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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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2017-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三圣股份 公告编号:2017-49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1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先文先生提交的《关于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函》,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避免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现将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高比例送转方案基本情况

1、高比例送转方案的具体内容

2、高比例送转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和对投资者回报的情况下提出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及公司做出的相关承诺。

3、高比例送转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公司原从事石膏资源综合利用、商品混凝土及外加剂等为主的建材化工业务,经全体员工齐心努力,取得了区域领先地位并保持持续稳健增长。自实施多元化、国际化发展战略以来,公司先后并购辽源市百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春瑞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初步完成第二产业链医药制药板块的布局,形成了以中间体原料药为基础、以制剂为核心的医药制药业务;同时,公司紧随 “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在埃塞俄比亚分别设立三圣药业有限公司、三圣建材有限公司实施医药和新型建材项目投资,对接原有产业链,为公司国际化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收购春瑞医化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先文先生基于对春瑞医化后继管理整合及协同发展的信心,自愿向公司不可撤销地承诺并保证春瑞医化2017年初至2018年末累计净利润(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2017年初至2019年末累计净利润(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3,000万元、21,000万元。根据公司2017年6月8日披露的《2017 年度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司2017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较上年同期增长117.41%~127.23%(盈利13,352.24万元~14,016.38万元,其中预计非经常性损益6,403.79万元)。

随着公司医药板块业务的持续发力及埃塞俄比亚投资项目的逐步建成达产,公司将迎来全新发展。可以预期,未来公司在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主要业绩指标上,能够实现快速、持续的增长。鉴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发展前景,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能实施,将会进一步增加公司股票流动性、优化股本结构、扩充股本规模,让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的经营发展成果,促进公司持续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6个月内均不存在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形。

2、根据公司2017年7月4日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自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先文先生拟减持股份不超过1,213,830股;董事、总经理张志强先生拟减持股份不超过157,688股;副总经理范玉金先生拟减持股份不超过76,556股;副总经理黎伟先生拟减持股份不超过73,806股;财务总监杨志云先生拟减持股份不超过154,450股。除上述之外,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减持计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由于公司股本规模扩大,公司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将同比例摊薄。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后6个月内,公司不存在限售股解禁或限售期即将届满的情况。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参与沟通讨论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先文先生提交的《关于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函》后,董事张志强先生、谢云先生、郝廷艳先生、张凯先生参与了对上述议案的讨论并书面签字确认,承诺在董事会正式审议该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先文先生承诺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该利润分配方案时投赞成票。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预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 备案登记。

五、备查文件

1、潘先文先生签字的《关于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函》。

2、潘先文先生、张志强先生、谢云先生、郝廷艳先生、张凯先生签字的《关于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确认意见》。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