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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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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9版)

截至2017年3月末公司其他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注1:报告期内,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其他应收款金额为20,000.00万元,为发行人与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建设新龙马汽车项目产生的资金拆借。根据发行人与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借款期限为五年,因而预计回款时间为2017年;

注2:2017年3月末国能电动汽车瑞典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其他应收款金额为13,672.08万元,为发行人将福建新龙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转让给国能电动汽车瑞典有限公司产生的转让款,根据发行人与国能电动汽车瑞典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预计回款时间为2017年;

注3:2017年3月末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与发行人其他应收款金额为8,368.50万元,系因转让新龙马股权购买方支付的首期转让款,预计回款时间为2017年;

注4:2017年3月末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与发行人其他应收款金额为5,081.54万元,其中1,966.07万元为发行人子公司龙岩市华盛企业投资有限公司应收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铁山地块收储款,3,115.47万元为发行人子公司龙岩佰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垫付拟开发项目征地拆迁款。经发行人子公司与土储中心协商一致,待项目成功出让或完成供地手续后收回该两笔款项;

注5:2017年3月末福建新龙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其他应收金额为4,865.21万元,为该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重组转型新能源汽车而产生的借款及利息,根据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年利率为6.80%,预计2017年内收回;

注6:未来回款安排为公司根据借款合同及其他文件、与债务人协商后的预估回款时间,不排除未来出现债务人资金周转困难而回款时间晚于预期的可能性。

公司其他应收款以经营性往来款为主,报告期内,经营性往来款占其他应收款的比例分别91.73%、90.36%、94.46%和87.05%。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按经营性往来款和非经营性往来款分类明细如下所示:

截至2014年末公司其他应收账款类别表

单位:万元

截至2015年末公司其他应收账款类别表

单位:万元

截至2016年末公司其他应收账款类别表

单位:万元

截至2017年3月末公司其他应收账款类别表

单位:万元

注:公司与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2.00亿元的往来借款,其发生原因为2012年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贷款合同》,约定由公司拆借2.00亿元的资金给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专项用于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对新龙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并以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对新龙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担保。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5年,前两年免息,第三年起按同期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息,每半年结息一次。公司报告期内分别确认借款利息收入512.50万元、1,091.69万元965.83万元和237.50万元,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为0.00万元、1,188.22万元、980.69万元和0.00万元,该笔借款于2017年8月到期。按照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该笔资金拆借未计提坏账准备。

发行人2017年3月末与福建新龙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生4,865.21万元的往来借款,为该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重组转型新能源汽车而产生的借款及利息,根据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年利率为6.80%,预计2017年内收回。

虽公司营业范围内无资金借贷业务,但根据《合同法》第44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之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于2014年3月就商事审判工作中反映较多的法律适用问题明确提及的:“在商事审判中,对于企业间借贷,应当区别认定不同借贷行为的性质与效力。对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资质的企业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所进行的临时性资金拆借行为,如提供资金的一方并非以资金融通为常业,不属于违反国家金融管制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应当认定借款合同无效”。因而公司与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借贷系“为生产经营需要所进行的临时性资金拆借行为”,且发行人“并非以资金融通为常业”,亦未违反国家金融管制的强制性规定。

发行人制定了《龙岩工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龙岩工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办法,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款执行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审批程序如下:根据市政府安排,发行人产权部提出资金提案上报公司领导,提案中包括资金接收方、拆出金额、拆出利率、回款安排、担保抵押措施等关键要素,资金提案报公司领导班子会议审议。该提案经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市国资委审批。经市国资委批准通过后,产权部根据《龙岩工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和《龙岩工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办法,办理相关抵押担保手续后,对资金拆借执行内部审批流程。资金支付除正常程序审批外还须经公司董事长签字批准。债务人须根据相关协议及时足额支付发行人相关费用。资金拆借的价格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允的原则上参考市场价格而定。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发行人未来确需新增其他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事项,将按照《龙岩工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龙岩工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办法中规定进行审议,严格控制相应风险。同时发行人将严格按照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信息披露义务约定、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信息披露要求等,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将影响债券还本付息,对投资者具有重大影响的新增的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事项,并将在定期报告中对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的新增情况进行披露。

④存货: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存货余额分别为46,009.16万元、52,689.16万元、56,155.25万元和59,403.93万元,占当期资产余额的比重为5.63%、5.69%、6.09%和6.35%。公司2015年末存货增加6,680.00万元,主要原因为子公司龙岩国投公司和佰盛地产公司增加开发成本4,912.52万元、子公司德晖实业公司LED产成品增加1,725.28万元。发行人2016年末存货余额较2015年末增加3,466.09万元,主要原因为子公司佰盛公司挺秀花园项目开发成本增加4,767.00万元。发行人2017年3月末存货余额较2016年末增加3,248.68万元,主要原因为子公司佰盛公司挺秀花园项目开发成本增加1,015.33万元。公司报告期内的存货明细如下表所示: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存货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发行人2017年3月末开发成本明细如下表所示:

公司2017年3月末开发成本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3)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的非流动资产分别为613,288.66万元、675,147.21万元、604,509.23万元和613,543.41万元,占当期资产余额的比重为75.05%、72.95%、65.59%和65.56%。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报告期内,公司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分别为152,937.53万元、185,531.41万元、138,291.85万元和141,740.19万元,占当期资产余额的比重为18.72%、20.05%、15.00%和15.15%。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为子公司龙岩国投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龙净环保”的股份。2017年3月末子公司龙岩国投直接持股龙净环保77,226,498股股票,当日收盘价为12.77元,公允价值为98,618.24万元;子公司龙岩国投持有兴业全球基金的基金产品15,585.81万份,每份净值0.7734元,公允价值为12,053.54万元,该基金产品持股龙净环保9,272,135股。综上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龙净环保86,498,633股,持股比例为8.09%,公允价值合计110,671.78万元。

