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众泰汽车公告编号:2017-036
安徽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安徽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7月1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童子娟女士(个人简历请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附件:童子娟女士简历
安徽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7月12日
童子娟女士简历:
童子娟,女,1980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宁波双林集团有限公司质量部品质管理员、浙江铁牛汽车车身有限公司模具部结构设计员及组长,现任浙江铁牛汽车车身有限公司模具部冲压工艺设计员、组长。童子娟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拟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监事的情形;最近五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众泰汽车 公告编号:2017—037
安徽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安徽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或传真方式于2017年7月2日发出。
2、会议于2017年7月12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公司董事7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7名。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燕根水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
经公司第一大股东铁牛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同意提名应建仁先生、燕根水先生、金浙勇先生、宋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逐项审议:
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应建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燕根水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金浙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宋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俞斌、杨海峰因工作需要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但仍在公司任职。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
经公司第一大股东铁牛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同意提名张炳力先生、卓敏女士、孔伟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逐项审议:
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张炳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卓敏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孔伟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若深交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出异议,公司将立即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议案并予以公布。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徐金发、黄攸立和罗金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其他职务,公司对他们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及董事会规范运作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3、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7年7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公司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安徽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应建仁:男,1962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永康市长城机械五金厂厂长、浙江铁牛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铁牛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黄山金马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铜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金马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铁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
应建仁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铁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黄山金马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控制公司46.20%的股份;应建仁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拟任监事应港先生系父子关系,与公司其他拟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五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燕根水:男,1954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历任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铁牛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燕根水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94,000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拟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五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金浙勇:男,1971年10月出生,曾任众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现任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金浙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拟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五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宋嘉:男,1965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兵器装备集团重庆长江电工厂副厂长、长安汽车集团总裁助理兼河北长安汽车公司总经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长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河北长安汽车有限公司、南京长安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小康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
宋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拟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五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张炳力:男,1968年8月出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合肥工业大学车辆工程系主任、安徽省智能汽车工程实验室主任、安徽省智能新能源汽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新能源汽车联盟技术专家、科技部汽车项目评审国家级专家、国家自然基金项目和博士后基金项目评审专家、中国汽车技术中心特聘专家、安徽省智能交通协会理事、合肥市“国家级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领导小组成员。
张炳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五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卓敏:女,1968年5月出生,硕士学历,硕士生导师,现任安徽财经大学财务管理系教授。兼任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粮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卓敏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五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7、孔伟平:男,1969年5月出生,硕士学历,曾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人事部副处长、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中济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律师、执行主任。兼任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孔伟平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五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众泰汽车 公告编号:2017-038
安徽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2日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7年7月12日在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如期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建清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徐子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应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方建清、洪建波及职工代表监事吴波涛因工作需要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但仍在公司任职。
特此公告。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安徽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十二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徐子杰,男,1956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铁道部第十七工程局办公室主任科员、铁牛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铁牛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拟任公司监事。徐子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美儿女士的姐夫,与公司其他拟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监事的情形;最近五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应港,男,1985年10月出生,EMBA学历,曾在黄山金马集团有限公司、铁牛集团有限公司工作,现在公司下属企业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工作,拟任公司监事。应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应建仁先生系父子关系,与公司其他拟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监事的情形;最近五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众泰汽车 公告编号:2017-039
安徽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7年7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7月2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7月27日—2017年7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28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27日下午15:00至2017年7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三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7月2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7月20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徽州大道一号皇冠假日酒店。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1.1 关于选举应建仁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 关于选举燕根水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 关于选举金浙勇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 关于选举宋嘉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2.1 关于选举张炳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 关于选举卓敏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3 关于选举孔伟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3.1 关于选举徐子杰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2 关于选举应港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具体明确。上述议案1、2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3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7月1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上议案需逐项表决,涉及董事、监事候选人选举均采取累积投票制。其中,非独立董事候选人4名,独立董事候选人3名,监事候选人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孔伟平先生、卓敏女士已经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张炳力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证书,但其已经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 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2017年7月12日,公司职工大会已选举童子娟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与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17年7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为准)。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好相关证件,以便登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安徽省黄山市歙县经济开发区安徽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59-6537831
传真:0559-6537888
联系人:杨海峰、王菲
邮政编码:245200
七、备查文件
1、安徽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安徽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80”,投票简称为“众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监事(如议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7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7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17年7月28日召开的安徽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文件。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人:
委托人深圳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本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请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本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进行公证。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980证券简称:众泰汽车 公告编号:2017—040
安徽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铁牛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提名张炳力为安徽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安徽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截止到目前,该候选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经书面承诺参加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铁牛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7日
安徽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炳力,作为安徽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截止到目前,本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经书面承诺参加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 张炳力
2017年7月7日
证券代码:000980证券简称:众泰汽车 公告编号:2017—041
安徽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铁牛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提名卓敏为安徽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安徽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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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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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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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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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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