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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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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017-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7-028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新增、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7月12日下午2点

4、现场会议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柏藩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12日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11日下午15:00至2017年7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会议出席的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2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37,195,8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5163%。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345,1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54%。

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1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37,179,2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514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普通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投票表决,选举胡柏藩、胡柏剡、石观群、王学闻、崔欣荣、王正江、周贵阳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胡柏藩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37,224,3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4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73,6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1.2153%。

(2)选举胡柏剡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37,189,3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38,6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28%。

(3)选举石观群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37,189,3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38,6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28%。

(4)选举王学闻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37,189,3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38,6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28%。

(5)选举崔欣荣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37,190,8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40,1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68%。

(6)选举王正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37,190,8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40,1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68%。

(7)选举周贵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37,190,8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40,1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68%。

1.2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投票表决,选举韩灵丽、黄灿、金赞芳、朱剑敏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韩灵丽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37,194,3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43,6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0%。

(2)选举黄灿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37,195,8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45,1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3)选举金赞芳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37,195,8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45,1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4)选举朱剑敏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37,194,3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43,6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投票表决,选举叶月恒、吕锦梅、陈学操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叶月恒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635,950,4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4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99,7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8944%。

(2)选举吕锦梅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637,195,8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45,1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3)选举陈学操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635,940,4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3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89,7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468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津贴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7,179,2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4%;反对1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8,5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921%;反对1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0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周剑峰、吕崇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决议。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7-029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7 年 7 月 6 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7 月 12日下午 15: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名,实到11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胡柏藩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胡柏藩 委 员:韩灵丽、黄灿、胡柏剡、王学闻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金赞芳 委 员:黄灿、朱剑敏、胡柏剡、崔欣荣

3、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韩灵丽 委 员:黄灿、胡柏藩

4、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朱剑敏 委 员:金赞芳、石观群

专业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选举胡柏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胡柏剡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三年;

三、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聘任胡柏剡先生为公司总裁、石观群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张莉瑾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员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三年;

四、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聘任潘学进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三年;

五、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聘任石观群先生、王学闻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石观群先生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上述人员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7-030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7月6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12日下午15: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叶月恒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全体委员选举,一致同意推选梁晓东先生、邱金倬先生出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一职。梁晓东先生、邱金倬先生将与经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叶月恒女士、吕锦梅女士、陈学操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7月13日

候选人简历:

叶月恒,女,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工程师,中共党员。2007 年 4 月至 2011 年 4 月任公司监事、物流总监,2011 年 4 月至 2014年 3 月任公司运营副总裁助理,2014年3月至2017年3月总裁助理,2017 年 3 月至今任总裁助理、营养品经营事业部副总经理,2011 年 4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公司董事,2014 年 4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公司监事,2016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兼任浙江春晖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叶月恒持有本公司 11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10%)股份,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叶月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总裁简历:

胡柏剡,男,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精细化工专业专科,浙江大学EMBA,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2005年4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总裁。现兼任浙江新和成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上虞新和成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山东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浙江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浙江新和成特种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绍兴越秀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等董事等职。胡柏剡持有本公司5,962,389股(占公司总股本0.55%)股票,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计4.08%的股权,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柏藩的弟弟,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简历:

石观群,男,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大学会计系大专毕业,会计师,中共党员。2005年4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2010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现兼任浙江新维普添加剂有限公司、浙江新和成进出口有限公司、新和成(香港)贸易有限公司、浙江新赛科药业有限公司和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绍兴越秀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爱生药业有限公司、浙江德力装备有限公司、新昌县和成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和成地产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山东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北京万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等职。石观群持有本公司4,134,280股(占公司总股本0.38%)股票,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88%的股权。除上述关系之外,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副总裁简历:

王学闻,男,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纺织大学企业管理专业专科。2005年4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现兼任浙江新和成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新昌新和成维生素有限公司总经理和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等职。王学闻持有本公司3,626,606股(占公司总股本0.33%)股票,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82%的股权。除上述关系之外,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

潘学进,男,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现任公司稽核审计部部长。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张莉瑾,女,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2014年4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候选人胡柏剡、石观群、王学闻、潘学进、张莉瑾均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