②长期股权投资:报告期内,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分别为109,497.74万元、109,105.28万元、74,672.84万元和79,124.80万元,占当期资产余额的比重为13.40%、11.79%、8.10%和8.45%。发行人2016年末长期股权投资余额较2015年末降低34,432.44万元,降幅为31.56%,主要原因为a.龙马汽车公司转让新龙马汽车公司33.19%的股权后,发行人对新龙马汽车公司的核算方法改为权益法核算,因而由长期股权投资转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42,536.82万元;b.发行人对稀土工业园公司增资3,600万元、龙岩丰晟公司增资1,200万元、易动力公司增资950.52万元;c.发行人确认棉花滩水电开发公司损益调整变化1,972.34万元。发行人2017年3月末长期股权投资余额较2016年末增加4,451.96万元,增幅为5.96%,主要原因为发行人对棉花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增资720.30万元、对龙岩丰晟科技有限公司增资2,781.32万元,并新增对龙岩市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980.00万元的投资。截至2017年3月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明细如下表所示:

公司2017年3月末长期股权投资明细

单位:万元,%

③投资性房地产:报告期内,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余额分别为247,419.63万元、248,673.57万元、251,891.37万元和251,891.37万元,占当期资产余额的比重为30.28%、26.87%、27.33%和26.92%。

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主要包括①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即子公司龙岩高岭土有限公司持有的东宫下土地使用权;②已出租的美食城及其他建筑物。对于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发行人与买入方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转让土地资产明细、转让价格、结算方式和双方权利义务等要素。发行人按照《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的转让价格确认资产转让收入。对于已出租建筑物,公司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租赁标的物明细、租金及期限、结算方式和双方权利与义务等要素。发行人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水平确定租金收入。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获得的租赁收入相对较低,主要原因为子公司海峡旅游的美食城处于运营早期,与客户签订的单位租金较低。2013年底美食城竣工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后,于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3月分别实现租金收入2,778.00万元、3,207.52万元、3,233.15万元和1,040.60万元。根据公司与重要客户的租赁合同,美食城房产的单位租金呈10.00%/年左右的增幅增长,美食城为公司带来的租金收入将呈逐年大幅增加趋势。

对于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发行人将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的时间为将其停止自用,准备增值后转让的日期;对于已出租的建筑物,发行人将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的时间为租赁期开始日,即建筑物进入出租状态、开始赚取租金的日期。

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于外购投资性房地产,初始计量价值为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对于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初始计量价值为该资产的建造成本,即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

鉴于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且发行人能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获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发行人能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估计,因而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后续计量。发行人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期末余额;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017年3月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明细如下所示:

2017年3月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明细

单位:万元

④固定资产:报告期内,发行人固定资产净额分别为52,111.09万元、63,314.49万元、70,190.95万元和74,493.03万元,占当期资产余额的比重为6.38%、6.84%、7.62%和7.96%,呈逐年增长趋势。发行人2015年末固定资产净额较2014年万增长11,203.41万元,主要原因为于当年德晖光电股东的德泓光电以综合楼及厂房注资7,167.05万元及会展公司钢结构展馆结算增加4,186.50万元。发行人2016年末固定资产净额较2015年末增加6,876.46万元,主要原因为闽西宾馆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增加1,668.42万元,中晶科技公司购入生产设备增加4,385.81万元。发行人2017年3月末固定资产净额较2016年末增加4,302.08万元,主要原因为中晶科技公司购入生产设备增加5,189.92万元。

⑤无形资产:报告期内,发行人无形资产账面余额分别为30,170.38万元、29,535.90万元、27,778.12万元和27,072.29万元,占当期资产余额的比重为3.69%、3.19%、3.01%和2.89%。发行人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均取得了相关权利证书。

4)其他变动较大的资产科目

①其他流动资产: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6.045.00万元、5,285.68万元、20,404.66万元和25,529.73万元,占当期资产余额的比重为0.74%、0.57%、2.21%和2.73%。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发行人对外委托贷款。2016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2015年末增长15,118.98万元,主要原因为发行人2016年增加对新龙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2,3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税费负值重分类余额增加1,822.48万元。2017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2016年末增长5,125.07万元,主要原因为子公司华盛公司新增新龙马公司委贷5,000.00万元。

②在建工程: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建工程账面余额分别为12,726.86万元、28,317.82万元、28,332.34万元和25,018.71万元,占当期资产余额的比重为1.56%、3.06%、3.07%和2.67%。发行人2015年末在建工程余额较2014年末增长15,590.96万元,主要原因为发行人2015年度新增PSS生产线建设项目投入13,498.79万元、增加对井下工程投入1,727.72万元。发行人2017年3月末在建工程余额较2016年末减少3,313.63万元,主要原因为一季度在建工程新增投入1,876.30万元、子公司中晶科技公司将5,189.93万元的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③工程物资:报告期内,发行人工程物资账面余额分别为0.00万元、0.00万元、0.00万元和2.24万元,占当期资产余额的比重为0.00%、0.00%、0.00%和0.0002%。发行人2017年3月末工程物资余额较2016年末增加2.24万元,主要原因为子公司德晖节能科技公司因项目增加2.24万元工程物资。

