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11 证券简称:雪榕生物 公告编号:2017-044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7年7月28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7月2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7月27日—7月28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28日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27日15:00时至2017年7月28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7月21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7月21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新城望园路8号(南郊宾馆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调整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6、《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1、议案2、议案3需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2日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 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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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17年7月28日13:30至14: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新城望园路8号(南郊宾馆会议室);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7月27日下午17: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式样详见附件3),不接受电话登记。
7、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8、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现代农业园区高丰路999号,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联系人:顾永康、茅丽华。
(3)联系电话:021-37198681 传真:021-37198897
(4)邮箱:xrtz@xuerong.com
9、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参会股东登记表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511 投票简称:雪榕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 议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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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
①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②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7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27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7月 2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2017年7月28日召开的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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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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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7年7月27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号:021-37198897)到公司(地址:上海市奉贤区现代农业园区高丰路999号,邮政编码:201401,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