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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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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事项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提示性
公 告

2017-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80 股票简称:通宝能源编号:临2017—018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事项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提示性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宝能源”)已于2017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报》披露了《通宝能源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临2017-004),公司控股股东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国际电力”)拟将其持有的通宝能源35,861,5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3%)股份无偿划转给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钢集团”)。

2017 年 7月 1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和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7]518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将山西国际电力所持通宝能源35,861,574股股份无偿划转给太钢集团持有。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山西国际电力将直接持有657,313,245股,占公司总股本1,146,502,523股的57.33%;太钢集团将直接持有35,861,574股,占公司总股本1,146,502,523股的3.13%。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