④研发支出:报告期内,发行人工程物资账面余额分别为0.73万元、1.12万元、0.00万元和0.53万元,占当期资产余额的比重为0.0001%、0.0001%、、0.00%和0.0001%。发行人2015年末研发支出余额较2014年末增加0.39万元,主要原因为子公司国福中亚公司研发投入有所增加。发行人2017年3月末研发支出余额较2016年末增加0.53万元,主要原因为子公司高岭土公司研发支出有所增加。

⑥其他非流动资产: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33.14万元、154.49万元、323.40万元和736.68万元,占当期资产余额的比重为0.004%、0.02%、0.04%和0.08%。发行人2015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较2014年末增加121.34万元,主要原因为发行人2015年末公益性生物资产增长59.35万元、预付工程款增加60.00万元。发行人2016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较2015年末增加168.92万元,主要原因为发行人2016年末预缴税费增长204.37万元、预付工程款减少60.00万元。发行人2017年3月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较2016年末增加413.28万元,主要原因为子公司龙岩佰盛公司预缴廷秀花园项目的相关税费有所增加。

(2)负债构成分析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负债结构表

单位:万元

1)负债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负债余额分别为459,541.13万元、535,823.47万元、563,660.62万元和579,791.24万元;随着公司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负债规模持续增加。公司负债中非流动负债的比重呈上升趋势,非流动负债占当期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49.30%、57.58%、59.11%和57.63%,公司的负债结构趋于合理。

2)流动负债

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负债分别为232,987.32万元、227,276.51万元、230,455.93万元和245,639.91万元,占当期负债总额的比重为50.70%、42.42%、40.89%和42.37%。公司的流动负债以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它应付款和其他流动负债为主。

①短期借款:报告期内,公司的短期借款账面余额分别为32,500.00万元、42,433.99万元、62,950.00万元和79,440.00万元,占当期负债总额的比重为7.07%、7.92%、11.17%和13.70%。公司2015年末短期借款余额较2014年末增加9,933.99万元,主要为子公司北矿新增贷款5,800.00万元、国投公司增加贷款5,650.00万元、德晖公司新增贷款1,500.00万元、进出口贸易公司新增贷款983.99万元。公司2016年末短期借款余额较2015年末增加20,516.01万元,主要原因为龙岩国投公司增加银行贷款16,800.00万元,德晖实业公司新增银行贷款12,500.00万元,海旅公司新增银行贷款2,000.00万元,高岭土公司减少银行贷4,000.00万元,北山煤矿公司减少银行贷5,800.00万元,德晖进出口公司减少银行贷984.00万元。公司2017年3月末短期借款余额较2016年末增加16,490.00万元,主要原因为龙岩国投公司增加银行贷款20,000.00万元,归还交行贷款5,000.00万元;德晖实业公司增加银行贷款10,490.00万元,归还兴业贷款9,000.00万元。

②应付票据: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15,000.00万元、21,500.00万元、32,500.00万元和33,000.00万元,占当期负债总额的比重为3.26%、4.01%、5.77%和5.69%。公司2015年末应付票据余额较2014年末增加6,500.00万元,增幅为43.33%,主要原因为票据结算规模随业务规模的扩大而逐步扩大。公司2016年末应付票据余额较2015年末增加11,000.00万元,增幅为51.16%,主要原因为龙岩国投公司因贸易业务扩大新增应付票据11,000万元。

②应付账款:报告期内公司的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36,559.22万元、26,227.55万元、24,054.32万元和22,521.92万元,占当期负债总额的比重为7.96%、4.89%、4.27%和3.88%。2015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较2014年末下降10,331.67万元,主要原因为子公司龙岩国投公司应付德泓(福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款减少8,001.40万元、应付厦门宙航船舶燃料公司减少5,000.00万元。2016年末公司应付账款较2015年末减少2,173.23万元,主要原因是海旅公司支付美食城工程余款导致。2017年3月末公司应付账款较2016年末减少1,532.39万元,主要原因为海旅公司支付美食城项目工程款1,349.18万元。公司近一期万应付款前五大情况如表所示:

截至2017年3月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前五名

单位:万元

③其他应付款: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23,428.67万元、19,658.20万元、13,731.80万元和12,589.47万元,占当期负债总额的比重为5.10%、3.67%、2.44%和2.17%。2015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账款余额较2014年末减少3,770.4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对龙岩市财政局的其他应付款减少2,800.00万元。2016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账款余额较2015年末减少5,926.4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对龙岩市财政局的其他应付款减少4,000.00万元。2017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余额较2016年末减少1,142.33万元,主要原因为子公司海旅公司支付美食城项目工程尾款1,349.18万元。发行人近一期末其他应付款前五大情况如表所示:

截至2017年3月末公司其他应付账款余额前五名

单位:万元

④其他流动负债:报告期内公司的其他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79,802.57万元、89,898.41万元、69,903.31万元和69,966.47万元,占当期负债总额的比重为17.37%、16.78%、12.40%和12.07%。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主要为公司发行的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短期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等。2015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较2014年末增加10,095.83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2015年发行了2.00亿元的15龙岩工贸SCP001、3.00亿元的15龙岩工贸SCP002、2.00亿元的15龙岩工贸CP001、2.00亿元的15龙岩工贸PPN001和2.00亿元的15龙岩工贸PPN003;偿还了2.00亿元的14龙岩工贸CP001、2.00亿元的14龙岩工贸CP002、4.00亿元的15龙岩工贸CP003和2.00亿元的15龙岩工贸CP001。2016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较2015年末减少19,995.09万元,主要发行人2016年度分别兑付了2.00亿元的15PPN001、2.00亿元的15龙岩工贸PPN003、2.00亿元的15龙岩工贸CP001,同时发行了4.00亿元的16龙岩工贸CP001。

