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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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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4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于2017年7月11日在成都市双流西航港经开区双华路三段580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梁熹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763号文件《关于核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目前公司股票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由7,500万元增至10,000万元,实收资本由7,500万元增至10,000万元。公司决定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证券事务代表助理陈玉梅女士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备案等相关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特别决议通过后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民生银行、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20,000万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该授信额度采用抵押加信用形式,以公司自有资产位于双流区西航港经开区双华路三段580号办公楼、厂房及土地为以上授信提供抵押。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子公司四川华亿光贸易有限公司的议案》

四川华亿光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3年,为整合公司资源,更好的梳理公司层级管理,公司拟注销四川华亿光贸易有限公司,注销清算基准日为2017年7月31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四川华亿光贸易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878,934.53元,净资产2,642,335.04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789,820.41元,净利润-54,230.74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主要用于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且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8月2日(星期三)下午14:30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5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763号文件《关于核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目前公司股票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由7,500万元增至10,000万元,实收资本由7,500万元增至10,000万元。公司决定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证券事务代表助理陈玉梅女士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备案等相关事项。

本次公司章程拟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6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不超过1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且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6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4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6,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29,956,603.74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06,043,396.2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17CDA5021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下列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备注:上述募投项目不足部分资金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本次拟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约定的商业银行、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该额度范围在上述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具体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再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交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审议程序以及专项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保本型银行存款类产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公司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本次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同意华体科技本次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7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8月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8月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双流西航港经开区双华路三段580号公司会议室2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8月2日

至2017年8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7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详见2017年7月14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7年7月25日(9:00-11:00/14:00-16:00)。

(三)登记地点:成都市双流西航港经开区双华路三段580号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5871857

联系传真:028-85871899

联系地址::成都市双流西航港经开区双华路三段580号 邮编:610207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8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8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于2017年7月11日在成都市双流西航港经开区双华路三段580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国强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使用合计不超过1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主要用于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且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监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本次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本次暂时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

2、公司本次暂时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运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