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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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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领先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139)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0)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41)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2)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43)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44)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45)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46)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47)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48)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9)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15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1)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52)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53)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154)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55)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6)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7)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58)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59)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60)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61) 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162) 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63) 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64)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二)注册登记机构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嘉实领先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致力于挖掘中国经济中快速成长的行业,并投资于其中领先成长的企业,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持有人获取长期、持续的超额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资产配置范围: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4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超过3%。本基金将80%以上的股票资产投资于快速成长行业中的领先成长公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在大类资产配置上,本基金首先参考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所形成的大类资产配置范围,投资决策委员会将重点评估以下几个因素:宏观因素——包含重要经济数据以及货币和财政政策的变化;市场因素——包含货币供给指标以及流动性的变化对资本市场的影响;估值因素——包含不同市场之间的相对估值变化;同时,本基金作为主动管理的成长性混合基金,也将参考宏观策略部门提供的研究分析建议,并结合投资组合超额收益获取能力综合考虑作出大类资产配置决策。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将优先配置股票资产,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为发挥基金管理人对成长股的投资优势,本基金将80%以上的股票资产投资于快速成长行业中的领先成长公司。

(2)行业配置策略

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中国的产业结构升级和自主创新的速度正在不断加快,很多行业都出现了超常规的发展。快速成长行业将摆脱传统行业的低层次红海竞争,在蓝海领域获得超快收入增长和丰厚利润回报。本基金将通过以下三个步骤来寻找快速成长行业:

1)预判宏观经济与外部环境趋势

本基金将依托基金管理人强大的研究平台,包括宏观、策略、行业、定量等团队,对经济周期和产业结构的发展趋势进行预判,结合对科技、社会、人口、政策等变量的跟踪分析,建立寻找快速成长行业的分析框架。

2)确定快速成长行业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将通过科学的行业对比和分析流程,综合考虑备选库中各行业的成长空间、成长速度、可持续性等指标,选择具备足够投资广度和深度的快速成长行业,并根据外部环境、估值对比等进行动态调整。具体而言,本基金主要从以下投资方向挖掘快速成长行业:

① 伴随中国经济的转型过程中,在长周期中表现显著高于市场总体水平的行业;

② 在商业模式、技术创新、行业细分等领域涌现出的具有成长潜力的新兴行业;

③ 在短期市场景气波动周期,如经济复苏期中存在的阶段性快速发展的行业。

3)建立快速成长行业的备选库

某些行业之所以领先经济整体增速,在于其前瞻性的顺应了社会发展趋势。通过对经济周期、外部变量、产业结构的趋势预判,基于中长期跨度,本基金对快速成长行业进行财务指标筛选,选择预期未来三年主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率超出GDP增长率的行业来建立快速成长行业的备选库。

(3)股票投资策略

在股票选择层面,本基金将在快速成长行业备选库中寻找市场占有率较高、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领先成长公司,并结合研究团队实地调研、定性定量分析、以及市场情绪等因素,对股票配置策略进行动态调整。

1)领先成长公司的选择

领先成长公司可以更好的分享行业的快速成长,最终获取更高的收入及利润回报。领先成长公司具备以下特点:

① 机制领先:具有运作良好的经营机制,制定了明确可执行的企业发展战略;

② 团队领先:管理层稳定,实现对企业的有效治理,具备领先的团队组织建设能力;

③ 技术领先:在技术上具有独特的领先优势,掌握专门技术或专利;

④ 市场领先:企业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在市场上处于领先地位,企业形成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客户忠诚度较高;

⑤ 商业模式领先:企业在商业模式、流程管理、业务创新等方面保持领先,竞争者难以模仿。

本基金建立起一套多维领先成长公司分析模型,依托嘉实基金的研究团队,在快速成长行业中自下而上对那些成长战略清晰可行、核心竞争力突出、激励机制完善、公司治理合格的企业进行定性定量研究和实地调研,并对比分析其成长空间、成长速度、成长确定性、成长弹性、成长动力、成长估值等多维指标,选择领先成长公司作为投资标的。

代表上市公司成长性的财务指标主要有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本基金在个股成长性层面选择预期未来三年主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速处于A股市场前列的上市公司。

2) 成长股估值分析与动态调整

领先成长公司的成长性等多项指标,会随着外界环境、内部动力的改变而变化。本基金将密切跟踪被投资企业的经营进展和估值变化,及时增加符合投资标准的新品种、淘汰不再符合标准的旧品种,以维持投资组合的攻击力。