3)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内,公司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226,553.82万元、308,546.96万元、333,204.69万元和334,151.33万元,占当期负债总额的比重为49.30%、57.58%、59.11%和57.63%。公司的非流动负债主要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①长期借款:报告期内公司的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33,195.00万元、52,600.00万元、99,200.00万元和99,200.00万元,占当期负债总额的比重为7.22%、9.82%、17.60%和17.11%。2015年末公司长期借款较2014年末增加19,405.00万元,主要原因为发行人为了盘活资产,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以美食城项目向兴业银行办理了10.00亿元经营性物业贷款,其中5.00亿元于当年内发放,并归还部分银行贷款及信托借款。2016年末公司长期借款较年初增加46,600.00万元,主要原因为发行人子公司海峡客家旅游公司因美食城项目于2015年向兴业银行申请了10.00亿元的经营性物业贷款,其中5.00亿元资金于2016年1月份到位。

②应付债券:报告期内,公司的应付债券余额分别为139,845.76万元、198,517.99万元、188,806.94万元和188,918.66万元,占当期负债总额的比重为30.43%、37.05%、33.50%和32.58%。2015年末公司应付债券余额较2014年末增加58,672.23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司2015年发行了3.00亿元的15龙岩工贸MTN001和3.00亿元的15龙岩工贸PPN002。2016年末公司应付债券余额较2015年末减少9,711.04万元,原因为2016年公司发行2.00亿元的16龙岩工贸PPN001,归还1.00亿元的13龙岩工贸PPN001。

③递延所得税负债:报告期内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分别为40,564.61万元、46,132.90万元、32,924.50万元和33,786.59万元,占当期负债总额的比重为8.83%、8.61%、5.84%和5.83%。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负债产生的原因为公允价值变动带来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余额随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持有的“龙净环保”股份及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而波动。

4)其他变动较大的负债科目

①预收账款:报告期内发行人预收账款余额分别为6,100.27万元、2,723.96万元、7,663.59万元和11,992.08万元,占当期负债总额的比重为1.33%、0.51%、1.36%和2.07%。发行人预收账款主要为子公司龙岩国有资产经营公司预收的贸易客户订货款。报告期内发行人预收账款余额波动主要随子公司龙岩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相关贸易客户预付货款规模波动。

②应付利息:报告期内发行人应付利息余额分别为7,240.99万元、10,682.13万元、9,996.18万元和7,487.69万元,占当期负债总额的比重为1.58%、1.99%、1.77%和1.29%。发行人应付利息余额随当期期末有息负债余额波动而波动。

③长期应付款:报告期内发行人长期应付款余额分别为12,000.00万元、10,600.00万元、7,600.00万元和7,600.00万元,占当期负债总额的比重为2.61%、1.98%、1.35%和1.31%。发行人长期应付款为发行人子公司应付福建省国土资源厅龙岩市新罗区南城登高东路154-13号采矿权的款项及发行人应付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的款项。2015年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余额较2014年末减少1,400.00万元,主要原因为发行人2015年支付采矿权款项3,000.00万元、新增对国开发展基金的长期应付款1,600.00万元。2016年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余额较2015年末减少3,000.00万元,主要原因为行人2016年支付采矿权款项3,000.00万元。

④专项应付款:报告期内发行人专项应付款余额分别为537.17万元、311.92万元、4,351.36万元和万4,324.18元,占当期负债总额的比重为0.12%、0.06%、0.77%和0.75%。2016年末发行人专项应付款余额较2015年末增长4,039.44万元,主要原因为发行人2016年新增华润水泥(龙岩曹溪)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补偿款4,146.92万元。

2、盈利能力分析

近三年,发行人主要从事贸易板块、矿业板块、旅游板块、能源板块、旅游板块、一级土地开发板块、机电板块及其他板块业务。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53,847.06万元、228,829.39万元、259,846.14万元和47,818.66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716.45万元、15,502.78万元、20,308.57万元和2,427.58万元。

(1)营业收入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的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1,288.59万元、225,993.46万元、256,976.33万元和46,914.0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34%、98.76%、98.90%和98.11%,公司主营业务突出。

公司2015年营业收入较2014年度增长74,982.33万元,增幅为48.74%,主要原因为子公司龙岩国投公司2015年燃料油销售规模增长带来贸易板块收入增长39,782.42万元、子公司德晖实业公司LED灯具产量增加带来机电板块收入增加32,943.47万元。公司2016年营业收入较2015年度增长31,016.75万元,增幅为13.55%,主要原因为子公司龙岩国投公司2016年燃料油销售规模增长带来贸易板块收入增长44,066.16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贸易板块对公司营业收入的贡献呈增加趋势,成为公司营业收入的最重要来源;公司矿业板块业务对营业收入的贡献呈降低趋势;公司能源板块业务、旅游板块业务和一级土地开发板块业务对营业收入的贡献较低,贡献水平较为稳定;公司机电板块业务对公司收入贡献呈增加趋势,成为近两年及一期公司收入的重要来源。

(2)营业成本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的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120,358.52万元、189,368.03万元、224,181.48万元和40,708.69万元,营业成本呈增加趋势。其中,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9.71%、99.72%、99.68%和99.75%。

公司2015年营业成本较2014年度增长69,009.51万元,增幅为57.34%,主要原因为2015年子公司龙岩国投公司采购燃料油规模增大导致贸易板块成本增长36,833.93万元、子公司德晖实业LED灯具产量增加带来2015年结转的机电板块营业成本增长28,704.89万元。公司2016年营业成本较2015年增长34,813.45万元,增幅为18.38%,主要原因为2016年子公司龙岩国投公司采购燃料油规模增大导致2016年贸易板块成本增加43,221.06万元。

