起终止为其提供证券交易所市场的A 股登记服务,我公司与该公司之间的涉及证券交易所市场的A 股证券登记关系自同日起终止。

我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已将相应的证券登记数据移交给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股份转让服务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包括持有人名册、我公司办理的冻结股份明细表、质押登记明细表、在证券公司的托管情况、股本结构表等。

原由证券公司受理的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协助冻结、质押登记等业务,证券公司应当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始为投资者办理股份确权之前,将相关数据及书面材料移交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原受理的证券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二日

关于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专项债券(九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九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7年7月13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7775”,证券简称“广西1717”,票面利率3.96%,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2年7月11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七月十一日

关于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专项债券(八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八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7年7月13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7774”,证券简称“广西1716”,票面利率4.02%,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4年7月11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