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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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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2017-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43 股票简称:航天动力 编号:临2017-029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西安航天发动机厂(以下简称“发动机厂”)持有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数为47,260,034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41%。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发动机厂计划减持不超过1,500万股本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35%。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两种方式,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至2017年12月31日,遵循任意连续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至2017年12月31日,遵守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017年7月13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发动机厂发来的《关于计划减持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

西安航天发动机厂

(二)股东的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所持股份来源

截至本公告日,发动机厂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7,260,034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41%。所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公司2010年实施配股认购的股份、公司2014年实施的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获得的股份以及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君资管1136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的公司股份。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情况

发动机厂过去12个月内无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

1、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2、减持数量及比例:发动机厂计划减持不超过1,500万股本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35%。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两种方式,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至2017年12月31日,遵循任意连续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至2017年12月31日,遵守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

(1)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期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至2017年12月31日;

(2)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期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至2017年12月31日;

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1、公司2010年实施的配股:参与配股的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西安航天发动机厂根据《证券法》等有关规定,承诺在本次配股新发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份,若减持,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本公司所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0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0-024号公告)。

2、为稳定公司股票价格稳定,发动机厂于2015年7月9日来函计划增持公司股份,并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5-018号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发动机厂严格遵守并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拟减持的具体原因

发动机厂“十三五”科研生产保障条件建设项目和环保型节能印刷核心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二)发动机厂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发动机厂严格遵守减持股份的有 关规定,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计划减持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