(3)营业毛利润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的营业毛利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润分别为33,488.54万元、39,461.36万元、35,664.67万元和7,109.98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毛利润占营业毛利润的比例分别为93.41%、94.14%、93.99%和88.73%。从营业毛利润构成情况看,公司营业毛利润主要来源于矿业板块,报告期内矿业板块毛利润分别为17,816.58万元、15,597.28万元、14,154.61万元和3,083.32万元,占公司营业毛利润的比例分别为53.20%、39.53%、39.69%和43.37%。

公司2015年度营业毛利润较2014年度增长5,972.82万元,增幅为17.84%,主要原因为公司2015年子公司龙岩国投公司贸易业务和子公司德晖实业公司LED制造业务收入大幅增加,带来贸易板块和机电板块毛利润分别增加2,948.49万元和4,238.58万元。公司2016年度营业毛利润较2015年度减少3,796.69万元,降幅为9.62%,主要原因为公司2016年矿业板块毛利润下降了1,442.67万元,机电板块毛利润下降了2,274.95万元。

(4)毛利率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毛利率情况

单位:%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率分别为21.77%、17.24%、13.73%和14.87%,呈逐年降低趋势,主要原因为毛利率水平较低的贸易板块业务收入占公司收入结构比重呈上升趋势。公司营业毛利率较高的业务主要为矿业板块、旅游板块。公司2015年营业毛利率较2014年度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公司低毛利率的贸易板块业务收入规模增加、高毛利率的矿业板块业务收入规模减少。公司2016年营业毛利率较2015年度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公司低毛利率的贸易板块业务收入规模增加且高毛利率的矿业板块、机电板块业务收入规模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平均毛利率超过80.00%,主要原因为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房屋租赁,但租赁业务成本仅为极低的维护费用和折旧费用,因而租赁业务毛利率较高。

(5)期间费用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期间费用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期间费用分别为36,682.33万元、38,535.86万元、38,930.34万元和8,916.3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率分别为23.84%、16.84%、14.98%和18.65%。报告期内,虽然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但由于公司提高了管理水平,加强了内部控制,因此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有所下降。近年来,发行人期间费用呈增长趋势,主要原因为公司融资规模增长带来了财务费用的大幅增长。

(6)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的投资收益分别为2,607.24万元、16,001.09万元、20,734.52万元和672.12万元。公司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和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015年度公司投资收益较2014年度增加13,393.85万元,主要原因为子公司龙岩国投公司减持部分龙净环保股权取得收益18,603.41万元。2016年度公司投资收益较2015年度增加4,733.43万元,主要原因为龙岩国投公司2016年减持龙净环保股票取得投资收益较2015年减少10,628.88万元,龙岩水电公司确认棉花滩水电公司投资收益增加7,985.36万元,龙马汽车公司确认新龙马汽车公司投资收益增加5,950.34万元(主要为减持新龙马股权33.91%取得的4,060.08万元收益),集团本部处置昆润股权取得投资收益626.21万元、确认稀土开发公司投资收益减少693.10万元、确认三华彩印公司投资收益减少270.00万元、确认万安溪公司投资收益增加906.81万元,龙岩国投公司取得麒麟债权包收益1,000.00万元。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投资收益明细

单位:万元

注1:公司2016年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主要为子公司转让福建新龙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款(33.91%股权)取得的收益,剩余12.85%股权转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注2:公司2016年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主要为2016年度本公司收到转让出售龙岩昆润天然气有限公司股权款(19%股权)以及子公司(龙岩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减持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龙净环保,SH.600388)6,823,502.00股,共取得投资收益79,745,191.48元。

注3:公司2016年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主要为2015年末子公司(龙岩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按《2015年龙净环保股份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计提龙净环保股票红利》持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龙净环保,SH.600388)84,050,000.00股,每10股派发1.60元,本年取得红利13,448,000.00元。

注4:公司2016年其他投资收益为根据龙岩市财政局文件龙财建[2016]52号将市收储中心2010年转入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1000万元的麒麟公司土地收购补偿款,视为国投公司归还收购麒麟债权包的专项财政借款。作为当初购买的19户债权包的投资收益。

(7)营业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利润-8,038.73万元、15,008.50万元、14,436.44万元和-1,624.74万元。发行人2014年度营业利润为负,主要原因为①美食城项目2013年底竣工,2014年度的财务费用不再资本化,导致财务费用增加较多;②2014年确认三林公司资产减值损失8,924.22万元;③2014年确认新龙马投资收益-6,036.12万元。发行人2017年一季度营业利润为负,主要原因为①发行人一季度确认的投资收益规模较小;②发行人融资规模较大,因而一季度财务费用规模较大。

(8)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外收入分别为12,581.90万元、7,497.24万元、8,988.24万元和4,285.17万元。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来源于固定资产处置利得及政府补助。公司2014年度营业外收入金额较大,主要原因为闽西宾馆处置了土地使用权及地面建筑物获得3,478.46万元的固定资产处置利得且公司获得的财政贴息等政府补贴增加了4,650.41万元。公司近三年及一期营业外收入、政府补贴明细如下: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营业外收入明细

