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7-062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涉及的议案名称为《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五年(2017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说明:公司2016年5月20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16-2018)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鉴于目前公司通过加快实施管理升级、产品质量升级、转型升级,以及“一带一路”国际化经营等战略,依靠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公司的业绩逐步稳定提高,为进一步倡导价值投资和积极回报股东,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进一步加大现金分红力度,明确现金分红具体措施,并据此重新制定了未来五年(2017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原《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6年-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不再执行。公司董事会按规定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五年(2017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7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中二路19号劲嘉科技大厦11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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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长葛文耀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俞其兵先生、陈隆峯先生、林楚荣先生、郑立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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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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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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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五年(2017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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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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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4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卢旺盛、王雅琴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