市场情绪波动也会让投资者对成长性过渡透支、或者过于悲观。本基金将建立一套成长股估值评价体系,包括成长股和大盘的估值溢价对比、以及个股估值比较等部分,以寻找低估值的企业、规避估值过高企业。

通过以上的动态调整,本基金将精选具备领先成长潜力与相对估值优势的个股来构建投资组合。

3) 股票投资组合的平衡管理

中国证券市场大盘指数的权重主体是金融地产原材料等弹性极大的周期板块;处于发展初期,市场的波动性较大,个股同涨共跌较为普遍。所以当经济向上拐点出现、或者流动性泛滥导致大盘大涨时期,成长股可能因弹性不足而跑输大盘。在市场整体下跌时期,成长股也可能因为成长性被透支而出现较大幅度的下跌。

本基金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目的,将在以领先成长公司为投资主体的基础上,根据经济和大盘变化与对短期市场景气波动的预期,适时适量加入价值股、周期股,进行股票投资组合的平衡管理,以减少净值波动、回避短期大幅跑输的风险。

(4)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债券投资方面,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趋势以及不同类属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以久期控制和结构分布策略为主,以收益率曲线策略、利差策略等为辅,构造能够提供稳定收益的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组合。

(5)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衍生品投资将严格遵守证监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合理利用权证等衍生工具,利用数量方法发掘可能的套利机会。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

(6)风险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借鉴国外风险管理的成功经验如Barra多因子模型、风险预算模型等,并结合公司现有的风险管理流程,在各个投资环节中来识别、度量和控制投资风险,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结构,来优化基金的风险收益匹配。

具体而言,在大类资产配置策略的风险控制上,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及宏观策略研究小组进行监控;在行业配置策略的风险控制上,投资流程与风险管理部除了监控本基金的行业偏离风险外,也会根据不同市场情况监控本基金的投资风格如大中小盘、周期非周期等的偏离风险并及时预警。在个股投资的风险控制上,本基金将严格遵守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控制单一个股投资风险。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5%。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变更或停止沪深300指数或上证国债指数的编制及发布,或者沪深300指数或上证国债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或者由于指数编制方法发生重大变更等原因导致沪深300指数或上证国债指数不宜继续作为基准指数,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品种。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4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7年3月31日(“报告期末”),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报告期末,本基金仅持有上述1支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 其他资产构成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图:嘉实领先成长混合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1年5月31日至2017年3月31日)

注: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十二、基金的投资(三)投资范围和(七)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

十三、费用概览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1.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与基金运作有关的其他费用

主要包括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等。该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5%,具体如下:

表2:基金的申购费率结构表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业务实行申购费率优惠,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但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持卡人,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费率执行;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0.6%时,按实际费率收取申购费。个人投资者于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通过汇款方式申购本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优惠费率执行。

(2)赎回费

本基金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5%,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

表3:本基金的赎回费率表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25%的部分归入基金资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转换费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用于支付有关手续费和注册登记费。本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1)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前端转前端”的模式)

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从低申购费用基金向高申购费用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高申购费用基金向低申购费用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进行补差。

2)通过直销(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前端转前端”的模式)

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从0申购费用基金向非0申购费用基金转换时,每次按照非0申购费用基金申购费用收取申购补差费;非0申购费用基金互转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通过网上直销办理转换业务的,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比照该基金网上直销相应优惠费率执行。

3)通过网上直销系统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后端转后端”模式)

① 若转出基金有赎回费,则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② 若转出基金无赎回费,则不收取转换费用。

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转出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约定。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金转换费率,调整后的基金转换费率应及时公告。

注1:嘉实安心货币、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嘉实信用债券、嘉实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嘉实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债、嘉实纯债债券、嘉实超短债、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嘉实周期优选混合、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嘉实快线货币基金A类份额有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限制,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定期开放类基金在封闭期内无法转换。

注2:2013年4月9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关于网上直销开通基金后端收费模式并实施费率优惠的公告》,自2013年4月12日起,在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开通旗下部分基金产品的后端收费模式(包括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业务)、并对通过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交易的后端收费进行费率优惠。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和代销机构暂不开通后端收费模式。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公告。

3、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列支。

(二)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三)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四)基金的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情况,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3.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4.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相关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

5.在:”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部分:更新了基金转换的相关信息。

6.在“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7.在“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更新至2017年一季度末。

8.在“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列示了本基金自2016年11月31日至2017年5月31日相关临时公告事项。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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