单位:万元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政府补助明细

单位:万元

(9)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2,716.45万元、15,502.79万元、20,308.57万元和2,427.59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900.53万元、14,460.43万元、15,926.04万元和2,335.66万元。公司2015年度净利润比2014年度增长12,786.34万元,增幅为470.70%,主要原因是公司2015年营业毛利润、投资收益的大幅增长,其中投资收益增长主要为国投公司减持部分龙净环保股权取得收益18,603.41万元。公司2016年度净利润比2015年度增长4,805.79万元,增幅为31.00%,主要原因是公司2016年度公司减持龙净环保股票、转让新龙马汽车公司的股权带来的投资收益的大幅增长。

3、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480.22万元、13,851.17万元、16,553.20万元和12,130.43万元。公司2015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流量净额与2014年基本保持稳定。2016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流量净额较2015年度增长2,702.03万元,原因为发行人贸易板块、机电板块业务规模扩大而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5,043.20万元、-23,959.95万元、-22,470.56万元和-8,073.74万元。2015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4年减少8,916.75万元,降幅为59.27%,主要原因新设中晶公司项目建设投资支出12,117.00万元、投资中石油(长汀)催化剂项目3,196.80万元带来投资活动支付的现金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10.35万元、19,684.52万元、-200.68万元和2,796.39万元。2015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4年增加20,894.86万元,增幅为1,726.35%,主要是因为公司2015年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有所增长。2016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5年减少19,885.20万元,降幅为101.02%,主要是因为公司2016年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大幅减少。

4、偿债能力分析

(1)主要偿债指标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口径的主要偿债指标如下: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EBIT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费用化利息支出)/(费用化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1)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都维持在正常水平。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87、1.10、1.38和1.31,速动比率分别为0.68、0.87、1.13和1.07,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处于较低水平。

2)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6.24%、57.89%、61.15%和61.95%。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为稳定,同时公司目前的负债率在行业中属于较低水平,还有一定的债务融资空间。报告期内,公司的EBIT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07、1.80、1.76和1.33。公司的利息保障倍数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平,息税前利润(EBIT)对利息的覆盖能力较强,利息支付的保障充分。

(2)公司其他偿债能力分析

公司与各大银行一直保持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较高的授信额度。截至2017年3月31日,发行人本部共获得各银行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394,140.00万元,已使用数额为230,280.00万元,尚未使用163,860.00万元。如债券到期需偿付本息时发行人短期资金不足,可向银行借入流动资金贷款以保证本次债券本息的足额偿付。

5、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方关系

截至2017年3月末,发行人关联方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

2)子公司和参股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情况详见“第五节、三、(二)发行人重要子公司投资情况”和“第五节、三、(三)发行人重要参股公司情况”。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详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第三节、四、(四)控股股东的其他主要对外投资情况”。

4)其他关联方

无。

(2)关联方交易原则

在公司运营中,发行人确保做到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损害各方股东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确保做到: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详细了解交易标的真实状况;充分论证此项交易的合法性、合规性、必要性及可行性;根据充分的定价依据确定交易价格;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发行人发生因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发行人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而给发行人造成损失或可能造成损失的,及时采取保护性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

(3)关联交易内容

1)采购货物及接受劳务

公司与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的采购货物或接受劳务均已抵消,公司无与合并范围外的关联方的采购货物或接受劳务。

2)销售货物及提供劳务

公司与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的销售货物及提供劳务均已抵消,公司无与合并范围外的关联方的销售货物及提供劳务。

3)关联方往来款项

公司与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的往来款项均已抵消,公司与合并范围外的关联方的往来款项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4)关联方担保

2017年3月末,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公司担保余额为56,425.00万元。

2017年3月末,公司对合并范围外的关联方担保余额为55,381.49万元,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截至2017年3月31日发行人对合并范围外的关联方担保余额担保明

单位:万元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口径

1、资产负债构成分析

(1)资产构成分析

母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资产构成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母公司总资产余额分别为478,788.28万元、555,584.57万元、530,880.75万元和525,134.95万元。从资产结构看,母公司作为整体的投资控股平台,资产以其他应收款和长期股权投资为主,在报告期内,母公司其他应收款占总资产的平均比重为36.81%,长期股权投资占总资产的平均比重为54.13%。

(2)负债构成分析

1)负债总体情况

母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负债构成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母公司的负债总额分别231,963.72万元、305,375.27万元、279,150.52万元和269,973.62万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8.45%、54.96%、52.59%。和51.41%。从负债结构看,由于公司企业债、中期票据及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公司应付债券占比较高;由于公司短期融资券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占比较高,且呈增长趋势。

2、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996.92万元、2,893.83万元、3,417.50万元和558.13万元,母公司收入主要来自于资金占用收入、建筑物转让收入和租赁收入。母公司2015年度收入较2014年度增幅较大,主要原因为母公司租赁收入增加177.96万元、省汽车公司资金占用收入增加718.95万元。

(2)营业成本

报告期内,母公司发生营业成本分别为119.79万元、170.00万元、256.11万元和61.23万元,母公司营业成本主要为租赁资产的维护费用。

(3)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母公司的期间费用分别为7,308.26万元、7,985.21万元、9,401.78万元和1,946.84万元。母公司作为整体投资控股平台,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较大。

(4)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母公司的投资收益分别为12,404.76万元、10,507.83万元、13,435.79万元和6,021.53万元。母公司的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以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及子公司分配的利润。

(5)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母公司的营业外收入分别为5,719.00万元、1,173.42万元、1,987.77万元和4,080.00万元。母公司的营业外收入主要来源于政府补助。

(6)净利润

报告期内,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2,471.22万元、6,086.75万元、8,921.93万元和8,611.09万元。母公司的盈利主要来自于租赁收入、资金拆借收入、投资收益及营业外收入。

