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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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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2017-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17-078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由27.77元/股调整为27.74元/股。

3、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由不超过51,584,443股调整为不超过51,640,230股。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1、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纳思达”)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发行方案延长有效期已经过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调整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相关事项的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募集资金投向和发行数量相关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整体方案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认象。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境内产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法投资者等。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除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变。

3、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3,2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4、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社会公众股比例不低于10%,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出现。

5、实施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底价为27.77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 51,584,443 股。

二、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5月19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分派方案为:以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12,024,0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共派送现金30,360,720.84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7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7月12日。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如下调整:

1、发行价格的调整

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1,012,024,028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鉴于上述利润分配已于2017年7月12日实施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调整为27.74元/股。

2、发行数量的调整

根据前述调整后的发行价格27.74元/股计算,调整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51,640,230股。

除上述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