3、现金流量分析

母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5,070.86万元、6,785.74万元、5,124.49万元和3,984.86万元,呈波动趋势。母公司2015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4年度减少8,285.12万元,降幅为54.97%,主要原因为母公司2015年度拆借给子公司及其他公司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8,061.79万元。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母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9,312.72万元、5,145.26万元、-18,707.38万元和-386.71万元。母公司2015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4年度增长24,457.98万元,增幅为126.64%,主要原因为母公司2015年为设立子公司等投资支出较少,因而投资支出的现金减少24,745.58万元。母公司2016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5年度减少23,852.64万元,降幅为463.58%,主要原因为母公司2016年投资支出增加27,190.51万元,主要是对龙马汽车公司增资20,000.00万元,对北山煤矿公司增资8,800.00万元,对稀土工业园公司增资3,600.00万元。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母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731.79万元、-2,806.31万元、20,818.34万元和-16,420.39万元。母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主要随取得借款收到的借款金额及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波动。2015年度母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4年减少7,538.10万元,降幅为159.31%,主要是因为母公司2015年度收到子公司及其他公司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减少71,860.78万元且公司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64,998.28万元。2016年度母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较2015年增加23,624.65万元,增幅为841.84%,主要原因为母公司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137,956.26万元。

(三)未来业务目标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根据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未来公司将继续发挥其资本经营运作、产业投资、股权管理等方面的职能,扩大经营规模。

目前,公司形成了以矿业、能源、旅游板块为核心的业务结构,将以高岭土公司为主体,重点发展非煤矿业板块;以海旅公司为运营主体,整合永定客家土楼、连城冠豸山、上杭古田等旅游资源,重点发展旅游板块;以北山煤矿公司为运作主体,整合龙岩市煤炭资源,择机发展风电、核电等项目,推动能源板块的发展。此外,公司将以龙岩市龙马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为平台发展汽车产业,并以华盛投资为平台开发类金融业务投资、物联网等实业项目,对省、市重点产业、新兴产业进行引导性投资。

根据公司的计划,未来三年内公司将分别投资7.86亿元用于矿业、机电、旅游、投资等各板块的发展。未来,公司将依托龙岩市的资源禀赋,按照已制定的战略规划,加强各业务板块的经营发展,继续努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

五、发行人有息负债情况

2017年3月末,发行人对金融机构有息债务(应付票据除外)本金余额440,840.00万元,其中短期借款79,440.00万元、有息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00.00万元、其他流动负债70,000.00万元、长期借款99,200.00万元、应付债券190,000.00万元、有息长期应付账款1,600.00万元,有息债务(应付票据除外)本金余额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76.03%,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47.10%。公司有息负债与对应科目账面余额的差异主要为借款、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产生的手续费、承销费。公司所有有息债务利息支付正常,无违约情况。公司有息负债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7年3月末发行人对金融机构有息负债(应付票据除外)明细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六、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基础上发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17年3月末;

2、本次债券总额为6.00亿元,且计入2017年3月末的合并公司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3、本次债券所募集资金中2.50亿元用于偿还子公司债务、3.5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的债务均为2017年3月末存续的短期借款;

4、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由发行人承担的相关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6.00亿元。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债券发行对发行人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财务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发债对财务报表影响

单位:万元

七、资产受限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3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账面价值合计292,009.63万元,占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31.20%。发行人受限资产明细如下表所示:

2017年3月末公司资产受限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上表1-4项贷款余额为银行承兑汇票(抵质押物为开票保证金),其中贷款余额第1-3项分别与第6-8项重复。

除以上所述事项之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的情况。

第五节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2016年4月28日董事会会议和2016年5月9日公司股东批复,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包括6.0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经公司2016年董事会会议和2016年股东批复,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1、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公司计划偿还的金融机构借款主要为:

发行人拟偿还的金融机构借款

单位:万元

2、补充流动资金

随着公司规模迅速扩大,公司流动资金需求逐年增长。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出分别为16.46亿元、24.24亿元、28.88亿元和5.43亿元。公司高岭土矿产资源开发、煤矿开采、贸易规模扩大、旅游资源开发和维护等都需要充足的流动资金作保障,本次发债将对公司各业务板块的协同发展提供充足的流动资金保障。

待本次债券发行完毕,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时间和公司债务结构调整及资金使用需要,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尽可能节省公司财务费用的原则,灵活安排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偿还的有息债务规模及结构不局限于以上列明的债务。

(二)募集资金按运用计划使用的制度安排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资金使用安排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保证不将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转借他人使用,保证不将募集资金投向房地产业务。另外,发行人与海通证券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签订了《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由资金监管银行和主承销商同时对募集资金是否按照运用计划执行进行监管,当发行人不按照资金运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时,资金监管银行有权不予执行并通知主承销商。同时,海通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将积极监督发行人依照《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资金运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1、发行人承诺将制定专门的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由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保证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运用、稽核等方面的顺畅运作,确保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使用,确保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不转借他人;发行人承诺将根据《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及《受托管理人协议》的约定,严格执行发行人应承担的义务,接受并积极配合账户及资金监管人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2、账户及资金监管人将按照《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严格监督管理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保证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妥善保存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专户的交易记录、会计账册等文件、资料,并按照受托管理人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

三、本次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随着公司近年来不断扩大投资规模,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日益增加。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运用,将使公司的流动资金得到充实,短期偿债能力得到大幅提高。以2017年3月31日为基准,本次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母公司流动比率将从2.42提升至3.17,合并口径下公司流动比率将从1.31提升至1.62,短期偿债能力得到增强。

(二)对公司债务结构的影响

以2017年3月31日为基准,本次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由本次债券发行前的51.41%,增加至56.39%,合并口径下资产负债率水平将由本次债券发行前的61.95%,增加至63.32%;母公司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由本次债券发行前的70.24%,增加至75.65%,合并口径下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由本次债券发行前的57.63%,增加至64.11%。本次债券发行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上升,但利用财务杠杆能力大大加强,公司债务结构将得到大幅优化。

(三)对财务成本的影响

公司目前主要通过银行贷款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融资,随着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信贷政策的调整,未来公司持续通过上述融资手段融资存在一定困难,长期来看,现阶段较低的财务成本较难维系。

与银行贷款这种间接融资方式相比,公司债券作为一种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品种,具有一定的成本优势,同时考虑到评级机构给予发行人和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较高,参考目前二级市场上交易的以及近期发行的可比债券,预计本次债券发行时,利率水平较大幅度低于境内同期限人民币贷款利率。

综上,本次债券的发行有利于节约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最近一期期末对外担保情况

2017年3月末,公司对合并范围外企业担保总额58,481.49万元,占净资产的比例为16.42%。

1、对合并范围外关联方担保情况

公司对合并范围外关联方担保余额为55,381.49万元,具体情况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第三节、四、(一)5、(3)关联方担保”。

2、、对合并范围外非关联方担保情况

截至2017年3月末,公司对外部非关联方担保余额为3,1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3月末发行人对外部非关联方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注:龙岩市何家陂水库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贷款由龙岩市财政负责还本付息,逐年列入财政预算,国投公司对该笔债务的担保偿付风险较低。

二、重大诉讼或仲裁、行政处罚、违法违规事项

(一)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1、发行人下属全资子公司龙岩高岭土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15日与庄金平、林风平签订《陆川县三林矿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龙岩高岭土有限公司以8,409.10万元的价格受让陆川县三林矿业有限公司82.00%股权,前述股权转让龙岩高岭土有限公司已付清股权转让款,股权转让也已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2014年至2015年4月龙岩市公安局以庄金平等人涉嫌诈骗为由对犯罪嫌疑人庄金平等人进行抓捕并开展案件侦查。经查,中国裁判文书网尚未有该案的相关文书公布,待中国裁判文书网对该案的相关文书公布后发行人将根据有关规定依法予以批露。

2、发行人下属全资子公司龙岩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诉德泓(福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德泓投资有限公司、龙岩龙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勤荣、沈清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龙岩市永定区法院于2016年9月23日做出(2016)闽0803民初1519号民事判决,该判决的主要内容为德泓(福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应向龙岩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偿付货款17,395,477.00元和违约金及财产保全费5,000.00元,福建德泓投资有限公司、龙岩龙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勤荣、沈清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判决已于2016年10月9日生效,现以工业厂房及店面折价已执行完毕,含违约金、利息及诉讼费用共执结1,910.02万元。

3、发行人下属全资子公司龙岩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诉福州中绿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德泓(福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德泓投资有限公司、龙岩龙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勤荣、沈清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已作出(2016)闽0802民初6664号民事判决,判决福州中绿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偿付货款9,793,350.00元及以4,000,000.00元为本金,自2015年11月1日起至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按按日0.10%计算的违约金,以5,793,350.00元为本金,自2016年1月1日起至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按按日0.10%计算的违约金。德泓(福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德泓投资有限公司、龙岩龙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勤荣、沈清全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判决目前还未生效。

4、发行人下属全资子公司龙岩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诉广州虎辉照明科技公司、德泓(福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德泓投资有限公司、龙岩龙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勤荣、沈清全买卖合同案,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6年9月20日出具《受理通知书》,目前法院尚未做出民事判决,涉案主债权61,363,624.00元及按日0.10%的违约金。

5、发行人下属全资子公司龙岩市华盛企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德泓(福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月20日作出(2016)闽08民初143号民事判决,判决主要内容为德泓(福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龙岩市华盛企业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000.00万元,并支付该款从2016年9月21日起至2016年12月1日止按年利率10.00%计算的利息(其中应扣除该期间已付的利息7572.74元)以及该款从2016年12月2日起至判决指定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按年利率15.00%计算的利息及律师费8.00万元。德泓(福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6、厦门多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下属控股子公司福建德晖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已于2017年1月18日做出(2016)闽0803民初2322号《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的主要内容为:福建德晖实业有限公司结欠厦门多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货款2,781,322.50元,福建德晖实业有限公司共分九期按月支付。

7、湖北汉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下属控股子公司福建德晖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10月12日做出(2016)鄂0902民初308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福建德晖实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3日内支付货款576,016.26元,返还价值24,404.05元的T8玻璃管。目前福建德晖实业有限公司已向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案件正在审理中。

(二)行政处罚事项

龙岩市永定区环境保护局对发行人下属子公司福建德晖实业有限公司作出永环罚字(2016)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2.00万元罚款。该处罚涉及的主要事实是福建德晖实业有限公司将危险废物(有六箱约50.00公斤废旧含汞灯管)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该局认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

(三)其他或有事项

无。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公司无其他需要披露的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或有事项。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福建同英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六)《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七)《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

(八)《募集说明书》;

(九)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查阅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30。

查阅地点:

(一)发行人:龙岩工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镇龙岩大道260号国资大厦14-17层(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A)

联系人:刘建国

电话:0597-2991369

传真:0597-2991150

(二)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56号方圆大厦写字楼23层

联系人:吴斌、徐昊

电话:010-88027267

传真:010-88027190

互联网网址:www.htsec.com

龙岩工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3日